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東莞發布了《東莞市“工改M1”項目工業生產用房產權分割及分割轉讓不動產登記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涉及產權分割、分割轉讓、不動產登記辦理、抵押權登記辦理等。
值得關注的是征求意見稿中,存量“工改M1”的不動產登記的辦理規定可能影響目前在建(在批)或已竣工的項目。
至此,存量“工改M1”的相關企業方表示有不意見。
最高可售70%,竣工后可售30%
根據規定,存量“工改M1”最高分割轉讓比例為70%,竣工驗收后不動產可轉移登記的比例為30%,剩余的40%需要項目達產驗收后才能不動產轉移登記。
注:此前政策規定最高不動產轉移登記比例為70%,但沒明確拆分為竣工驗收后先轉移登記30%,達產驗收后再40%。
存量“工改M1”的相關企業方糾結點在30%和40%,其中達產驗收后才能轉移登記剩余的40%對于企業來說有較大的困難,畢竟自持比例已經30%,竣工后只能轉移登記30%,不利于滾動開發。
至此,一個企業開發幾十萬平的產業園,除了自用外,一定會招引規上企業,而規上企業有購買廠房需求,而現在征求意見稿規定達產驗收后才能轉移登記40%部分,意味著剩余40%部分難以找到規上企業,僅能讓規上企業先租后買,進而完成達產目標。
需要關注的是規上企業的進駐講究穩定性和長期回報,買的需求大于租,同時他們也需要利用廠房物業進行融資等,光靠一些小企業難以完成“工改M1”項目的產值和稅收要求。
綜合來看,東莞“工改工”產權分割(意見稿),先后多次頒布了相關政策,處于不斷優化調整的狀態。
“工改M1”征求意見稿關鍵信息點
本次征求意見稿適用于四種情況的“工改M1”,一是符合現代化產業園統籌規劃,且國有出讓的“工改M1”項目;二是土地面積15畝,容積率3.0以上的存量“工改M1”項目;三是因實施連片“工改工”而建設的工業安置廠房項目;四是其它經市政府同意分割的項目。
首先是產權分割規定,按幢、層等為基本單元分割,層為最小分割單位,每個基本單元套內建面不少于1000平;在建或竣工的項目建面不少于500平。
其次是存量“工改M1”項目及其他市政府同意分割的項目最高分割轉讓比例為70%,現代化產業外的“工改M1”原則上不允許分割轉讓;其余均可100%分割轉讓。
接著是不動產登記辦理規定,現代化產業園內“工改M1”100%辦理轉移登記,存量“工改M1”為最高70%,同時規定驗收竣工后可售比例為30%,剩余部分需要達產驗收后才能可售。
最后是“工改M1”參照商品房有關政策,現房銷售方式進行分割轉讓;流程如下:辦理竣工驗收備案、開展不動產權籍調查、編制自持及分割轉讓用房方案、辦理現售備案手續、辦理受讓主體資格審查、辦理網簽手續、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可100%不動產轉移登記,意味著這里將誕生一個龐大的“工業樓市”,接棒縮量的商品房市場。
5年1.5億平工業上樓,“工業樓市”來了
根據有關消息報道,未來5年東莞將劃定60片現代化產業園,整備10萬畝連片產業空間,構建1.5億平工業上樓空間,建設3000萬平低成本產業空間等。
這是基于東莞產業升級需要和松湖智谷的成功案例等,現代化產業園建設和運營有兩個關鍵點,一是依托產品高去化的“滾動開發、租售結合”模式;二是工業上樓,“智能廠房”到“智慧辦公”靈活切換。
東莞將大力建設東莞現代化產業園區,構建“1+2+7”的總體工作方案。
現代化產業園拆遷涉及到的賠償標準,綜合建安成本一般處于2500-3000元/平;其中物業置換比例有兩種,國有土地1:0.6,集體土地1:0.65。
政府收儲重點考慮使用價值和收儲成本,產業園涉及到的房地產開發按一定價格有償使用,原則上不可騰挪到園區外。
值得注意的是1.5億平工業上樓空間,這無疑又是一個“新的商品房”市場,以后在東莞買賣廠房或許是新增量市場了(工業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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