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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在時隔半個月后,針對一審判決的結果。
翟欣欣發布了長文,表示自己不服法院對此案件的定性,已經上訴了。
除了上訴一事,她還為自己進行了辯駁。
只不過,辯駁的手段,著實是有些卑劣。
幾乎把所有的責任,歸到了前夫蘇享茂以及蘇家人的身上。
好在網友的眼睛是雪亮的,評論區的風向幾乎是一邊倒的。
直指問題核心。
她自己則成為了只愛蘇享茂的才華,為了婚姻一而再妥協的“可憐人”。
她說,自己只有過一段婚姻,并沒有網絡上所說的4段婚姻。
而對方因為在婚后不久出軌前女友,感到愧疚,給予了她20萬的補償。
除了這段婚姻,她就只有一段維持了3年的戀情。在這段戀情中,她在經濟上的付出,比男方還要多。
加之自己的家境還不錯,壓根就不用利用婚姻來,進來所謂的牟利。
也因此,網絡上說她謀財,害了前夫蘇享茂的命,也就不是事實。
然后,她借著回憶自己和蘇享茂結婚的過程,細數了婚戀網站的不是,蘇家人的不是,以及蘇享茂的過錯。
她說,婚戀網站為了牟利,毫無道德可言。
她說,自己不介意蘇享茂的顏值,不介意他攜帶乙肝病毒;
相反,蘇享茂的姐姐卻歧視他的疾病,各種餐具都要刻意區分。
之前還對她一往情深的蘇享茂,在求婚和結婚之后,由于介意她有過婚史,對她進行了冷暴力;
又因為被她發現和前女友有糾纏,還對她進行了家暴。
除此之外,他也總對她進行PUA。
不僅如此,蘇享茂還是一個“恨國黨”。
但即便如此,自己還是為他著想,告訴他所住的房子風水有問題,建議他換房子,而不是要他的房產。
即便如此,自己也沒有想過離婚,所以才會開玩笑地索要天價5000萬。
她知道他拿不出來。
盡管,商議離婚的時候,她是說了很多過激的話,也借助過親戚的身份威脅過他。
可這些都是為了能挽救這段婚姻。
根本不是蘇享茂自己設想的,自己在利用高官親屬構陷他。
自己根本沒有這個能力。
最重要的是,在這過程中如果他真的感覺到了威脅,他完全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
他卻選擇了放棄。
那他為什么會放棄?
因為他“恨國”,不相信國家的法律。
她索要1000萬,根本不會導致他的資金斷裂,從而逼得他走上絕路。
自己怎么就被扣上“謀財害命”的帽子了呢?
這出悲劇,是兩人的性格問題,是彼此的溝通失序。
而不是她謀財害命。
法院出于消除社會負面輿論的考慮,判定了她的“脅迫”罪名,要求歸還所有財產。
她能理解,也能接受歸還財產。
但她不能認下“脅迫”的罪名。
發完長文后,她還配上了佩索阿的名言,以及引用了的歌曲《借》中的一句歌詞。
把自己塑造成了相當無辜的受害者。
奈何,網友的一句話,就把她的長文襯得狗屁不通——
蘇享茂只是沒命了,我可是受了網暴啊。
事實上,看完翟欣欣的這篇長文,大部分網友都覺得很是可笑。
一方面往逝者蘇享茂的身上,扣上家暴、出軌、恨國黨等帽子,一方面卻又拿不出任何的證據。
主打的,不就是一個“死無對證”的主意嗎?
不就是想利用如今網絡上的種種敏感話題,消解大眾對蘇享茂的同情,轉而支持她嗎?
可以說,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說一萬,道一千。
僅是一張“你手上全部現金都歸我,否則我去公安局舉報你”的聊天截圖,就足以坐實她威脅的罪名。
還有什么可辯駁的?
而她的長篇辯解文,在網絡上引起熱議后,蘇享茂的哥哥也在個人賬號上,披露了更多翟欣欣脅迫蘇享茂的證據。
不是要對他進行實名舉報,就是說他偷稅漏稅要判無期徒刑。
一番威脅過后,還不斷催促他賣股票。
當時,蘇享茂已經透露自己身體不舒服。
但翟欣欣不僅毫不在意,還只催促他趕緊賣股票。
蘇家人還發博,對她進行了質問。
說愿意如數退還財產,卻一直沒有動靜。
說自己做的都是為了挽救婚姻,但她在婚內卻和他人“曖昧不清”。
說得道貌岸然,做的全不是人干的事情。
4月25日,翟欣欣再次發了一篇長文,以此回應蘇家人的質問。
但這一次,她把矛頭對準了蘇享茂的姐姐。
長文一開始,她便先說蘇享茂哥哥的賬號,實際由他的姐姐控制。
她索要退錢的賬號,對方不但不理會,反而在網絡上繼續攻擊她。
在這5年來的時間里,公眾對她的網暴就是對方煽動的。
而法院也正是受到了輿論的裹挾,才會做出一審的判決結果。
可對方,卻連名字都不敢露。
說對方不夠磊落的同時,也把對方“政協委員”的身份給爆了出來。
似乎想利用這層身份,達到輿論反轉的效果。
她也再次利用蘇享茂的告白,來鞏固“可憐人”的形象。
她還再次控訴了蘇享茂,說他經營的產業是灰色產業,對家庭有著巨大的法律風險。
除此之外,她還說蘇家人對蘇享茂的關心,催促他打官司,給他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負擔。
言外之意,蘇享茂的輕生,和蘇家人也有一定的關系。
畢竟,蘇享茂選擇輕生的時候,他的姐姐可就在他的身邊。
這也是讓她難以釋懷的。
多可笑!
長文的結尾,她又說自己當初就應該立馬熱情地答應離婚,應該對他的家暴、出軌等行為感恩戴德。
所以,是她辜負了蘇家人對她的期望,她要對此表示歉意。
滿篇的陰陽怪氣,暴露了她此時此刻的咬牙切齒。
由此可以看出,5年的時間里,翟欣欣依舊毫無悔改,甚至還妄想倒打一耙。
如果她真的有誠意,就應該通過法院還錢,誠懇地道歉。
而不是在5年后的現在,用一篇“潑臟水”的長文,在激起蘇家人的憤怒之后,才跟對方要賬號。
這不是明晃晃地挑釁和威脅嗎?
可笑的是,當初花了蘇享茂的錢,花得心安理得,要得也心安理得。
現在法院要她歸還了,怎么就想起來蘇享茂的資產是“灰色”的呢?
更可笑的是,她還口口聲聲地說,法院受到了輿論的裹挾。
要真是受到了影響,當初事發3個月后,就應該給出判決結果了,才不會審理了這么長的時間。
輿論,只會讓法院判得更慎重,但不會影響事實。
尤其是,有充分證據證明的事實。
其實,翟欣欣發文的目的很簡單。
就是要把自己身上的所有罵名、罪名,摘得一干二凈。
然而,除了證明蘇享茂對她的愛意,蘇享茂公司的違法操作,他姐姐對她的叱罵。
她不僅沒有任何新的證據。
反而還從敏感的話題著手,給逝者蘇享茂潑扣更多的帽子,企圖用輿論干擾后續的審理。
而兩篇長文所暴露的,也正是她的害怕和恐慌。
一審判定她脅迫,無疑讓蘇家人追究她的刑事責任,有了更大的可能。
要知道,蘇家人一直在堅持尋求刑事訴訟。
翟欣欣也確實應該害怕。
當她為了錢財,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脅蘇享茂,直至把人逼上絕路的時候。
她就應該想到——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
文/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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