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公斤快遞按3公斤計價、停車30分7秒按45分鐘收費、租借充電寶5分鐘算半小時……
近日,快遞、共享充電寶、共享單車、停車等領域“向上取整”的收費方式引發公眾關注。
此前有媒體報道了多家快遞企業計重“向上取整”的不合理行為,將快件重量的小數部分進位至整數,從而增加收費。
其中,圓通將重量2.7公斤的快遞,標注為4公斤,虛增近50%重量;極兔快遞員表示2.1公斤的快件按3公斤計費。
經查,有半數快遞企業在續重收費中,存在上述問題。
實際上,2024年4月1日實施的新版《快遞服務》明確規定,計費重量以千克為單位,需保留小數點后至少1位。這些 “向上取整” 操作,明顯違規。
除了快遞行業,其他領域也存在類似問題。
以停車收費來說,雖然不同停車場收費單價不同,但大部分都是按1個計時單位進行計費。
按照停車計時收費系統的設置,哪怕只超過1分鐘甚至1秒鐘,系統也會多扣除半小時乃至1小時費用。這是很多停車場默認的“潛規則”。
不少車主認為,自己并未實質性地占用停車資源,而停車場經營者也未提供實質性的服務,但卻收取了自己的費用。
尤其是在停車場出口擁堵的情況下,不得不排隊等待出停車場,可就是這短短幾分鐘之內,時間或許就邁過了計費的節點,車主卻要為此多交1小時停車費的冤枉錢,自然很鬧心。
北京消費者在停車場遭遇“停車30分7秒,按45分鐘收費”的情況
網友直言,停車場可以多收59分鐘的費用,但車主卻不能少交1秒鐘的錢,有失公平。
此類現象在共享充電寶等領域也屢見不鮮。
此前有報道稱,一天津市民在某景區內掃碼租用了共享充電寶,為手機充電1小時15分鐘,被扣了20元。他查看計費規則發現,其一小時收費10元,不滿1小時按1小時計算。
另一消費者李先生則成功追回了被多收取的費用,其租借充電寶時僅用了5分鐘,卻被按30分鐘標準收費。該充電寶的計費規則為,充電30分鐘收費2.5元,前2分鐘內歸還免費。李先生認為只比免費時長多了3分鐘,遠不到30分鐘,如此計費不合理。隨即以“費用異議”申請退款,平臺秒退還錢款。
當“向上取整”成為行業慣例,其合理性有必要探討一番。
看似幾塊錢、幾毛錢的差價,這背后涉及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這種現象,類似于商家找零時“四舍五入”的反向抹零,即超過1分錢,便按照1元錢來收取,對消費者而言顯然是不公平的。
針對快遞向上取整的行為,國家郵政局高度重視,迅速組織核查工作。明確要求企業參照《快遞服務》國家標準,優化計重收費規則,計費重量以千克為單位,保留小數點后至少1位。
目前,多家快遞企業已優化計重收費規則,例如:
京東:首重不足1kg按1kg計算,續重以0.5kg為計費單位。
申通:按實際重量計費,以千克為單位,保留小數點后至少1位。
韻達:不足1kg按1kg計算,超過1kg的部分重量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且不進位。
圓通:首重不足1kg按1kg計算,續重以0.1kg為計費單位。
中通:按實際重量計費,以千克為單位,保留小數點后至少1位。
極兔:首重1kg,續重以0.1kg為計費單位。
德邦:續重以0.5千克為計重單位,不足0.5千克按0.5千克計;足0.5千克向上進位至下一個1千克。
快遞行業已經優化整改,那么停車場、共享充電寶、共享單車等行業呢?
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計量正確的公平交易條件。
無論是停車超過1分鐘以“1小時”標準進行計量,還是租借充電寶僅用了5分鐘卻按照30分鐘計費,偏差都比較大。這種“偏差”,無疑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可見,停車收費、租借充電寶等如此“向上取整”,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也規定,經營者不能以格式條款、店堂公示等方式加重消費者負擔、減輕己方責任。
停車超過1分鐘就按1小時收費,明顯只對商家有利,對消費者不利。
因此,為了提高交易效率同時兼顧消費者權益,相關企業應細化計時消費規則,制定相對公平的實施細則。
你遭遇過“向上取整”的情況嗎?
編輯:cc
部分資料整理自澎湃新聞、新華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