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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風險,不發生長時間、長距離嚴重交通擁堵,力爭不發生較大交通事故,確保2025年夏季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7月24日,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媒體通氣會,會上曝光了近期典型違法案例與事故案例。
典型違法案例
案例一:2025年7月1日21時許,懷化公安交警直屬一大隊民輔警在轄區紅星路路段開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時,依法查獲一輛號牌為湘UG***5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經查詢,發現駕駛員米某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未按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違法行為。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之規定,對駕駛員米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12元,駕駛證記1分的處罰,并依法對該機動車予以扣留。
案例二:2025年7月9日8時許,懷化公安交警直屬一大隊民輔警在轄區209國道巡邏時查獲一輛大排量無牌機車。經查詢,發現駕駛員周某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九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之規定,對駕駛人周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750元,并依法對該機動車予以扣留。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2025年7月1日11時許,蔡某駕駛車牌號為湘A6***E的正三輪載貨摩托車,行駛至懷化市鶴城區湖天大道迎豐公園路段右轉彎時,與崔某駕駛車牌號為懷化06****5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崔某受傷及車輛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交警調查認定:當事人蔡某駕駛機動車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先行,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崔某無責任。
案例二:2025年7月2日18時許,蔣某駕駛車牌號為懷化70****8的電動自行車,行駛至懷化市鶴城區瑞豐路幸福家園門口路段時,因逆向行駛與張某駕駛車牌為湘ND8***7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碰撞,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員蔣某受傷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交警調查認定:當事人蔣某駕駛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張某無責任。
交警提醒
不管是無證駕駛還是逆向行駛,任何交通違法行為都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隱患,都存在危及自身、他人和公共安全的風險。懷化公安交警將持續開展“兩電”安全隱患整治行動和夏季道路交通整治行動,進一步凈化道路交通環境,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此,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向交警部門舉報交通違法線索,對交通違法形成高壓態勢,警民共建懷化平安和諧交通。
來源 | 懷化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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