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C某與F某因房屋問題想要再次起訴其兒媳,無奈之下,只好再次找到家理,家理律師事務所指派丁婕律師、張詩雅律師承辦該案。
家理婚家律師從細微處著手,最終佐以微信版調解協議使得法院確認調解協議為有效。面對H某想要通過其丈夫已經死亡試圖將遺產與債務進行混淆進而不再承擔債務的行為,家理婚家律師通過檢索法律依據,最終用扎實專業的法律功底保障了老人的權利。
幫助買房,房本竟然不寫老人名字
C某和F某系夫妻,育有一兒,兒媳婦為H某。二老原有一套房屋603登記在F某名下,為了置換為電梯房,便請兒子與兒媳H某代為出售603房以購買新房,出售603后購買402房。
但是,H某在購買402房后,并未將房屋登記在C某和F某名下,僅把二人的戶口遷至402房屋內。在得知H某想要將402房出售后,2020年9月10日,C某和F某起訴了H某,要求H某返還603房售房款,并且對402房進行了保全。
被逼無奈,老人二度將兒媳起訴
H某在得知自己被起訴后,便主動尋求和解,最終二老和兒子、兒媳H某簽署了調解協議,協議載明402房屋出售后兒子和兒媳H某支付二老100萬元,如果逾期支付需另外支付25萬元違約金。二老出于對兒子和兒媳H某的信任,直接向法院申請撤訴。
2021年10月,兒子去世,但是直至兒子去世,兒媳H某也未向二老支付100萬元。故而,二老再次起訴H某,要求支付約定的100萬元及違約金25萬元。
遭遇難點,家理婚家律師逐一破解
首先,二老與兒子、兒媳H某簽署的調解協議十分不規范,而本案就是合同糾紛,但是兩份協議都存在瑕疵,所以擺在家理婚家律師面前的第一道難題就是確認協議的效力。面對此問題,家理婚家律師發覺,二老與兒子、兒媳H某針對協議的內容曾在微信上做過詳細的闡明,因微信聊天記錄更為清晰,從訴訟策略上便主要以聊天記錄作為新的協議起訴。
其次,調解協議系二老與兒子、兒媳H某共同簽署,而兒子已經去世,在此種既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二老又均是繼承人的情況下,是否存在債務抵扣的情況呢?家理婚家律師認為,兒子與兒媳H某的債務屬于共債共簽的夫妻共同債務,不能因為夫妻中一方去世債務就要扣除一半,根據公平原則繼承分割應當以保護債權人利益為前提,要先扣除債務,如果還有剩余遺產才涉及遺產分割。
全部支持,二老的權利得到保障
經過訴訟,法院不僅根據雙方的聊天記錄認定達成了新的調解協議,而且最終判決兒媳H某向二老支付100萬元及違約金20萬元。
法官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善孝為先,拒絕年輕夫妻啃老、坑老
從法理上講,要維護日常交易的契約精神,維護公平的經濟秩序,雙方自愿達成的有效合同,應當充分受到法律保護。
從情理上講,二老委托兒子、兒媳H某幫忙將唯一的住房出售,以置換為電梯房以頤享晚年,不料新房卻被兒子、兒媳霸占,老人唯一的房子也沒有了,老無所依,應當讓兒媳H某將霸占的錢款返還。
百善孝為先,孝敬乃人倫之始、眾德之本。作為年輕夫妻,應當培養經濟獨立和人格獨立,樹立誠實勞動、艱苦奮斗的理念,拒絕啃老、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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