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一個蒙面網紅的演唱會,能把張碧晨和汪蘇瀧這對老搭檔攪進輿論漩渦里?
最近這個叫“旺仔小喬”的網紅可太能整活了。開演唱會全程蒙面不說,票價定得不低,唱的還全是別人的歌——關鍵是她之前還嘴過原唱,說過些不尊重人的話。
就這操作,網友能慣著?很快就有人扒出她翻唱《年輪》的事,這下直接把張碧晨給“炸”出來了。
要說《年輪》這歌,確實是張碧晨一嗓子唱火的,十年前那陣子誰的歌單里沒循環過?但明眼人都知道,這歌是汪蘇瀧寫的,版權在人家手里。
這些年汪蘇瀧也夠意思,從沒跟張碧晨要過版權費,倆人還同臺合唱過,說是“音樂伙伴”一點不虧。
結果旺仔小喬這事兒一鬧,兩邊粉絲先吵起來了。汪蘇瀧本來想息事寧人,說“倆人都是原唱”,給足了臺階。
正常人這時候順著說句“感謝汪老師”,既能保住面子,以后還能繼續唱,多好?可張碧晨偏不,直接發聲明說自己是“唯一原唱”,還列了堆時間線當證據,這操作給網友看懵了——合著人家讓你免費唱了十年,你反手想把版權都給人家“沒收”了?
更絕的是汪蘇瀧這邊,見對方不領情,直接放話“《年輪》回家”,收回所有授權。平臺也快,立馬把張碧晨的“原唱”標簽下了。
這下好了,歌沒法唱了,路人緣也敗光了,真是贏了嘴硬,輸了里子。
這時候就有人想起王菲了。當年她唱《傳奇》火成國民金曲,誰都知道那是李健寫的歌。
但王菲從沒說過“這歌是我的”,只要李健沒意見,她就安安穩穩唱,倆人互不打擾還互相成就。這種“不偷不搶”的體面,才是真明白“原唱”和“創作者”的區別。
現在張碧晨又發文說“出于尊重不再演唱”,可這哪是她愿不愿意的事?倒是汪蘇瀧在深圳演唱會玩了個諧音梗:“深圳有影子,身正不怕影子斜”,又唱了遍《年輪》,格局一下就拉開了。
說到底,唱歌靠嗓子,做人靠腦子。火一首翻唱不難,難的是懂得尊重原創、給別人留體面。
這次張碧晨算是實實在在被上了一課——嘴再硬,也硬不過版權事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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