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遼寧省公安廳有個被裝庫,專門存放警用裝備,包括槍支彈藥啥的。這個庫房在沈陽市新城子區道義鄉正糧村,位置挺偏僻,周圍是鄉村地帶,冬天冷得要命,但管理上本來應該沒什么問題。
1993年12月16日,一大批77式手槍入庫,總共420箱,每箱20支,這些槍是新貨,打算分發給各地公安部門用。入庫后,先是鞍山市公安局領走了100箱,之后吉林省公安廳又領了80箱,按理說倉庫里該剩240箱。可誰想到,就在入庫沒幾天,就出了事。
12月29日,倉庫管理員在下班前例行清點庫存,一數不對勁,少了整整一箱。起初他以為是自己數錯了,又反復點了幾遍,還是239箱。他趕緊查出庫記錄,沒發現這箱槍的領用痕跡,子彈倒是一顆沒少。
這下子事大了,管理員馬上上報,第二天也就是12月30日上午,遼寧省公安廳刑偵處接到報案,聯合沈陽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成立了專案組。
那時候正臨近年關,春運開始,人流量大,要是這些槍流到外面,搞不好會出大亂子。90年代初,社會上有些地方治安還不穩,暴力案子時不時冒頭,這二十支槍要是落到壞人手里,后果誰都不敢想。
專案組一上手,就直奔現場調查。倉庫門窗都好好的,沒撬痕,窗戶離地有3.55米高,外人想爬進去不容易。周邊地帶開闊,又剛領過槍,人來人往,腳印啥的早亂了套,沒法提取有用線索。但他們在南面窗框上找到了綠色油漆擦痕,和槍箱上的漆一樣,新鮮痕跡。
這說明槍箱很可能從這兒被扔出去的。倉庫里槍箱堆得高,本身就能當梯子用,偷槍的人肯定是內部人,不然外人進不去內院。專案組判斷這是監守自盜,嫌疑范圍鎖定在半個月內進出倉庫的幾十個人身上,包括職工、武警和臨時工。
那時候技術條件有限,沒現在這么多高科技設備。專案組從周邊抽調警力,連續干了16天,摸排每個人情況。這些人身高年齡基本都對得上初步畫像:成年男,18到30歲,1.72到1.80米。元旦剛過,春運眼看要鬧騰起來,壓力山大。
專案組又從省廳刑警總隊調了20多名干警,針對剩下十幾個嫌疑人逐個突破,還用了測謊儀。那年頭測謊儀挺流行,雖然結果不能直接當證據,但能幫著篩人。測下來,大部分人過了,就一個叫高瑞勝的沒通過。
高瑞勝,22歲,大連瓦房店人,1992年入伍,1993年10月調到這個倉庫當守庫武警。他平時不愛吱聲,獨來獨往,宿舍查了也沒啥異常。但腳印比對上,現場留下的光腳印和他挺像,雖然不全匹配。
測謊結果加上這些,專案組盯上他了。到了1994年1月20日,農歷年快到了,專案組加急調了兩名經驗老到的預審員,對他突擊審訊。審訊抓住了他的一些漏洞,他扛不住了,交代了全過程。
原來,高瑞勝偷槍是為了賣錢發財。12月18日凌晨,他趁值班機會溜進倉庫,光腳爬上槍箱堆,把頂層中間一箱從南窗扔出去,然后藏到院子飼料堆里。為什么選頂層中間?因為這樣從外面看不出少箱子,能多拖點時間。他沒來得及賣,槍就全追回來了,一支沒少。專案組按他說的位置一挖,果然找到箱子,案子就這么破了,從報案到結案,用了24天。
高瑞勝出身普通家庭,沒啥特殊背景,就是貪心作祟,當兵沒兩年就干出這事。他入伍前在農村干農活,部隊里表現平平,調到倉庫后負責守衛,本該老實本分,卻動了歪心思。
偷槍過程顯示他算計過,但手法不算高明,留下了油漆痕和腳印。腳印這事兒挺關鍵,專案組還去鞍山和吉林查了領走的槍箱,上面有光腳印,一比對,全是同一個人。案子破了,他被移交司法機關,接受懲罰,沒啥從輕情節,因為這事兒性質太嚴重。
這案子沒造成更大危害,槍沒流出去,沒引發社會問題。但它暴露了槍支管理上的短板,比如倉庫內部監督不嚴,進出記錄雖有,但沒防住內部人下手。事后,公安部門加強了類似倉庫的安保,盤點更頻繁,巡查更細致。
全國范圍內,這類事件也成了教訓,提醒大家槍支不是鬧著玩的,必須層層把關。90年代那會兒,社會轉型期,經濟活躍,但治安壓力不小,這案子正好反映了管理需要跟上時代。
回過頭看,高瑞勝的結局就是自作自受,偷槍這行為不光違法,還威脅到公共安全。他被抓后,司法程序走完,懲罰到位,沒啥可同情的。案子偵破靠的是專案組的堅持,層層排查,沒靠運氣。整個過程也顯示,那時候刑偵手段在進步,測謊儀這類工具雖不完美,但起了作用。事后,倉庫管理規范了,類似問題少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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