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啟東發布關于對《啟東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搬遷房票安置實施意見(試行)》(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房票安置政策即將實行!
房票政策,即搬遷人以后拆遷可以選擇對應額度的房票安置,大家再拿著相應的房票前往開發商處購買房產,將大大地提高本地樓市的購買消費能力。
重點如下:
1、 房票安置是鼓勵搬遷戶使用房票自行購買商品房或安置房的一種安置方式,是貨幣補償方式的一種補充。
可選擇房票安置的對象為批準實施的集體土地上房屋搬遷項目涉及的住宅房屋搬遷戶,前期已搬遷尚未安置的住宅房屋搬遷戶也可選擇房票安置。
2、 房票僅限于搬遷戶購買商品房時使用,不得轉讓、質押、抵押和套現。房票有效期限為6個月。搬遷戶在有效期內放棄或期限屆滿未實際使用房票的,不能現金兌付房票票面金額。
3、 原則上一份搬遷補償安置協議如選擇房票安置的,其所有安置面積均應全部貨幣量化為房票,且出具的房票不超過2張,單張房票金額不小于50萬元/張。總房票金額不足50萬元的,可按實際金額發放一張房票。房票金額一經確認后不得更改,不計息。
“房票安置”作為特殊的貨幣化安置方式,有助于鎖定購房需求在本地釋放,有利于去庫存,對市場銷售可以產生一定積極帶動。
目前,全國已經有數十個大中發布房票安置政策,南通的如皋、海安、通州也已經率先實行,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