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農村的,工作也是在農村,從未起過離開農村老家。當小孩上小學時,想著再苦不能苦教育,帶他到城里念書。小孩知道的那一刻,他不情愿的說了一句,我再也不是老家的人了,我差點就淚奔了。
放假了帶孩子回老家,兒時的玩伴也淡了,老家的話也聽不懂。再大點,我估計他都不愿回老家看看了。有鄰居擴蓋房子,問我要不要把老宅賣給他?
如果不缺錢就留著,如果幾萬塊錢能讓口袋里充實點就賣了,說實話真沒啥用。隊上有幾戶人家,都是四零五零后生人。年少時當兵或考學出去的,在外面混得風生水起,爹娘在時,建了豪宅。這些年爹娘走了,自己也年過七十了,豪宅也被雜樹野草遮蓋了。多年都沒人進去過,感覺不敢靠近,估計他們這輩子也難得回來看一眼了。
說實在的沒有一點用,老家已經不是兒時家的農村了。若干年以后,老家沒有人認識你,也不可能再回去住了。最后還是歸集體了,還不如賣了換點錢能貼補一下自己的生活。
一個網友講了他的經歷,他說,我爸就是從農村來城市打工人員,在大城市工作40年結婚生子退休。他老家有個弟弟住著父輩的房子,我爸從上班就給家里寄錢,父母不在了還給他弟弟不少錢。他弟弟幾個兒子宅基地都是我爸寄錢給買的,他一直就想回老家,把人家當親人。我說,你回老家誰管你,侄子指不上,你的老婆孩子才是你的親人。
我爸說,給他們這么多錢都沒給我一間房子。我說給你房子,你也不能回去。我也沒去過他老家,他老家對于我沒有任何印象。所以你的孩子在哪里,你就應該在哪里,不能離開孩子。何況都落戶了,回老家沒意義。
網友李濤說:我認為留一處宅基地就行了,反正常年不在家,就是老了回去有個地待就行了,孩子們回去的可能性太小了。如果家里沒有了任何值得你牽掛和留戀的人或事就賣了吧,但凡有,就不能賣。
留著一毛錢不值,我們村上有幾家幾十年不住都倒了,破爛不堪的影響村容。別說六萬,二萬都能賣,什么根不根的,有錢到哪都是家。現在很多鎮政府都在回收宅基地的土地,拿來 復耕土地的。如果確實沒有什么用的話,可以放手了。老家是永遠回不去了,只能作為一種記憶和留念。
買不買取決于你還回不回老家生活,回就不能賣,不回可以考慮賣。如果不差錢的話另當別論。在理想和面包之間,怎么選擇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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