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酒是人們交流的工具,有的人因喝酒談成了生意,也有的人因酒犯了錯誤。喝酒有弊有利,詩仙李白曾趁著酒勁寫下了不少的傳世名句。可盡管如此,人們也不應過于貪杯,尤其是女性群體,一旦她們喝醉了,不僅會鬧出不少笑話,還可能會有丟財丟色。
幾年前,陜西一位女大學生沒有過多的防備之心,和一名男子飲酒談心,因事后酒醉挽留男子,讓男子會錯了意,最終讓女大學生失了清白,也讓男子背上侵犯罪。這個事件的起因,還是要從女大學生和男子的相識說起。
那時,在陜西上大學的林女士,見同學都熱衷網上交友,她也隨大流,開始了網上交友。很快,她認識了一個男子,那人正是陶先生。因兩人年齡相仿,有很多共同語言,他們很快成為了異性好友。
兩人在網上聊了一段時間后,陶先生想和她進一步發展,于是在他的邀請下,林女士決定和他見面并約會。林女士長得不錯,雖說不一定算得上是校花,但也沒差多少。身材樣貌都不錯的她,不管怎么打扮,都很吸引男士們的目光。
陶先生也很出眾,經過細心的打扮,他的衣著得體,還有些小帥。在兩人都精心打扮的前提下,他們對互相都有了一定的好感。年歲大些的陶先生還是有閱歷的,不僅安排好了約會的行程,還逗的林女士笑口常開就這樣。
兩人在這次約會中都很開心。陶先生覺得自己找到了心中的女友,而林女士則是覺得找到了理想中的對象。等到結束后,感性的林女士有些不舍和這樣體貼的陶先生告別,而陶先生也抓到了這次機會,隨后提議他們可以邊喝酒邊聊天。
雖說林女士是一個保守的女性,但出于不舍,她還是同意了陶先生的提議,決定和他喝酒聊天。于是,兩人到了一家環境不錯的酒吧,點了那里度數不是很高的雞尾酒。等酒上來之前,因彼此都有了些好感,兩人相談甚歡。
可沒怎么喝過酒的林女士最終還是喝多了,這是為什么呢?雖說是低度數的雞尾酒,但里面還混有一些烈酒。即使在混合之后,度數不高,但少有喝酒的林女士還是喝醉了。陶先生本想把對方送回大學,可見時間已晚,他只能將其帶回了家中。
起先,陶先生并沒有對林女士有不軌的行為,但林女士酒后失言,還纏著陶先生不放。這樣陶先生以為林女士,對他做出了邀請,于是他就和對方發生了關系。等到第二天,林女士清醒后,發現了自己身體的異樣,才明白昨天發生過什么。
就算之前對陶先生有好感的林女士,在得知對方沒有再自己允許下,和對方發生了關系,還是很生氣。在穿好衣物后,她就去報警了。警方檢查過林女士之后,證實了她的說辭。就這樣,以為是情同意合的陶先生被關了起來。
照陶先生的說辭,他很冤枉,在他的認知里兩人已是男女朋友,發生了關系很正常,不應該算是欺負。可侵犯罪的定性很特殊,就算是女方起初同意了發生關系,但只要是在過程中女方說不,男方還是會有侵犯的嫌疑。
盡管陶先生堅稱兩人的是自愿,但根據現有證據和女方的說辭,在法院審理之后,陶先生還是以侵犯罪被判了刑。看在態度良好,其家里也獲得了女方的原諒,法院最終只判了陶先生四年的刑期。
可審判結束后,陶先生的父母卻覺得不公平。要知道他們已經取得了女方的諒解,并給予對方該有的賠償,可法院還是判了兒子四年。可侵犯畢竟不是小偷小摸,只要找到證據法院審理了,就算女方得到賠償不想告了,但還是會被判刑。
所以說,就算陶先生的父母已經得到了女方的原諒,并給了女方補償,兒子還是要進監獄。不過有了女方的諒解,刑期會短一些罷了。就這樣,父母在盡可能的幫助兒子脫罪之后,但由于侵犯屬于刑事案件,最終兒子還是逃不了坐牢的命運。
小編觀點
不管是否心有不甘,陶先生還是要在牢中過一段時日。陶先生因此事,沒畢業就有了污點,這對以后他的生活有了很大的影響。要說林女士在此案中,也有錯。她錯在沒有防備之心就和對方喝酒聊天,這樣不僅讓對方誤會了,還失去了自己的清白。要她和對方約完會,就回宿舍的話,兩人或許會成為男女朋友,結成夫妻也說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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