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養老貸這一話題頻頻上熱搜。
最初,多家地方農商銀行推出了“養老貸”,并受到部分老年人青睞。
然而,監管部門很快叫停了這一業務。
所謂養老貸,簡單來說,就是銀行貸款給老年人一筆錢,老人利用這筆貸款一次性補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欠費,以緩解繳費壓力。
根據中國新聞周刊的統計,目前湖南、四川、浙江等地已有40多家農商銀行推出相關產品。
不過,盡管這一業務初衷看似美好,卻引發了不少爭議。
自2014年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統一推出。
城鄉居民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與地方政府共同承擔,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根據繳費年限和繳費檔次來決定。
對于很多沒有按時繳納養老保險的低收入群體,養老貸款無疑提供了一條“補繳”的捷徑。
但是問題也很明顯,繳納養老保險并非每個人都能做到,尤其是經濟狀況較差的老人,要一次性補繳幾十萬元,顯然難以承受。
在此背景下,銀行便推出了“養老貸”。
貸款金額通常是9萬元,貸款的目的是幫助這些沒有繳滿15年養老保險的人,通過一次性繳納的方式,能夠立即享受國家的基礎養老金。
然而,這筆貸款的背后,卻隱藏著更深層次的問題。
從商業角度來看,銀行的盈利點非常明確。
通過提供養老貸,銀行可以獲取相對較高的利率,貸款利率多在3.1%-3.45%之間,雖然不算特別高,但卻比購房貸款要高。
問題是,這筆貸款的“風險”看起來幾乎為零。
因為貸款的償還來源是每個月按時發放的養老金,而養老金的支付來源于政府。
銀行通過貸款“墊付”養老金,但資金最終來源于國家,也就是納稅人的錢。
銀行所賺取的利息,實質上是老百姓養老金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那些本應用于提升民生的基礎養老金,不僅沒有真正惠及到老百姓,反而成為了銀行的“利潤”。
對于銀行而言,這無疑是一個極為低風險的貸款。
貸款發放后,若貸款者早逝,剩余的貸款金額將由國家的養老保險基金補償,而如果貸款者活得更長,銀行則能繼續收取利息。
因此,從銀行的角度看,這類貸款幾乎沒有任何風險,反而能夠在短期內賺取較高的利息收入。
從地方政府和銀行的角度來看,養老貸幫助增加了參保人數,擴大了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也間接減輕了財政壓力。
但是,問題也就出在這里。
當這些銀行貸款資金與國家補貼掛鉤時,最終的負擔并沒有減少,反而成為了“隱性”成本。
本應由政府承擔的“福利”被銀行“收割”,這顯然是對公共資金的一種侵占。
而對那些本就生活困難的老人來說,這種貸款形式可能加重了他們的負擔。
那么,既然養老貸被叫停,這個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嗎?其實并不簡單。
叫停養老貸,雖然可以避免國家補貼的資金被銀行“侵吞”,但隨之而來的卻是另一個問題:那些本應領取基礎養老金的老年人,反而因為無法一次性補繳養老金而失去享受這一福利的機會。
這就形成了一個“悖論”:如果一個老年人能夠一次性支付8萬多元的補繳款,國家給他補貼養老金,但如果這個老人連這筆錢都拿不出來,那么國家就不給他養老金。
這種設定,本質上是剝奪了真正需要幫助的老人的福利。
這也引發了一個更加深刻的社會問題:當基本的社會保障無法覆蓋到那些最需要幫助的人時,社會的公平性在哪里?
而這一問題并非養老貸本身能夠解決,反而是在養老體系設計中就存在的漏洞。
其實,解決這一“悖論”的辦法并不復雜:如果我們希望所有符合條件的老百姓都能享受基礎養老金,那么政府就應該無條件地發放。
這并不是說要提高基礎養老金,而是要確保每個需要幫助的人都能公平地享有這一保障。
然而,這也引出了一個更加復雜的問題。
在如今的社會中,大部分人依舊認為,自己年輕時沒有積累養老金,晚年遇到困難,理應由自己負責。
而中國社會更相信“大政府”,但這又與個人責任相沖突。
在這一背景下,如果基礎養老金不再依賴于個人繳費,而是完全由政府“兜底”,那么長期來看,或許會帶來社會儲蓄的下降。
而這將使得養老金制度面臨更大的壓力,進而影響到國家財政的可持續性。
無論是“叫停”還是“不叫停”,每個選擇的背后,都充滿了妥協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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