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克,“硬漢偵探小說大師,紐約犯罪行吟詩人”,他的所有作品都繞不開紐約,紐約才是他書中的最大主角。
《小城》的名字引用自美國作家約翰·岡瑟:“長夜漫漫,屹立不倒,但每到刮風下雨,紐約,也只是一個小城。”
小說背景的設定在“9·11”之后,“在這座城市里,每個人心里都清楚:紐約再也不是以前的紐約了。”
布洛克寫下五個系列近三十多部小說,他對《小城》情有獨鐘,說這是他最好的小說。
在《小城》里,他一反偵探小說套路,開頭就點明了兇手,把懸念變成“接下來會怎樣”。在他游刃有余的陰郁風格中,寫出了更深的黑色。
這些人跟這個偉大城市里所有的人一樣,都想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么事。
勞倫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1938- )
清潔工
事從一個清潔工開始:杰利·潘科。
三年前,潘科酗酒、吸毒;如今,他每天清晨去打掃三家酒吧、一家妓院、一間公寓,以此為生。
他打掃的三家酒吧各具特色:“死之列”聚集性變態者、“臉頰”聚集男同性戀者、“哈力根”則是正常人去的熱鬧酒吧。
這天,他如常打掃了三家酒吧和一家妓院,然后去打掃瑪麗琳·費雪的公寓。
瑪麗琳是個房產中介,38歲。他看到臥室門關著,以為瑪麗琳還沒睡醒。除了臥室,他把里里外外清理干凈,最后推開臥室房門,發現瑪麗琳已經死了,脖子上有傷痕,顯然是被勒死的。他打電話報警,他把犯罪現場清理得一干二凈了!
潘科不是主角,但他和接下來的謀殺案息息相關。
瑪麗琳被勒死后,妓院發生屠殺案,兩個妓女、一個老鴇被殺,警方在現場找到榔頭和鑿子。不久,三家酒吧發生連環縱火案,死亡73人,重傷12人。
“9·11”之后,城市誕生了新標語:“我愛紐約,更勝從前”,代表“愛”的心形符號添了缺口。
面對突如其來的毀滅,大家才發現大城不堪一擊,人心如此脆弱。然而,生活還在繼續。
情感難免磨損消逝。你身上有條疤,就跟那個心臟一樣,你舔舔傷口,繼續忙碌,然后,你就好了。或多或少吧。
面對城市如此巨大的傷痛,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小說里面的主角總會因某些事卷在一起。
作家
約翰·布萊爾·克雷頓,作家,47歲,離異、有子女,出過六本小說,住在有房租管制的公寓里。為了維持生計,他還在學院開寫作班,每周一晚給學生上課。
文學,要不就獨特,要不就普通,沒有緩沖地帶。
那晚,約翰上完寫作課,去“魚壺”酒吧消遣,瑪麗琳搭上了他,他們一起回瑪麗琳的家。他們喝得醉醺醺,約翰的記憶斷斷續續。瑪麗琳被害后,警察找上門,約翰成了頭號嫌疑犯。
約翰寫過一個短篇小說:關于丈夫厭倦并殺掉妻子的“超完美謀殺案”。被警方指控犯罪后,他打算擴寫這個短篇,把它寫成長篇小說。
他發現他已經在考慮:檢方會不會拿他的小說當罪證,陪審團又是做何感想。文壇圈里的人,都知道作家是作家,作品是作品,未必文如其人……問題是陪審團知道這些嗎?
他以五萬元保釋,經紀人告訴他,現在他是出版界的搶手貨了。經紀人拍賣他的新書出版權,皇冠出版社以315萬的價格成為贏家,這個數字遠遠超出他們的預期。
爬格子,換錢。沒賺過大錢,也沒餓死。這幾年日子特別難過,不只是他。上面的人放下身段,下面的人自我提升,全部擠到他這個中間階層來了。麥真納那句話,越想越有道理:當作家能賺大錢,卻未必能過上好日子。看來,他也即將成為一個賺大錢的作家了。
這場拍賣讓約翰大為滿足,簡直是作家夢寐以求的刺激。競標的數字越高,他的貪欲就更上層樓。
這還是他第一次弄明白:為什么有的億萬富翁,家財萬貫,但還是拼命賺錢;為什么有的公司高級主管,光遣散費就好幾千萬美金了,還要用這筆錢開新公司。他們得到越多,想要的也越多——不是想賺更多的錢,而是他們忘不了那種“得到”的快感。
他知道自己沒殺人,但未必有充分的證據。
他的律師并不在乎他有沒有殺人,律師的目的是幫客戶脫罪。
他的經紀人要幫老板賺錢,只要書本暢銷,他有沒有殺人關她什么事?
他想明白了,出版社肯花大價錢去買他的新書,是因為他的犯罪記錄。這本書在審判前可能就已經出版了,會引發很強的宣傳效果,他被判有罪或無罪都能刺激銷量,出版社都不會虧本。
他的舊書開始重印,出版社安排他上節目、接受記者采訪。
他成功所有的理由、唯一的理由,就是大家都百分之百地相信,他勒死了一個女人。
律師和約翰說,檢察官提出要他承認犯下二級謀殺罪,換三年徒刑,有可能提前釋放,他拒絕了。后來,警方查出這幾個案件都是同一個人所為,媒體把兇手稱為“血手木匠”。他被撤銷指控了。
布洛克寫約翰這個作家角色簡直是信手拈來,太多心得體會了。
有的時候,你得掙扎,瞪著眼睛看著空白的頁面,動輒幾小時,搜索枯腸,毫無收獲。有的時候,又像福樓拜,花了整個早上,加一個逗號,到了下午,又把它擦去。
有的時候,你有東西可寫,但細細咀嚼,又覺得出自你手筆的文字,淡而無味。敲敲鍵盤,像是農人摘下一朵朵棉花,或者是生產線上的人員的機械操作。沒錯,有的時候,文字會一頁一頁地冒出來,產量不少,動作順暢,事后一看又覺得總不如寫的時候認為的那么好,但絕無樂趣。
兇手
威廉?波義斯?哈賓杰, 62歲,曾經在廣告公司擔任研發部主管,2000年提前退休。他太愛紐約了,喜歡研究紐約的歷史,和妻子住在買下的公寓里。
“9·11”改變了他的一切。他27歲、懷孕三個月的女兒和女婿在雙子星塔的辦公樓上班;他的兒子在紐約消防局云梯隊服務,剛趕到北塔搶救,北塔崩塌,他被埋在廢墟里。
他的太太承受不了打擊,不久服用安眠藥自殺。那天他發現妻子死去,也去買安眠藥,同樣吞下,但兩個小時后醒了,床邊全是嘔吐的痕跡。他來到公寓頂樓,想縱身一躍,站了半個多小時,最終沒有跳下去。
他的女兒、女婿已經粉身碎骨,尸體永遠找不到了;他的兒子也埋在百層高樓之下。他把太太的骨灰撒在盡可能接近的世貿遺址。
他站在那里傾聽城市的聲音,呼吸都市的氣味。有的時候,他深呼吸一下,甚至覺得他吸進了女兒、女婿飄浮在紐約空氣中的分子。他們已經融入空氣中了,誰能說他呼吸的不是組成親人的顆粒?曾經是他們身體的一部分?
他讀紐約的歷史,充斥暴力與死亡。他讀到南北戰爭的紐約征兵暴動,他明白這個事件之所以發生,是因為注定要發生。
他們是這個城市,紐約,犧牲自己,成就未來榮耀,貢獻給老天的祭品。他們是這個城市在獻祭儀式上釋放出來的血液,讓紐約的靈魂以此得到救贖,重獲新生,讓它從靈魂的灰燼中重生,讓紐約變得比以前更偉大。
他相信自殺不成是因為有“未竟的事業”,他要徹底犧牲自己,去毀滅、去犯罪,為了讓紐約“清除污穢,建立美好的將來”。
前警察局長
法蘭西斯·巴克倫,53歲,前紐約警察局長,是下屆市長的熱門候選人。
巴克倫到處演講賺錢,講的是熟悉的題目,表現越發收放自如,他覺得自己就像百老匯演員。他留意到血手木匠的案件,被殺的老鴇是他以前經手的一宗命案的目擊證人。
他的心智澄清起來,如果這是他的案子,他知道該怎么著手,他也很清楚,這才是他真正想要的。不是巡回全國告訴聽眾他們早就知道的事情,也不是當官,不管是市長,還是局長。他想到街頭上,查案子,把壞人揪出來。
畫廊老板
蘇珊·波瑪倫斯, 37歲,聰明、對藝術品有鑒賞力。她離婚了,不想再婚也不想生孩子。她的畫廊聲譽日上,她卻心神不寧。她漸漸覺得,有什么想做就趕緊做吧。
她每天都性欲高漲,看到帥哥就忍不住在腦海勾勒最細膩的場景;性幻想整天在她腦海打轉,她尋找機會真刀真槍去干;她沉迷各種性游戲,買了很多性玩具。
蘇珊男女通吃,每當寫到她,文字特別活色生香。
我是一個每天都在進步的作品。
蘇珊把性掌握在可控范圍,她決定上床的時間、地點、對象和方式。她很清醒,男人到處獵艷不算什么,她是女人也有方便之處。
她串起了書中的人物。
莫瑞是約翰的刑事律師,八個月前查出前列腺癌,治療會影響性生活,他寧可吃草藥。他和蘇珊吃飯時,蘇珊鉆入桌底下給他吹簫,他爽爆了。這一幕給在一旁吃飯的巴克倫留意到了。
蘇珊從巴克倫那里體會到君臨天下的支配欲,每周五,她讓巴克倫來她家。
這個男人,充滿男子氣概的男人,習慣指手劃腳的男人,她要他干什么,他就得乖乖地干什么。她叫他法蘭妮,要他變成小女孩,像搞小女孩一樣地干他,還讓他陶醉不已。
每周二,蘇珊和兩名男子玩3P,一名男子還發現了自己的同性戀傾向。
性,很美妙,做得越多,就想要的越多。你越來越熟練,表現越來越好。
巴克倫心甘情愿淪為蘇珊的“性奴隸”、那名發現自己有同性戀傾向的男子,他們的陰暗角落不是蘇珊創造出來的,而是本來就在那里,只是被蘇珊開發了。
蘇珊后來愛上了約翰,熟讀他所有作品。她在餐廳給約翰留下名片,約翰沒找過她;她想到莫瑞是約翰的律師,通過莫瑞牽線搭上了約翰。
蘇珊終于如愿和約翰上了床,把自己的性史全部告訴約翰,隱去對方的姓名。她連同自己的性玩具、性幻想都一五一十交代清楚。約翰說,這就是她自己,這是她的藝術。
她大聲說:“你恨我嗎,約翰?”
“有什么好恨的?”
“我惡心嗎?”
“你很美。”
在一次性愛中,蘇珊要約翰把手壓在她的喉嚨上,她心底是想約翰殺了她,但約翰沒有下手,從側面證實了約翰不是兇手。
性與暴力
在“9·11”悲劇籠罩下,城市的蕓蕓眾生都被改變了。
哈賓杰是“9·11”的受害者,搖身一變成為恐怖的殺人兇手;巴克倫是雄赳赳的前警察局長,竟然甘心任由蘇珊擺布,猶如擁有“甜蜜秘密”的“小女人”。
受害與傷害、常態與變態,竟然是一體兩面。
蘇珊用性來療傷,哈賓杰用仇恨來療傷。他們有著相似點:打破底線、獲得快感、尋求合理解釋。
性與暴力都隱匿在人性深處,蘇珊對性的探索或許出于對生命的好奇,哈賓杰對暴力的迷戀則是出于對生命的絕望。
或許他不是所謂的藝術家,但從作案地點的選擇、工具確認,到成品完成,至少也像個細細打磨作品的工匠。看來,他真的是著魔了。
配角也出彩
布洛克這次不寫他的偵探系列,試圖全景式描繪“9·11”之后更黑暗更脆弱的城市眾生相,配角也很出彩。
艾迪雷根在“魚壺”酒吧的吧臺干活,他知道這種工作賺不到錢,但他兩年前就意識到自己這輩子會困在酒吧里。
事實很清楚:除了酒吧,他哪里也不想去。他只是覺得他應該脫離這種日子,跟大家一樣。但他不是。他的生活就本該如此。他用不著拼命工作,用不著擔心太多,一切都得過且過。這世上有他永遠買不起的東西、做不到的事情、當不上的角色,但是,誰不是這樣?就算你是全世界最有錢的人,全地球最成功的權貴,還是會碰到不愛你的女人,爬不上的高山,還有,你想買別人偏偏不賣的東西。
城中熱門絲蒂莉餐廳,老板叫絲蒂莉·沙芙蘭。
她從小就胖,在大學畢業后遇到一個不嫌棄她胖的男孩,迅速嫁給了他。這段婚姻維持不到一年,原來那個男孩并不愛她,只是故意挑個胖女孩來展現自己的優越感。
離婚后,絲蒂莉每個周日都在公寓開派對。她向心理醫生抱怨,每周一收拾公寓太麻煩了,心理醫生建議她找個清潔工。又有一次,她向心理醫生抱怨她的工作無趣,心理醫生的建議改變了她的一生。
“你喜歡做什么?”
“我喜歡做什么?找朋友過來,聽他們侃,看他們吃喝。如果,能靠他們離開之后剩下的半瓶酒過日子,就好了。我有兩架子開過瓶的剩酒。我的工作讓我想吐。”
“你這是在開沙龍呢。”
“如果二〇年代在巴黎,說不定還有搞頭,可能還有人會寫本關于我的書呢。”
“加個O。”
“什么?”
“不要搞沙龍(salon),”他說,“搞個酒吧(saloon)吧。”
絲蒂莉找對了人生方向,餐廳的生意一直好得不得了。
她從來不花錢搞宣傳,但報紙上一天到晚都看得到免費的美食家推薦。這當然是有道理的。紐約最有趣的人,都是絲蒂莉的常客,都喜歡在這家餐廳的吧臺上高談闊論,消磨一個晚上。
改變
看《小城》的過程,猶如照進現實。繁華大都市也好,脆弱小城也好,大環境的影響無處不在、無人幸免。
我們深感無力的時刻太多了,堅持信念、追逐夢想談何容易?能把握的只有自己,能選擇的只是走好眼前每一步、對未來多一點信心吧。
布洛克在《小城》想給我們展示的,不是城市創傷后遺癥的憤怒、恐懼或絕望,而是某種改變。
每一天都會改變每一個人,某一天改變你一點,另一天改變你很多,一點一滴地累積,在本質上,無法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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