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一名小學生站在電動平衡車上,身體前傾,快速向前移動。飄然而過的樣子,挺“拉風”。殊不知,電動平衡車不是兒童玩具,有一定的風險,網格員遇到多名孩子玩平衡車摔傷的情況。對此,社區、交警都給予提醒:不建議低齡兒童玩耍,且禁止在馬路上行駛,家長千萬別大意。
好玩有風險
7月21日晚,千峰北路109號院的小廣場上,6歲的彤彤體驗新買的電動平衡車。這是家長買來當作生日禮物送給她的。對照說明,半小時后,孩子基本掌握了前進、倒退、轉彎等技巧,玩得不亦樂乎。輪子帶燈光,就像踩著“風火輪”,很快吸引了其他小朋友的目光。然而,彤彤身體前傾幅度過大,車子快速向前沖,她失去平衡,重重摔倒。家長跑過去,發現孩子的手掌、胳膊都擦破了。孩子受到驚嚇,不敢再玩。
7月19日,和澤苑社區網格員高小梅在滌綸廠小區巡查時,遇到類似情況。5歲的周周踩著一輛電動平衡車,在樓下跑來跑去,媽媽站在樹蔭下看著。突然,車輪軋到一塊碎石,孩子的身體一晃,車子瞬間轉變方向。孩子摔倒,右手手腕關節脫臼。網格員抱著孩子來到附近的中醫診所,給關節復位。
當成玩具賣
電動平衡車,又叫體感車,靠人體重心的改變,實現車輛的啟動、加速、減速、停止。記者在某購物網站搜索“電動平衡車”,能找到數千個相關商品,有扶手式、腿控式、體感式等多個分類,價格從數百元至千余元不等。
大部分商品的宣傳頁面上,多以青少年、兒童為人物主角,并標注“兒童”“3歲至12歲”等字樣。由此,很多家長將其當作了玩具,用來提升孩子的運動協調能力。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家長忽視了其中存在的安全風險。
按照我國相關標準,電動童車的速度限制為最大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8公里。而電動平衡車的行駛速度,基本都能達到每小時16公里,有些甚至為每小時20公里,遠高于玩具的安全要求。
有業內人士表示,電動平衡車既不屬于兒童玩具,也不屬于運動器械,其產品屬性和適用場景缺乏相應的規范。中消協曾發布消費警示:電動平衡車不是兒童玩具,不建議家長為年齡較小的兒童購買使用。
不能上馬路
有些人,把電動平衡車當做“代步工具”,直接在馬路上行駛。穿梭在人群中,速度還不慢,讓人看了捏一把汗。
7月22日,玉園南社區舉辦暑期安全宣傳活動,特別提到了出行安全。社區工作人員提醒孩子們,滑板車、平衡車的制動性能差,一旦遇上復雜的路段或突發情況很難及時作出反應,極易造成交通事故。家長應盡到監管責任,別讓孩子到馬路上玩耍。
交警也表示,電動平衡車和旱冰鞋、滑板一樣屬于滑行工具,作為休閑娛樂運動器材是可以的,但只能在小區道路、公園或一些封閉的道路和場所內,在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換句話說,平衡車不具備道路行駛權,禁止上路。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騎行人要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記者 李濤
來源: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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