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海警方公布一起案情,一互聯網企業高管兩年內30多次受賄共4000余萬,抓獲了行賄、受賄的7人。
受賄的人也要抓,行賄的人也要抓,這下好了,難兄難弟,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講義氣,出來又一起打天下。
據說,這起受賄案是企業里面自查先發現的,然后再報警處理,讓公安來偵查,有了企業提供的證據,警方一查一個準,三下五除二就全部捉拿歸案。
這企業高管是利用職權和供應商聯合一起,這副總裁給供應商更好的配送區域,供應商為了感謝副總裁給他好處,這好處有現金也有金條。
據說,為了存放現金,這高管和同伙特意租了房子存放,因為不敢存銀行啊,存銀行更容易查到。
這互聯網企業3名高管分別管著物流配送業務的準入、清退、考評、補貼發放等方面,然后給供應商方便,把好的區域給對方,或者對方考核不合格,但通過給錢就可以繼續留下來,對方則給高管好處,甚至按照比例分成,3個人2年時間就收受了4000余萬元,每一次受賄幾萬元到幾十萬、上百萬不等。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莫伸手,伸手必抓,這是鐵打的定律,只是遲早的問題。
貪心不足蛇吞象。身為企業的一個副總,年薪肯定是百萬起步,但他們還不知足,還要貪,從中獲利,這樣既損害了公司的利益,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因為他們受賄的錢都來自于消費者。
金錢對于每個人來說確實有很大的誘惑力,因為錢可以搞定一切,但你如果拿了不屬于你的錢,你肯定要加倍的還回去。
案子偵破了,這些贓款必須要退繳回去,但還得是要進去吃盒飯,這輩子的職業生涯也給毀了,出來以后除非你自己創業。
早知如此,何必今天,本來是別人羨慕的那個王者,現在成了別人口中的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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