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公事和儀式有什么區別?
例行公事定義為你每天重復的隨意的習慣性動作,但當你賦予它們獨特意義時,它們就變成了儀式。
比如,把整理房間視為整理自己的內心的過程,整件事就不一樣了。
翻看時,看到一段很有啟發的摘抄:
許多人把自己的日常事務視為障礙,或者至少是必須克服的義務——早上煮咖啡、送孩子去上學、準備下一頓飯——我們常常把這些例行公事看作是必須完成的家務活。但這些并不是可以忽視的時刻,它們就是生活。 如果你用心去做,而不是匆忙完成,那么煮咖啡可以是一種平靜的儀式,甚至是一種充實的儀式。 關鍵在于,你對這些簡單時刻的關注程度,以及你是選擇欣賞他們,還是選擇匆匆忙忙地完成它們,去完成下一項任務。 在你的日常儀式中發現美和快樂,你就會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發現美和快樂。 愛你的日常就是愛你的生活。 ——James Clear
中秋節的時候,朋友提醒我,給自己買個月餅然后吃頓好的,生活要有儀式感。
我說好,但內心知道,儀式感最有價值也是最重要的不是這種“獎賞”自己,這種所謂的儀式感我覺得是被商家們的營銷宣傳帶歪了。
儀式感最重要的是「認真」,是我們在這件事情上做到足夠「專注」。
比如,我很討厭洗碗,但有幾次吃完飯我心情很好,慢悠悠地把碗拿到水池,一個個認真清洗,感受洗潔精和水產生的泡沫,感受著碗從原本油污的狀態變得清潔明亮,這個過程我覺得很開心,不亞于寫作帶來的心流感覺。
那個時刻,我體驗到了真正的「儀式感」。至于是不是要用最好的洗潔精、我是不是住在很好的房子里,一點也不重要。
另外,日常必要的事務就是生活本身,想辦法把這些事變成自己可以享受的事情,而不是抱怨、逃避、匆忙完成。
比如,我最近就很享受坐地鐵的時候、排隊的時候、等電梯的時候看會兒書。之前疫情時,我把去做核酸當成散步和鍛煉,每次做完核酸都會繞小區都走幾圈。
還是那句話,能把簡單日常過好的人是最能獲得生活樂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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