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鄂證調查字2021025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此次立案調查并非斯太爾第一次被調查,此前因證券虛假陳述的違規事項已經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并且遭證監會行政處罰。ST斯太爾(SZ 000760)3月31日晚間發布公告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斯太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據此,*ST斯太(000760)股民索賠案正式啟動。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受斯太爾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影響慘遭損失的斯太爾股民可以向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提出民事賠償,目前符合索賠條件的股民已經開始維權訴訟。
關于此前斯太爾違規事項因此遭損害的股民需要滿足一定的索賠條件才能索賠,上海市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認為:在2015年4月30日到2019年6月26日之間買入*ST斯太爾(000760)股票,并且在2019年6月26日后賣出或仍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向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程珊律師遞交索賠證據材料或者在小程序【俞強律師】上登記索賠申請。
*ST斯太(000760)準備索賠證據材料
(1)索賠股票交易清單或股票對賬單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成交股數、成交價格、印花稅、傭金等。證券公司營業部需在每頁都蓋章或加蓋騎縫章。
(2)證券開戶證明,資金賬號及賬戶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此次再因信披違規事項遭證監會立案調查,不滿足前次索賠條件的股民或許還有希望索賠,在2021年6月23日之前買入,并在2021年6月24日之后持有或賣出的股民,滿足此次立案調查的索賠條件,可以報名參與俞強律師團隊組織的斯太爾第二次索賠預征集,索賠材料同上述材料一致。
俞強律師提醒:*ST斯太股票將于2021年6月10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并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證券簡稱將變更為“斯太退”。截至10日收盤,該股下跌10.20%,報每股1.32元,總市值10.19億元。雖然斯太爾退市已經不可逆轉,但是退市不影響股民向上市公司追索信披違規責任,只要滿足前述索賠條件的,仍可向公司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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