7月23日,#遂寧紀委回應公職人員兼職送外賣#沖上熱搜。此前報道提及,四川遂寧船山區某單位公職人員孫先生近來利用下班后的業余時間送外賣,引發不少網友討論。遂寧市紀委工作人員回應媒體稱,已了解該情況,后續以官方通報為準。
相關報道中的細節,“顛覆”了很多人對于公職人員生活狀態的固有認知:孫先生通常晚上8點左右開始接單,平均每天送三個小時左右,一天能賺100多元。“送外賣感覺像打游戲,接任務、出發、完成任務、得到獎勵”,他的這番感慨,帶給人有趣的想象。也許相關外賣行業該給他發一個獎,以認可這位公職人員對于“送外賣”概念的重新定義。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能不能做“副業”,需根據具體法律法規、單位規定及副業性質綜合判斷。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從事的副業包含體力勞動,如跑滴滴、送外賣等,需利用業余時間且不影響工作,還要提前向單位書面報備并獲批準。專家亦提醒:要確保副業不影響主業,還應當避免利益沖突,不能從事與職權相關的營利活動。
多年前,安徽黃山一副鎮長開網約車被紀委問責,當事人“感覺給公務員隊伍丟臉了”。但根本問題在于,他是在上班時間接單時被查,同時被舉報至紀委。反觀孫先生,他的這一兼職師出有名:在所在單位下發了公職人員可以做副業的相關通知后,他向單位提交“從事副業”的相關申請,經單位批準同意,開始下班后兼職送外賣。
未知后續通報給出何種內容,但已有人擔心,讓孫先生快樂起來沒有多少天的第二職業可能做不成了。不過,多數網友希望他能繼續愉快地兼職。
這也提醒我們,在相關部門和孫先生任職單位之間,需要在觀念和要求上進一步“打通”。特別是,要重點回答這個問題:在當地,公職人員到底能不能兼職?究竟哪些兼職是可以做的?當然,如果孫先生的行為確實有違規之處,那有關部門不妨調查公布,以維護規則的嚴肅性。
同時,社會上看待這件事,也不妨更包容。公職人員履職當嚴格、規范,任何時候都不可淡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但恪盡職守不等于沒有自己的業余生活,更不等于就此失去正當安排業余生活的權利。解放思想、拓寬視界,理性客觀看待這件事,是題中應有之義。
在這件事上,業余兼職送外賣的公職人員個體并沒有錯。他的星夜奔波、樂觀打拼,帶來了補貼家用的效果,也形成了一個值得深度觀察的樣本。
在沒有證據證實他的兼職耽誤了本職、影響了公平性的情況下,隨意“叫停”并不是一個好主意。評判此類新事物,不妨以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則、以科學認知為基礎。
期待此事件能迎來一個讓人舒適的結果。
現代快報/現代+首席評論員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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