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平安人壽保險公司在濟寧一天吃到9張罰單,涉及編制虛假財務資料、欺騙投保人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具體看,中國銀保監會濟寧監管分局2張行政處罰決定書開給了平安人壽保險公司在濟寧的分支機構,對分支機構合計罰款46.6萬元;7張行政處罰決定書開給了相關責任人,對相關責任人合計罰款12.1萬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信息顯示,9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均為2023年5月29日開具、2023年6月6日發布。
濟銀保監罰決字〔2023〕5號顯示,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中心支公司(簡稱“平安人壽濟寧中支”)存在編制虛假財務資料、欺騙投保人、未及時注銷離職代理人執業登記、委托未經執業登記的個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四項違法違規行為,決定給予平安人壽濟寧中支警告并處罰款46.1萬元的行政處罰。
濟銀保監罰決字〔2023〕6號顯示,時任平安人壽濟寧中支總經理對個險渠道財務信息不真實、銀保渠道財務信息不真實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決定給予當事人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
濟銀保監罰決字〔2023〕7號、8號顯示,兩名時任平安人壽濟寧中支副總經理對于“存在虛假宣傳與保險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錯誤解釋保險合同條款,夸大保險責任或者保險產品收益,混淆說明產品定價利率與投保人收益率等欺騙投保人”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決定分別給予兩名當事人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1.5萬元的行政處罰。
濟銀保監罰決字〔2023〕9號、10號顯示,時任平安人壽濟寧中支營銷管理部副經理、隊伍發展部副經理對未及時注銷離職代理人執業登記、委托未經執業登記的個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兩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決定分別給予兩名當事人警告并處罰款0.8萬元、0.3萬元的行政處罰。
濟銀保監罰決字〔2023〕11號顯示,平安人壽濟寧中支成達營銷服務部存在唆使、誘導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決定給予平安人壽濟寧中支成達營銷服務部警告并處罰款0.5萬元的行政處罰。
濟銀保監罰決字〔2023〕12號顯示,時任平安人壽濟寧中支成達營銷服務部負責人對唆使、誘導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活動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決定給予當事人警告并處罰款0.5萬元的行政處罰。
濟銀保監罰決字〔2023〕13號顯示,時任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市金鄉支公司個人代理人存在欺騙投保人的違法違規問題,決定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來源:齊魯壹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