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8年波士頓咨詢公司發布第二十篇《BCG價值創造者報告》,提煉了20年來總結的至關重要的十大經驗教訓,其中的前兩條是“價值創造不是唯一目標,但舉足輕重”、“僅靠指標并不足以實現這一目標”。波士頓咨詢公司認為,全面的價值創造包括硬(業績)和軟(文化)兩方面。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企業文化的極端重要性。
一、以價值創造者為本的理解
提到以價值創造者為本,我們繞不開的是對價值概念的理解。按照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觀點,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即商品價值。馬克思還將價值分為使用價值(給予商品購買者用的價值)和交換價值(使用價值交換的量)。高瓴資本創始人張磊去年9月出版了其名作《價值》一書,張磊是中國著名的“PE投資之父”,其書中的的價值側重巴菲特式的價值投資和投資哲學,這是較為微觀的層面。對于今天的商業社會來說,我認為價值應當是企業的業績(利潤)、社會責任、員工發展、企業文化、企業品牌等多種要素的集合,是經濟社會效益的和諧統一,價值不單單表現為企業的業績利潤多少。
而什么是價值創造者,顧名思義就是為企業等組織創造價值的主體。價值創造者可以是企業領導者、企業管理者、行業專家,也可以是企業的一線員工。我們通常說企業要以人為本,增強人文關懷,但是不要忘記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和目標的經濟組織,以人為本也是有基礎和前提的,那就是企業從高層到員工均要為組織創造價值,做出杰出的貢獻,因此我們才提倡“以價值創造者為本”,以持續奮斗者為本。要通過機制和制度完善實現“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激勵每一個企業經營管理者和一線員工成為價值創造者,為企業提質增效立新功。
以價值創造者為本是科學的人才觀,是當下備受推崇的管理哲學。我們要堅持以價值創造者為本,一方面是企業提質增效的內在要求,另一方面也是當前國內房地產和建筑施工行業激烈競爭、轉型升級背景下自身競爭力提升的客觀要求。早在2016年國內房地產百強企業鴻坤集團就曾提出以價值創造者為本的四大標準:企業家精神、拒絕平庸、推功攬過和卓越績效。這四點可以為業內同仁提供參考和借鑒。
二、哪些因素阻礙了“以價值創造者為本”
十個指頭不一般長,盡管“以價值創造者為本”成為業界共識,但是實踐中其發展仍受到一些現實因素阻礙。
一是人情社會影響。眾所周知,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影響根深蒂固,人情社會、權力關系、后臺背景等錯綜復雜,尤其是國企大染缸中,不乏論資排輩、小團體結幫拉伙和權力尋租現象,這無疑助長了不正之風,打擊了部分正直有才干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了不利社會影響。
二是企業文化薄弱。企業文化是企業發展的精神支柱,是企業軟實力的體現。國內改革開放僅僅經歷了四十多年,市場經濟大潮下企業管理水平和西方國家還有一定差距,國內企業普遍存在重業績利潤、輕責任和企業文化的現象,部分管理層甚至認為企業文化是虛的,不直接產生實際成效。因而,普遍對企業文化建設重視不足,實踐中對企業文化貫徹落實不力,部分企業只是形式主義,未能將企業文化和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員工日常關懷、福利改善等密切結合,企業文化沒有發揮出應有的價值和功效。這種導向性的不足也阻礙了“以價值創造者為本” 。
三是創新思維不足。“以價值創造者為本”,不僅需要企業組織成員吃苦耐勞、艱苦奮斗,更需要團隊成員敢于打破陳規,勇于創新,開拓進取。當前面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計算、5G技術等智能科技迅猛發展和數字化轉型發展趨勢,部分傳統企業轉型升級步伐較慢,習慣了因循守舊和按部就班,組織成員的創新意識、創新精神不足。這些都不利于“以價值創造者為本”的實施和氛圍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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