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簡介
長葛當事人涉嫌掩隱罪只能坐等重判?辯護空間究竟在哪里?原來這些關鍵情節竟能爭取輕判甚至不起訴!陳曉峰律師結合長葛真實案例,拆解成功辯護核心策略。
文章正文
掩隱罪的法律本質
《刑法》第312條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為明確入罪。實踐中,不少長葛的當事人因缺乏法律認知被動涉案。比如許昌某案中,一名個體戶因幫親戚接收轉賬被控罪,根源在于對資金來源合法性的忽視。構成要件包含主觀明知與客觀協助行為,二者缺一不可,這也正是辯護的重要突破口。
輕罪辯護的三大致命誤區
許多當事人陷入“認罪即輕判”的誤區。曾有長葛青年誤信朋友參與資金轉移,自認為配合退贓即可脫身,卻在證據薄弱時過早認罪,導致喪失辯護空間。需警惕的是:未明確資金具體來源就認定“明知”,或是將普通保管行為擴大解釋為“轉移贓款”,都可能造成不當入罪。
突破量刑的黃金辯點
退贓退賠的效果超乎想象。2023年我辦理的長葛某案中,當事人及時全額退還5萬元贓款,法院最終采納“犯罪情節輕微”意見免予刑事處罰。同時,從犯地位認定尤為關鍵——如僅提供銀行卡而未參與上游犯罪分成,可爭取顯著降檔量刑;初犯、認罪認罰、協助追贓等情節亦是重要砝碼。
不起訴的實戰密碼
金額決定命運。根據河南量刑細則,掩隱數額低于5000元且主動退贓的,極可能符合不起訴條件。去年我代理的長葛李某一案:涉案金額僅3200元,經提交銀行流水證明系被動接收款項,檢察機關最終以“主觀明知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決定。刑事和解同樣是關鍵,取得被害人書面諒解常成為突破立案標準的利器。
律師的邊界突圍價值
辯護不僅是法庭辯論,更需前置介入偵查環節。近期處理的異地掩隱案中,通過調取微信記錄證明當事人收錢時曾明確詢問資金來源,及時阻斷“推定明知”的慣性思維。程序違法同樣是突破口:若扣押清單未記錄銀行卡關鍵信息,或電子數據提取未附合法性說明,均可質疑證據效力。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與細節的較量。
陳曉峰律師提醒:掩隱罪辯護本質是法律認知戰。
法律咨詢:15188506266(微信同號)
辦公室地址:長葛市新區陳寔路盛合麗晶酒店西座六樓
本文根據真實案例改編,細節已做隱私處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