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一杯沒事的”
“我酒量好喝不醉”
“我現在很清醒可以開”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句話小朋友都背得滾瓜爛熟
但還有人心存僥幸,屢次以身試法
茍某某,行拘!三次酒駕被查處!
2025年7月7日中午,峨眉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隊高橋中隊中隊長李健帶隊,在羅目鎮劉山路設置檢查點,開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動。
13時13分,茍某某飲酒后駕駛川LUS***普通二輪摩托車經過檢查點時,被民警查獲。
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茍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74mg/100ml。
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茍某某曾于2022年8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以暫扣駕駛證六個月,并處13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駕駛證記12分;2023年3月,茍某某因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三日,并處1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茍某某此次行為,已構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茍某某的違法行為合并處以行政拘留四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5年7月24日,茍某某被送達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切勿酒駕!切勿酒駕!切勿酒駕!
再次敲黑板!!
酒駕醉駕的危害如下:
01
視覺障礙
一般人在正常狀態下的外圍視野可達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08%,視野就會縮小,在這種情況下駕車極易產生危險。
02
易疲勞駕駛
人飲酒后易出現困倦、短暫睡眠等情況,無異于“閉眼開車”,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03
觸覺能力降低
因酒精麻醉作用,駕駛人的肢體觸感會大幅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04
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也會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
樂山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酒駕害人害己
每一次酒駕都是對生命的輕視
請廣大駕駛人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拒絕酒駕!
切勿屢教屢犯,以身試法!
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
審 核 | 趙 亮
簽 發 | 王東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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