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以其便捷、小巧等特點
成為很多人選擇的交通工具
但是有的人為了圖一時方便
對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改裝、拼裝、加裝
非法改裝過的電動自行車
不僅有安全隱患
還涉嫌
違法!違法!違法!
近日,泰順縣電動自行車整治專班聯合公安、市監、消防等多個部門,在仕陽鎮夏沙港小區周邊開展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查獲一輛涉嫌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車牌號:泰順 XXXXX)。經深入調查,執法人員查明該車輛涉及加裝電池的非法改裝行為。
經查,該車輛的銷售方阿杰車行仕陽綠佳代售點存在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18條第1款第2項至第4項的規定。依據該條例第26條第2款,執法單位依法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哪些行為屬于
非法加裝、拼裝、改裝?
根據《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禁止實施下列改裝、拼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一)拆除或者改變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導致最高時速超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
(二)改變電動機、蓄電池組等影響車輛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三)拼裝電動自行車或者將無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加裝動力裝置的;
(四)加裝座位、車篷、車廂、支架等改變外形結構影響駕駛安全的裝置的。
禁止駕駛具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公安機關特別提醒
電動自行車的出廠安全設計經過嚴格規范,任何改裝行為都會破壞其原有安全性能。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選購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維修時務必查驗商家資質,如發現違規改裝行為,可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縣專班將持續加大力度
嚴厲查處非法改裝行為
同時呼吁公眾
自覺抵制電動自行車改裝誘惑
共同筑牢交通安全防線
來源:泰順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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