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試點恢復旅行社經營出境團隊
旅游業務的提示
1月20日,文化和旅游部發布了《關于試點恢復旅行社經營中國公民赴有關國家出境團隊旅游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進一步發揮好行業自律作用,規范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廣大游客和旅行社合法權益,現對出境游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1.旅行社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國家名單范圍內開展出境團隊旅游和“機票+酒店”業務。
2.旅行社應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明確各方權責。明確告知游客回國需持有48小時陰性核酸證明,并及時提醒和協助游客開展核酸檢測,避免因無法提供核酸證明而延誤返程時間。建議在旅游合同中就核酸檢測費用以及游客未按照要求進行核酸檢測導致無法按時回國的責任做出明確說明。
3.旅行社積極向游客宣傳“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提醒游客出行前做好自我監測,確認自身健康狀況,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和防護,出現發熱、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的癥狀,及時就醫檢查并告知旅行社。如確診為新冠病毒感染,請游客配合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處理,建議在旅游合同中就游客因此在境外產生的醫療和食宿等費用承擔做出明確說明。提示游客購買人身意外險及境外醫療等相關保險。
4.旅行社要引導游客遵守我國及旅游目的地法律法規,尊重目的地文化傳統、風俗禁忌、宗教信仰,拒絕野味、理性消費,謹慎選擇高風險項目,自覺抵制不文明行為,倡導安全、文明、綠色、健康旅游新風尚。
中國旅行社協會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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