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在刑案家屬這個大群體里,「找關系」仍有很大的市場。而且,他們對關系運作的盲目迷信,很多時候又貫穿于刑事案件的全過程。他們中,有些人是不自知,還有一些人,則是被騙被坑了卻依然堅持。所以,他們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花的「關系費」,到底去了哪里呢?
文 | 朋禮松 律師
可能,這又是一篇既可能得罪一些刑案家屬,又砸某些所謂律師同行招牌的文字。可是,有些事兒不吐不快——不是我有多么高尚,主要是這些東西不經意間就砸了我們正經律師的飯碗。
現在國家一直在提「反詐」,我這篇也可以算是替國家做一點反詐宣傳吧~
一直以來,刑案家屬信奉關系,并不是一件稀罕事兒。時常泛起,總是冒頭。而在這個魚龍混雜的行業及周邊,也充斥游走著許多走關系的人員,他們可能是律師,但大多數時候是社會人員(我們稱之為司法掮客)。
他們,游蕩在刑案家屬的周圍,可能是通過各種論壇、微信群、平臺等與家屬建立起某種聯系,或是某些朋友、某些律師從中牽線搭橋。
下面以刑事案件為背景,結合所接觸或聽聞的一些故事,以情景劇的方式跟大家絮叨絮叨,那些張口閉口就是關系的人員們,他們的套路在哪里,而你交出去的錢又去了哪里···
去向可能一:律師
主演:李大牛律師 友情客串:兄弟王五、王副局長
情景劇內容:張三的家人涉刑被抓,通過各種途徑找了一個叫李大牛的律師。張三找的這位李大牛律師,沒問兩句案情就直接表示,他有個兄弟王五跟市局的某位王副局長很熟,他介入后可以托兄弟去幫忙打聽,給他家人后續搞一個取保,如果運作到位,還有很大可能小事化了,但這種需要花費銀子且不低,至少需要50個w。因張三一心想家人能順利出來,便掏了這50w,后來家人取保出來了(或沒出來)。
現實世界:真實的情況,大概率是這個李大牛律師憑空捏造了一個所謂的兄弟王五(但這個王副局長大概率是真的),繼而明示通過這層關系,可以改變案件的走向,可以先把人搞出來(甚至還會給你舉一些成功的事例),進而直接收取所謂的關系運作費用。而實際上,這個錢卻是直接進了李大牛律師的口袋。人若是沒能取保,他也會有一套成熟的話術,足夠應付你。
去向可能二:中間人
主演:中間人六哥 友情客串:各級領導
情景劇內容:張三的家人被抓,他通過各種江湖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牛人老六,江湖人送外號“六哥”。六哥對張三各種吹牛逼,說什么以前幫助誰無罪釋放,又幫助誰家兒子逢兇化吉,直接免去坐牢等等,并拍著胸脯說,自己的關系不僅直達省廳,還認識某副國級的領導(ps.暫時還沒真的見識過說有認識正國級的),取保就是小菜一碟,但這種關系啟動需要看你能付出多少代價了···張三猶豫了一陣,看公安這邊一直沒動靜,二話不說就聯系了六哥,并順著六哥口中的關系啟動,陸陸續續以打點各方關系的名義,交出去了100多萬。
現實世界:在現實環境中,這個所謂的中間人老六,99%是一個江湖騙子!至于為什么不是100%,一是出于謹慎,二是確實會有一些頭鐵膽大的大哥們,在做著這檔子“生意”,不然那些新聞里曝出來的受賄所長、局長、庭長、院長什么的,他們哪里來的?
去向可能三:律師+中間人
主演:中間人六哥、李大牛律師 友情客串:派出所某副所長
情景劇內容:還是張三的家人被抓,還是他認識的朋友中間人六哥。六哥跟張三說,我認識一個兄弟,是某律所的李大牛律師,這個案子交給他來處理問題不大,聽說他跟派出所的某副所長熟悉,并給出一張律師與該副所長的合影照片。在六哥的介紹下,與李大牛律師接觸后,李大牛律師提出案件本身不大,但律師費用可能需要支付50w。張三不解,為什么案子不大,費用收得有點高?李大牛律師當即表示,律師費其實只要20w,剩下的30w,我們需要去為這個案子做很多額外的工作。所以,你懂的···
現實世界:常見的真實情況是,李大牛律師與派出所某副所長的熟悉,大多僅限于認識(很多時候,是那種見過一面/出席過同一個活動/合照/因工作原因加過微信等),也不是什么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朋友,非親非故的。所以這筆錢,除了律師費外,就成了李大牛律師與中間人六哥的額外好處。
去向可能四:領導或律師
主演:李大牛律師 友情客串:各級領導
情景劇內容:張三持續倒霉,家人還是被抓了。通過各種朋友介紹,找了一個李大牛律師,李大牛律師的收費不是很貴,收了張三10萬。在案件推進過程中,李大牛律師,每到案件的節點,就會時不時向張三表示,最近找了某領導,說人有希望出來,可以去“跑跑”,張三便掏了5萬,但人沒有出來;等到下一個節點的時候,李大牛律師又對張三說,這次找了一個更大的領導,說是后面可以去法院搞個緩刑,張三又掏了10萬;等案件到了法院,李大牛律師對張三說,找了法院的領導,說是這類案件沒辦法判緩,只能在量刑上盡量往下走走,爭取早點出來,張三又懂事的掏了5萬。
現實世界:這一系列操作背后的真實情況,小概率是李大牛律師去找了這些所謂的領導,給了那些所謂的膽大領導們一部分,自己留了大部分,但大概率是這些錢都成了李大牛律師的額外之財,畢竟律師費當初收的不貴。
其實,現實世界里遇到的「關系情景劇」,可能遠比上述所列的要精彩得多,可能也更加狗血。但我們又不得不回歸現實:關系在法律框架之外的運行,比法律來得更為打動“家屬心”。
為何關系總會和金錢掛鉤?為何人情驅動關系的吸引力沒有金錢驅動來得實在?除了人們原始信奉“有錢能使鬼推磨”外,實則是他們自以為是地認為,關系背后的權力應該是有市場對價的,只要給錢夠多,特權是可以為自己傾斜的。但他們不知道:那里并不是一個開放空間,且你永遠處在信息閉塞的一端。
這些,或源于一個不成熟的法治社會,也基于權力背后一直有特權,二者結合夾帶下的必然現象。說實話,我沒有辦法左右家屬們對關系的迷信,也無法打破家屬面對關系時的那種期待,在我勸退無效后,我總還是會善意提醒一句:
真的千萬小心,別被騙!
@刑辯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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