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去樓空!知名培訓機構被曝停擺,廣州多位家長苦等退費)
近日籃球教育行業知名機構東方啟明星全國多家校區關門停課疑似“爆雷”的消息引發關注
東方啟明星全國多地營業點大門緊閉
據新京報,5月17日,記者來到北京市東城區東方啟明星總部,公司大門緊閉,兩層的辦公場地內已空無一人。
據讀特新聞,記者近日實地查看深圳多個營業點,發現均已大門緊鎖。
深圳東方啟明星籃球培訓(龍華校區)一位學員家長齊女士告訴記者,她于去年“618”期間參加機構團購活動,一次性繳納1.2萬元購買了100節課禮包,現在只上了17節課,機構卻停止運營了。
齊女士告訴記者,機構群內負責人在4月20日突然發布公告稱,由于校區運營出現問題,需要進行暫時性停課。該負責人還在群里表示,復課后會給大家進行相應的課時補償。截至目前,齊女士尚未收到明確的補償方案。
龍華校區在家長群發布的公告截圖。
另一位學員家長陳先生告訴記者,他于今年年初在深圳東方啟明星籃球培訓(梅香校區)花費一萬多元給孩子報名籃球課,近日校區在事先無通知的情況下停止運營。陳先生表示,他在報名交費時,購買的是60節課贈送17節課的課程,退費時被告知贈課不參與平攤課時費,每節課按繳納金額的60%計算,“退費最少要走2到3個月流程。”
針對以上問題,記者致電了北京東方啟明星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
廣州的相關門店情況如何?
據廣州日報,多位家長5月21日反映,稱已收到“東方啟明星”教練通知,目前暫時停課,有待薪金和運營事宜處理后,才知道能否復課。據了解,除了一眾家長預繳的課程費未能退回外,機構員工也被拖欠薪金。
記者21日上午走訪了“東方啟明星”環宇天地、濱江東路、天河匯等多個校區,看到都已經大門緊鎖、人去樓空,沒有對外營業的跡象。
在環宇天地店,門口張貼了一張由廣州灌籃高手體育文化有限公司5月20日發出的公告,表示“廣州未來啟明星體育文化有限公司已連續拖欠我司培訓時間段場地使用費,已構成嚴重違約”,并表示“即日起與廣州未來啟明星體育文化有限公司解除場地使用協議,且通過法律途徑追討相關合法權益”。營業執照信息顯示,廣州未來啟明星體育文化有限公司是“東方啟明星”的登記名稱。
記者查詢發現,“東方啟明星”在廣州有二十多個教學點,分布全市各區。該機構在廣州開辦多年,有較高知名度,學員眾多。目前許多家長反映,在該機構預繳了數千至上萬元不等的學費,但如今很多課時還沒有上課核銷,機構卻宣告停課了。
據記者了解,目前不少家長已紛紛建群交流,希望能夠退還學費,截至5月21日上午,涉及金額數百萬元。
5月21日下午,不少家長來到位于天河區智匯PARK二期的東方啟明星廣州總部,要求機構退還學費。機構方面為家長出具了《學員退費說明》,列明學員的繳費金額,并表示“處理方式為承諾2025年5月31日前退還。”
對此,有家長半信半疑,擔心機構開出“空頭支票”。不過也有家長表示,會耐心觀察事件發展,希望機構能信守承諾退還學費。
創始人承諾“不會跑路”
近日,“東方啟明星”的創始人靳星通過視頻方式回應傳聞時表示“向大家道歉”,并承諾“不會跑路,會永遠面對任何問題”。
據悉,目前有關部門已經介入事件。
律師:機構停運已涉及多重法律風險
廣東信瑯律師事務所國際與新業態法律部主任、執業律師肖小月指出,東方啟明星籃球培訓機構停運事件涉及多重法律關系及風險。
肖小月指出,機構單方停課且長期未復課,構成對教育培訓合同的根本違約。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若未能按約定履行義務,消費者有權要求退回預付款及利息。學員家長可依據合同剩余課時比例主張退款,若合同中未明確約定“贈送課程不納入退費計算”,則機構單方設置的退費規則可能因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而無效(《民法典》第497條)。司法實踐中,法院通常按總繳費金額除以總課時(含贈課)計算每課時單價,再扣除已消耗課時費用后退款。
肖小月解釋道,培訓機構在經營困難的情況下仍繼續收取預付款,涉嫌違反《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即發卡企業應在顯著位置公示經營風險,并不得在經營異常期間繼續發卡。若存在故意隱瞞經營狀況、虛構履約能力誘導繳費的行為,可能涉嫌合同詐騙罪(《刑法》第224條)。此外,若機構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存在抽逃注冊資本、轉移資產等行為,債權人可依據《公司法》第20條主張“刺破公司面紗”,追究股東連帶責任。
對于員工欠薪問題,肖小月指出,企業連續拖欠員工工資超過一個月,已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0條規定的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義務。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責令限期支付;若企業逾期未支付,勞動者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主張50% - 100% 的賠償金。若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員工工資屬于優先債權,應在破產財產中優先清償。考慮訴訟時效,建議員工在勞動關系終止后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裁決后若企業拒不履行,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為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建議消費者立即收集合同、繳費憑證及溝通記錄,通過集體訴訟或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等方式維權;同時應申請財產保全,防止企業資產轉移,必要時可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肖小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