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杰是鄖陽首任巡撫。
原杰到荊襄之后,馬上會同湖廣、 河南、陜西三省的巡按御史深入到鄖陽山區,一面向流民宣傳朝廷的德政,一面調查研究屢撫屢亂的原因,意識到了此前的“撫”和“治”無疑都是夏穌治水,越堵越洶涌,所以要想根除禍患,就必須采取大禹治水的辦法,加以疏導。
原杰還了解到,鄖陽一帶的確有 大批林地可供開荒, 如果讓這些流民就地附籍,給他們上當地戶口,他們就會有安定感和安全感,再也不會與朝廷作對。他認為:如果鄖陽一帶有了戶籍丁男,對他們薄共福役,將能夠壯大為一支保衛漢江通道的強大力量:有了流民新開縣的土地,即使輕其賦稅也處例廷的一筆不小額外收入。
于是原杰向朝廷上《處置流民疏》:“奈何荊襄價在網相離本布政間,水路動經月余。所塘州十縣內,均州、竹山縣、谷城縣、南源縣、房縣、鄖縣、上津等縣,俱在萬山之中。賊盜嘯聚之處,相離襄陽遠則十日,近不下五六日,一旦有事, 若待走報湖廣三司議調官軍, 鮮克濟事。 ”他建議:“必須就近添設司、府,分管衛、縣,位高望重且知利害所系,較之所、縣百倍有益。’并請求:“竹山縣尹店、鄖縣南門鋪、洵陽縣白石河、商縣豐陽鎮、南陽南召保、唐縣桐柏鎮、房縣馬良坪、宜陽縣穆冊趙保村、汝陽縣楊埠,俱系長山大谷,密傍江河,各離縣遠,非獨藏賊巢穴抑亦禁捕不前,俱合添設縣治并巡檢司等。”
可謂是荊襄病重,原杰方良。朝廷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疾批準了原杰的方案,同意在漢江岸邊的鄖縣小縣城內設立司、道、府、縣四級官府建制:劃湖廣、河南、陜西三省各邊之府縣設鄖陽藩鎮,新立鄖陽都察院、按察院、布政司、按察司和行都司;把下荊南分守道從均州移往鄖陽;設鄖陽府和鄖陽衛;把鄖藩所屬的一些大縣分為二, 增加新縣,以便管理新附籍的流民。朝廷遂任命原杰為首任鄖陽巡撫,吳道宏為首任鄖陽監察御史。可嘆鄖陽小城,一下子就連升三級,由一座不起眼的縣城頓時成為雄踞漢江的“省城”,整個江漢從此進入了鄖陽撫治時代。
鄖陽除設巡撫名、 監察御史一名外, 朝廷再加授太和山(武當山)提督太監為下荊南分守道兼鄖陽藩鎮的副使,實際上是朝廷派來的監政。太岳太和山本是大明王朝的家廟神山,自永樂年間起就設有提督太監管理山務,治所在均州,現在遷往了鄖城,參與藩鎮的管理。明代是一個宦官當權的朝代,閹黨干政是一種普遍現象。
設在鄖陽城里的行都司稱湖廣行都司,這是因為它是從湖廣都司分離而來的。這里的“行”是分家出走的意思,行都司與都司的級別相同,歸各自的巡撫管轄,不存在隸屬關系。又因為湖廣行都司設在鄖陽,所以也被人們稱為鄖陽行都司,官員設置為:都指揮使一名掌印; 提督太和山太監兼任都指揮同知;都指揮三名;都指揮金事兩名:一名分管屯田主辦后勤,一名分管巡捕中軍管理作戰;經歷一名;斷事-一名。行都司之下分設守備道、衛、千戶所、百戶所等軍事單位。
據(鄖臺志.軍衛》記載,鄖陽行都司除管轄鄖襄守備道和荊瞿守備道外,還領有七衛十千戶所,分別為:鄖陽衛、襄陽衛、荊州衛、荊州右衛、瞿塘衛、安陸衛、德安衛;夷陵守御千戶所,德安守御千戶所,隨州守御千戶所,竹山守御千戶所,均州守御千戶所,長寧守御千戶所,遠安守御千戶所,枝江守御千戶所,忠州守御千戶所,房縣守御千戶所。
據(明史)記載,鄖陽行都司除上述所轄衛、所外,還轄有三個王府儀衛司,即遼府儀衛司在荊州、襄府儀衛司(在襄陽)、興府儀衛司(在鐘祥)。后來在嘉靖十八年(539年)間,劃出安陸、德安二衛和德安,隨州二守御千戶所,以及遼府、興府二儀衛司,單獨設立了”興都留守司”。
自此,鄖陽行都司所管轄的單位縮為五衛八所一儀衛司。嘉靖三十三年(1568年),施州衛劃歸鄖陽行都司管轄,至萬歷九年(1581年)回歸劃歸湖廣都司。隆慶二年( 1568年),德安衛和德安、隨州二守御千戶所再次劃歸鄖陽行都司,隆慶四年又劃歸湖廣都司,此后就再沒有發生過變化。
不難看出,鄖陽行都司所防守的區城可以分為兩大塊,一塊 是鄖陽藩鎮從湖廣省測讓而來的地盤,另-塊是四川省所屬的夔州府和忠州(屬重慶府)。請注意,當時的夔州和忠州并不是鄖陽藩鎮的屬地,但卻是鄖陽行都司的防區。這種局面并不是設立鄖陽湍鎮時造成的,而是在明初就已經形成。當時,朱元璋為了防止地方武官萬- 手握重兵發生叛亂,朝廷要想控制,就得把每一個都司的防區與相應的行政轄區錯開管理,于是就在省與省交界之處交錯防御。四川忠州、夔州的防務,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在明初時就已經歸屬了湖廣都司,只是在成化十二年( 1476年)劃轉,歸鄖陽行都司所屬而已。雖然,鄖陽行都司的防地和鄖陽藩鎮的轄地不- 致,但都受到鄖陽巡撫的控制。這是因為鄖陽巡撫不僅具有行政權,而且頭上頂有“提督"的職銜,具有軍事指揮權。因此,南陽、漢中、商州的防務雖然不歸鄖陽行都司管轄,但因為是鄖陽藩鎮的轄地,所以受鄖陽巡撫的節制。相反,四川忠州、夔州雖然不是鄖陽藩鎮的轄地,卻因為是鄖陽行都司的防區,其防務同樣受鄖陽巡撫的節制。
明代都司,均設在明初所設立的13個省的省城和兩京,行都司則設在藩鎮的鎮城。行都司的設置并不是鄖陽獨創,同樣是為了防止某個軍事將領的勢力坐大后朝廷難以控制,明廷于洪武八年( 1375年)就在西安設陜西行都司,在大同設山西行都司,在建寧設福建行都司,以后又陸續在北平設北平行都司,在建昌設四川行都司。
始設鄖陽行都司并非起于成化十二年(1476年)。據《明史》記載:“建文帝嗣位,置河北都司、湖廣行都司,文皇(朱桃)人立, 皆罷之。”洪武帝《實錄)記載:“洪武三十五年(即建文四年、1402 年)秋七月甲午,革建文中所設河北都司、湖廣行都司。”因此,此次是鄖陽行都司梅開二度。
無論是都指揮使司,還是行都指揮使司,均歸朝廷的五軍都督府統一-管轄,而調兵權卻在兵部,它與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合稱為“省三司”,分別掌管地方軍防、民政和刑獄。
下期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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