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是嘈坊分享的第1323篇內容,在閱讀此文之前,麻煩您點一下“關注”,期待與您的討論。
“不要網上發,(要是)發上去了,我找到你,我弄死你,說實在的。”
出門旅行,目的就是為了放松身心,體驗不一樣的風土人情。
可一位旅行博主怎么也沒想到,自己只是去吃了一頓飯,竟然還受到了“死亡威脅”。
視頻中層層“馬賽克”,也抵擋不住店家的囂張氣焰。
話尾的一句“說實在的”,更是充斥著濃烈的威脅意味。
恍然間,不禁讓人以為這是回到了“惡霸橫行”的久遠年代。
但事實上,這件事情就發生在2023年,就發生在3天前。
3天前,一位旅行博主帶著兒子,在西藏羊卓雍錯觀景臺露營的時候,遇到了兩位夏爾巴人。
這兩位夏爾巴人十分熱情,邀請博主兩父子吃了晚飯。
為了回饋兩位的熱情,博主便準備在第二天的中午,回請兩人一頓飯。
那天中午,博主選擇了一家川菜館,叫了兩菜一湯,分別是土豆絲和西紅柿蛋花湯,以及一份酸菜魚。
前兩份菜的價格都是28元,后者為78元。
當時,博主覺得這樣的價格,自己消費得起,便欣然讓店家準備飯菜了。
然而,當博主吃完飯后去買單時,問題卻來了。
三個菜,店家算的價格是368元。
博主覺得不對勁,按照菜單上的價格,三個菜不過才百來塊。
怎么就變成368元了呢?
店家解釋道:酸菜魚是78元一斤,而他們吃的魚是3.7斤,總價格為288元。
聽到這里,博主覺得很不合理。
既然魚是按斤來算的,那么他在點菜的時候,店家是不是應該提前告知這一情況呢?
是不是應該由他來選擇,魚的大小和輕重?
他什么都不知道,就需要稀里糊涂地,為店家所說的3.7斤的魚而買單。
簡直是拿他當肥羊,進行宰割!
難道,店家不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嗎?
事實上,店家非常清楚這種做法是不對。
因為,在發現價格不對的時候,博主便前去和店家理論,并對當時的情況進行了錄制:
“按斤賣也沒關系,那你要告知我……”
誰料,博主的話還沒說完,店家便打斷他的話,威脅道:
“你不要錄了我先說,如果錄的話,我今天絕對給砸了。”
如果不是心虛,店家又何必在看到博主要進行拍攝的時候,如此不滿,還出聲威脅呢?
而在之后的理論過程中,店家也承認了自己的做法不對。
但是,是事出有因。
店家給出的解釋是:藏族人吃魚不能看魚。
所以,只有等到結賬,才能告知魚到底有幾斤重。
這個解釋實在是太荒謬了,博主簡直要被氣笑了。
如果按照這個說法,魚的重量豈不是由店家說了算?
那誰又能確定,店家給出的斤兩,是實打實的重量呢?
店家這樣做,就是通過模糊價格來“宰客”。
然而,知道不對是一回事,怎么收費又是另一回事。
店家十分囂張地表示,自己就是收費的。
要是覺得不行,可以選擇報警。
態度是相當的強硬。
無奈之下,博主只能選擇買單,吃了這個啞巴虧。
原以為事情到此會結束,沒想到店家的氣焰越發囂張。
在看到博主仍然在錄像,往外走的老板走到跟前,手指指著博主,進行了第二次威脅:
“不要網上發,(要是)發上去了,我找到你,我弄死你,說實在的。”
這位旅行博主,立即反駁道:“你不要威脅我。”
隨后,咽不下這口氣的博主,便在短視頻平臺分享了此件事情的所有經過。
視頻,立即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有藏族的網友火速發聲:我不是,我沒有,你別瞎說,我們藏族人才不背這個鍋!
原來,藏族壓根就沒有“能吃魚,但不能看魚”的說法。
當然,也有人表示這個價格,其實也是合理的,要考慮到魚運到藏區的費用。
但是,咱先不論78元一斤的價格到底貴不貴。
交易先該明碼標價,再講究一個你情我愿。
以上這兩點,該事件都不符合。
而且店家“不能看魚”的奇葩借口,不給博主看稱,以及當時的威脅和恐嚇等種種行為。
無疑都坐實了,這家菜館就是在宰客。
而且公然威脅他人,也足夠讓警方介入了。
就在輿論持續發酵之時,這位旅行博主公布了相關部門的處理結果。
三部門聯合執法,對店家給出了罰款200元的處罰。
博主表示,自己對這個處理結果非常滿意,整件事情到此就可以結束了。
他還表示,藏區的人民非常淳樸和善良,內地的旅客一定要來走一遭。
只是,對于這個結果,網友卻不滿意,甚至看笑了。
宰客288元,卻只罰了200元,店家還多賺了10元。
就算是數額不大,怎么也應該雙倍處罰吧。
難道,博主這是被綁架了,被脅迫了?
但也有網友表示,或許200元不是針對“宰客”的,而是“恐嚇”的。
畢竟,店家玩的是文字游戲。
下單時,告訴你是78元;結賬時,才說是78元一斤。
鉆這樣的空子,還真不好罰。
只是,不管怎么樣,作為商家都應該誠信經營,應該時刻把“貨真價實”、“明碼標價”刻在腦門上。
逃得了一時的處罰,并不代表能一直逃脫處罰。
如今,是互聯網的時代。
任何錯誤的行徑,都會通過網絡被全國各地的網友所熟知。
輕則,損害的是個人的利益,個人的名譽。
重則,將會破壞整個地區的良好形象。
為了一時的貪欲,背上半世的罵名,實在是得不償失。
文/ -17
?原創丨文章著作權:嘈坊(caofang)
未經授權請勿進行任何形式的轉載
這里是嘈坊分享的第1323篇內容,在您閱讀此文完,麻煩您點一下“關注”,期待與您的討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