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1 號令《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和碳排放評價辦法》的出臺,為低空經濟基礎設施建設劃定了 “綠色紅線”。這份將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實施的新規,以 “能耗 + 碳排放” 雙控機制為核心,將低碳發展理念深度植入低空經濟基建全周期。對于正處于爆發期的低空經濟而言,這不僅是監管要求的升級,更是推動產業從 “規模擴張” 向 “質效提升” 轉型的關鍵指引。
一、政策核心突破:雙控機制構建低空綠色發展框架
31 號令的創新之處,在于將碳排放評價與節能審查從 “并行管理” 轉為 “深度綁定”,形成覆蓋項目全周期的綠色監管體系。其三大核心突破為低空經濟基建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
- 區域協同標準:支持低空經濟示范區統一設定能效與碳排放準入標準。這意味著像粵港澳、長三角等低空經濟活躍區域,可擺脫 “一地一標準” 的困擾,例如統一起降場充電樁能耗限值、無人機物流樞紐碳排放強度等指標,為跨區域低空走廊建設掃清標準障礙。
- 分級審查權限:年綜合能耗≥1 萬噸標煤的項目由省級部門審查,這直接將低空經濟中的大型起降樞紐、低空交通數據中心等核心基建納入省級監管。此類項目往往涉及大量電力消耗(如無人機充電設施、空域監控系統),省級層面的統籌能避免地方審批 “寬嚴不一”,確保綠色標準落地。
- 全周期責任追溯:運營期能耗或碳排放超批復值 10% 將面臨整改處罰。這一規定改變了過去 “重審批、輕監管” 的模式,倒逼企業在項目設計階段就考慮長期低碳運營 —— 例如在起降場建設時預留光伏充電設施空間,而非后期被動改造。
二、低空基建轉型:從 “能建就建” 到 “綠色先行”
新規下,低空經濟基礎設施建設正經歷從 “規模導向” 到 “綠色導向” 的深刻轉型,這種轉型體現在設計、審批、運營的全鏈條中。
在設計環節,“綠色前置” 成為硬性要求。節能報告必須量化起降場充電設施的單位能耗(如每千瓦時充電量的能耗損失)、數據中心 PUE 值(能源使用效率)等核心指標,且優先選用《綠色技術推廣目錄》中的裝備。例如,氫能地面保障設備、固態電池充電樁等低碳技術,將從 “可選項” 變為 “必選項”,預計相關技術在低空基建中的滲透率將提升 30% 以上。
在審批環節,區域協同與流程優化并行。低空經濟示范區項目可申請 “區域節能審查”,由牽頭省份統一出具審查意見,這將使跨區域低空基建(如跨省無人機物流航線配套設施)的審批周期縮短 40%。而省級開發區內的項目還可申請 “告知承諾制”,企業承諾符合綠色標準后即可先行建設,事后再接受核查,大幅提升審批效率。
在運營環節,碳管控形成閉環。項目需建立能源計量監測系統和碳排放數據臺賬,投產后 6 個月內完成綠色驗收。這意味著低空起降場不僅要記錄無人機起降次數,還要同步監測充電設施的實時能耗;低空交通管理平臺需在調度飛行器的同時,統計數據中心的碳排放變化。這種 “實時監測 + 定期復盤” 的模式,將綠色管理從 “事后統計” 變為 “事中調控”。
三、產業影響深遠:綠色成為競爭新壁壘
31 號令的實施,將從產業結構、企業運營、監管生態三個維度重塑低空經濟格局,綠色能力成為企業生存與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從產業結構看,“綠色分化” 趨勢將加劇。粵港澳等示范區憑借 “省級審查牽頭機制”,可快速統一標準、推進跨區域項目,而未納入試點的三四線城市,低空基建可能因合規成本高、審批周期長而滯后,區域發展 “馬太效應” 凸顯。與此同時,新能源配套產業將迎來爆發 —— 分布式能源(如起降場光伏頂棚)、儲能系統(如無人機充電站儲能設備)等需求激增,相關市場規模有望突破千億元。
從企業運營看,成本結構與技術路線面臨重構。前期碳核算、第三方報告編制等新增成本約占項目總投資的 1.5%-3%,但長期來看,運營階段的能耗節省(預計 10%-15%)將覆蓋前期投入。技術層面,掌握低碳核心技術的企業將獲得溢價 —— 例如能提供 PUE 值≤1.2 的數據中心解決方案的企業,訂單報價可高于同行 30%;而依賴傳統高耗能設備的廠商,可能因無法滿足準入標準被市場淘汰。
從監管生態看,信用與動態調整機制形成雙重約束。企業若拆分項目規避審查,將直接影響信用評級,融資成本可能上升 2-3 個百分點,這倒逼企業建立內部碳審計部門,碳管理人才需求將大幅增加。同時,省級部門可根據 “碳達峰” 目標動態調整審查標準,例如對使用固態電池等創新技術的項目開放 “特別審批通道”,既確保監管靈活性,又鼓勵技術創新。
四、風險與機遇并存:企業需主動布局綠色轉型
新規在推動綠色發展的同時,也給低空經濟相關企業帶來挑戰。中小型無人機企業可能因碳核算、監測系統建設等合規成本過高,退出基建領域;區域標準不統一可能延緩跨省低空網絡建設進度;第三方服務機構資質良莠不齊,還可能引發數據質量風險。
但機遇更值得關注。對于提前開展碳核算、預判項目碳排放強度的企業,可搶占審批先機;善用區域政策工具箱(如告知承諾制)的企業,能縮短項目落地周期;而布局分布式能源、儲能系統等綠色技術的企業,將直接受益于市場需求增長。
31 號令的本質,是為低空經濟注入 “綠色基因”。當綠色成為基建項目的準入門檻、運營標配和競爭優勢,低空經濟才能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對于企業而言,主動擁抱綠色轉型,不僅是應對政策的必然選擇,更是搶占未來市場的戰略布局 —— 畢竟,在 “雙碳” 目標下,低碳能力將成為低空經濟的核心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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