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國家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等多部門聯合發聲,強調要加大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清理力度;8月,財政部再次下發通知,要求保障中小企業賬款及時支付,并落實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尤其是嚴格政府投資項目,將政府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納入日常監管,形成有力約束。
長安城鄉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然而,在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政府下屬的長安城鄉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建設)卻拖欠總承包企業2億多工程價款達兩年之久。從而導致總承包企業無力支付各分包企業的工程賬款,致使二十多家分包中小企業陷入債務和經營困境。
互相推諉的欠薪 究竟該找誰?
2023年8月23日民工茍師傅說:“我是2021年3月從老家甘肅來到西安市長安區子午大道與西部大道交匯處給陜西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楚恒公司)干綠化,5月份活兒就干完了,直到現在仍被拖欠了工資,我多次找楚恒公司要錢,卻被推諉總承包沒有付款,要么讓我找總承包討要,要么帶著我去找總承包方一起討要。”
陜西楚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馬先生
對此,楚恒公司項目負責人馬經理說:“茍師傅所講的情況是事實,可我們作為專業分包建筑企業,原本就是中小企業,我們給工人結算欠薪也是靠總承包方給我們及時結算后,才有能力支付工錢及材料款、設備費用等眾多開支。如今,總承包方中建路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路橋)僅給我們支付了1200多萬元,當初都用于購買工程材料和支付日工工資了。現在還欠近2000萬元,我們多次向中建路橋討要也被推諉沒錢,被告知讓我們找建設方長安建設討要。”
總承包方中建路橋集團有限公司張經理
中建路橋一張姓經理說:“中建路橋公司2021年取得“長安區迎十四運城市品質提升”及“長安區公園城市EPC項目”總承包權。兩個項目的總合同價3.9億元,因為此項目是迎十四運召開的城市品質提升項目,當時工程量大,工期短,加上疫情影響,為了項目的順利完工,我們的項目由29家專業分包施工企業同步開工趕工期,終于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了項目。如今,過去兩年了,因為建設方的款項未能及時撥付,我們企業也很艱難,也沒錢給各分包公司支付。近幾個月來,我們公司天天都是被各施工企業圍堵、靜坐討要款項。”
“因為我們這是項目欠款,所以我們公司除了不斷協調資金,還與各方溝通。同時,因為是長安區政府的項目拖欠款項,所謂冤有頭債有主,只能是大家一起向建設方長安建設討要賬款了。”張經理說。
民工討薪有何錯?建設方報警后民工被留置
民工茍師傅說:“2023年8月22日,我們前往建設方長安建設討要欠薪,結果被長安建設報警,現場做了登記,然后被帶往了派出所,做完筆錄并接受完批評教育后,才讓我們離開。”
楚恒公司的馬經理說:“工人及各方找我們要錢,但是公司舉步維艱,我作為公司代表,22日我們前往長安建設討要款項,但最終遭遇也和茍師傅一樣被帶往了派出所。24日,我們再次來到長安建設想要一個明確答復,結果長安建設再次報警,我們和前來要錢的其他分包企業7男3女共10人再次被派出所帶走,做完筆錄后在派出所度過了難熬的一夜留置,直到25日中午12點左右才放我們離開。”
“我們既沒有干擾破壞長安建設的辦公秩序,也沒有采取任何過激手段,長安建設報警后派出所竟然將我們留置了,難道長安建設在處理拖欠工程款的同時只能使用報警方式來解決嗎?還是因為長安建設是長安區國有獨資公司這一重要背景?”馬經理無奈的說道。
長安區的形象工程 報批列項工程款去了哪?
據長安區人民政府網站介紹,西安市長安城鄉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組建成立,屬長安區國有獨資公司。
2021年9月4日,“長安宣傳”發文《長安區“扮靚、擦亮、點亮我的城” 扮靚公園城市 喜迎八方來客》。文章介紹,長安區以迎“十四運”為契機,先后建成長安公園、樊川公園、中央公園、常寧公園、子午公園等公園和綠地廣場。在長安,引人注目的除了高顏值,還有不斷提升的城市氣質,營造了濃厚的“十四運”氛圍。通過此文看出,以十四運為契機的項目都是長安區的形象工程。
長安區迎十四運城市品質提升建設項目就是提升城市形象的工程,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于2021年7月13日取得了西安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的批復。批復顯示,項目總投資額核定估算為3.5億多元,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及企業自籌。2021年7月29日,長安區迎十四運城市品質提升建設項目EPC總承包資格預審公告發布,項目業主為長安城鄉,項目資金來自國有控股項目,項目出資比例為財政資金1%,自籌資金99%。項目投資總額3.54億元。
經過批復的政府項目都有著嚴格的審批流程,作為建設方的長安建設竟然通過了項目審批。那就表明,有能力也有實力籌措到項目建設所需的款項。至于為何項目結束已兩年多時間,仍然拖欠項目款項遲遲不予支付,當初報批列項的項目款究竟去了哪里?
項目先施工后招標 是誰暗箱操作了項目?
根據現場施工人員、分包方、承包方的表述,長安區迎十四運城市品質提升建設項目EPC于2021年3月就進行了開工。公開資料顯示,該項目于2021年7月獲得批復,7月29日,發布招標公告,9月6日發布中標公告。
中建路橋提供的工程合同顯示,此項目簽訂合同的時間是2021年9月,而西安的官方媒體曾于2021年4月就對該項目進行過報道。這證實了該項目的建設肯定先于公開的招投標之前。那么,究竟是誰暗箱操作了項目?是誰在項目未依法履行程序前將項目確定了實施主體?
律師說法:依法履約合同 建設單位應及時結算賬款
陜西聞聲律師事務所金律師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相關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同時,《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
“依照法律規定,長安建設作為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履行合同,及時支付欠款,并對違約造成的損失進行依法補償。”金律師說。
因建設單位長安建設未能及時撥付款項,致使總承包方沒有能力向二十多家專業分包公司支付欠款,從而導致分包公司無法向材料方、設備方及民工支付薪酬。且拖欠款項達兩年之久,從而導致數百個家庭、甚至更多個家庭因欠酬生活陷入困境。對于長安建設這樣的國資公司,何時承擔起國資公司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及時解決實際問題,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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