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日,第七屆刑辯經緯論壇在南京大學法學院逸夫管理科學樓20樓報告廳隆重舉行。本屆論壇由南京大學法學院主辦,南京大學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所刑辯研究中心承辦,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江蘇瑞格律師事務所協辦。本屆論壇的主題為“新形勢下律師辯護的挑戰和機遇”,迎來線上線下共百余名學者、律師以及學生參加。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藍天彬律師參加南京大學刑辯經緯論壇,交流探討“認罪認罰案件的辯護困境與突破”。
開幕式
開幕式由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心理學會法律心理專業委員會主任、南京大學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所所長狄小華教授主持。南京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王麗娟研究員出席并致辭。王書記向到場來賓表示熱烈歡迎,她介紹道:南京大學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所成立于2002年,是致力于犯罪預防與控制的校級專門研究機構。二十多年來,研究所出版了刑事一體化系列叢書、發表了恢復性司法系列論文,而且通過與監獄、檢察機關、法院等機關合作,有力地推動了全國罪犯心理矯治、職務犯罪心理防治、恢復性司法及少年司法的發展。南京大學犯罪防控所自2018年成立刑辯研究中心以來,已經建立起了“刑辯經緯論壇”、“刑辯經緯講堂”和“刑辯經緯叢書”三大交流平臺,本屆經緯論壇將圍繞輕罪時代、數字時代背景下律師如何應對刑事辯護的挑戰和機遇以及認罪認罰案件的辯護困境與突破進行討論。最后,王書記表示希望大家能夠通過本次論壇深入交流,積極探討應對新形勢下律師辯護面臨挑戰的新路徑,并預祝第七屆刑辯經緯論壇圓滿成功。
第一單元
輕罪時代刑事辯護的挑戰與機遇
本單元由江蘇三法律師事務所、南京市律師協會刑法專業委員會主任楊冬律師主持。江蘇瑞格律師事務所主任、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周金剛博士,江蘇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南藝基地研究員馬琳娜博士進行報告。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徐凌波老師和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管曉東律師進行與談。
本單元第一位報告人周金剛主任以“輕罪時代的刑事供給與刑辯進路”為題進行報告。他指出,學者們主張在擴大犯罪數量的同時,應當在立法上給予出路,推行刑罰輕緩化與制裁多元化,在擴大入罪與擴大出刑兩端同時發力,實現“入口”與“出口”的動態平衡,強化少捕慎訴慎押思想、不訴免訴的出罪機制、程序獎勵的審判分流機制,完善前科制度和減輕犯罪附隨后果。輕罪時代的有效辯護要求迅速確認輕罪案件屬性,快速全面掌握輕罪案情;精準判斷是否存在出罪機遇;始終不放棄取保候審;積極配合爭取程序性獎勵;不做沒把握的騎墻辯護。最后,他總結,我們要深刻理解犯罪輕緩化趨勢,做好理論和思想準備;要緊貼刑事政策辦案,方法手段要體現政策變化。
本單元第二位報告人馬琳娜博士以“輕罪案件的程序控制”為題進行報告。她認為,輕罪應當以法定刑作為認定標準,針對當前我國輕罪治理現狀,馬琳娜博士提出,在輕罪治理的程序選擇上,應貫徹繁簡分流的改革目標,適當擴大相對不起訴的適用范圍,健全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并逐步建立非羈押配套制度。此外,她還提出,輕罪治理背景下應當構建審前社會服務令制度。最后,馬琳娜博士總結,受積極刑法觀影響,當前我國主要通過增設輕罪的方式來達成社會治理功效。犯罪結構的變化進而改變刑法治理策略,高效輕罪案件辦理體系正逐漸形成。輕罪治理帶動了訴訟制度的轉型,在促進社會治理層面也具有一定價值和作用。
針對兩位報告人的精彩發言,徐凌波副教授和管曉東律師先后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徐凌波副教授認為,首先,我國在立法上對輕罪并無明文定義,輕罪只是學理上的概念,馬博士對輕罪的定義是比較合理的。其次,我國輕罪立法的成因主要有兩個:一是積極的刑事立法期待刑法提前介入以應對社會風險;二是為了在滿足公眾對于某些行為處罰的需要的同時,也不過度處罰。此外,關于輕罪的解釋立場選擇問題,徐教授指出擴張解釋輕罪與對輕罪的出罪事由選擇之間并不存在矛盾,這其實是一個向上兼容和向下兼容的問題。最后,關于犯罪附隨后果制度的問題,徐教授整體上同意報告人的觀點,但是她認為這個問題并不是在輕罪時代才出現的,而只是在輕罪時代背景下得以凸顯。因此,我們需要系統性地梳理出現在行政法規、地方性立法等法律中的犯罪附隨性后果。
管曉東律師從實務角度與大家進行與談。他認為,從公開數據來看,目前輕罪化的趨勢非常明顯。但是,在特定范圍內,刑事辯護案件和空間并未減少。因此,要以辯證的眼光來看待輕罪化的問題。同時,與輕罪大環境相對應,作為律師既要關注刑事政策,比如寬嚴相濟,少捕慎訴慎押的司法政策;也要關注準刑事政策,比如產權保護、改善營商環境等。在這兩個層面的背景下,當前刑事辯護的挑戰與機遇并存,甚至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機遇大于挑戰。管律師認為,這對于刑辯律師有以下啟示:第一,要關注涉案主體從個人到單位的變化。第二,要特別關注特定領域的案件。比如,侵犯知識產權案件、食品藥品安全案件、污染環境案件、破壞金融管理秩序案件等。第三,認罪認罰的開展,要求刑事辯護律師要注重認罪認罰案件的審前辯護。
第二單元
認罪認罰案件的辯護困境與突破
本單元由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南京大學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所所長狄小華教授主持。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江蘇省法學會刑訴法研究會常務理事薛火根律師,南京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學博士研究生劉文軒進行報告。江蘇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吳進娥老師,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藍天彬律師進行與談。
本單元第一位報告人薛火根律師進行了題為“辯護律師如何用好用足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報告。薛律師圍繞“辯訴交易與認罪認罰有無區別”,“犯罪嫌疑人愿意簽認罪認罰具結書,律師簽還是不簽”以及“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辯護人能否獨立做無罪辯護或量刑辯護”三個爭議點進行分析,總結出認罪認罰案件中律師辯護要遵循“快”“準”“狠”的“三字訣”。要求律師能夠在2周內拿出有份量的辯護意見書,找準無罪或罪輕的辯點,能夠通過無罪辯護、部分無罪辯護的辯訴交易謀求罪輕量刑建議。最后,他以“孫某某涉嫌盜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減輕案”為例,對于“三字訣”在實踐中的運用進行檢驗,并再次強調在此類案件中,律師要把握好每個案件的深度、廣度和高度,從而與司法人員良性互動、有效抗辯,才能最大限度實現有效辯護。
本單元第二位報告人劉文軒博士生進行了題為“認罪認罰常態下法律幫助質量的實證考察與提升路徑”的報告。他認為確保值班律師法律幫助質量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得以正當運行的關鍵所在。然而,值班律師囿于介入訴訟延遲化、提供服務形式化、權利行使消極化、職責履行片面化等多重積弊,導致無效法律幫助恣意橫生。不難發現,值班律師“普遍覆蓋難”“動力維持難”“深度參與難”背后潛藏人力供給不足、物質保障不足、情感激勵不足三重誘因。鑒于“有效”“符合標準”“無效”分別是法律幫助質量的理想標準、底線標準與紅線標準,可從優化援助律師資源配置融貫輕重分治,擴張值班律師權利版圖力求平等武裝,強化法律幫助保障機制激發服務動能,構建無效法律幫助制度落實權利救濟四個面向助推有效法律幫助得以實現。
兩位報告人發言完畢后,吳進娥副教授和藍天彬律師分別就報告內容進行了深入探討。
吳進娥副教授認為,從當前數據和趨勢來看,律師辯護制度的重點已經轉移到認罪認罰案件中。在認罪認罰案件的辯護方面,目前重點已經轉移到了審前程序,尤其以審查起訴階段為主要環節。但是一方面,在審查起訴階段的控辯協商過程中,檢察機關可能完全不理會律師的觀點。同時,法官對于案件認定的走向是不可預知的,因此如何進行有效辯護仍然是一個重要問題。另一方面,如果被告人進行認罪認罰,那么也存在兩個問題。第一,在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前提下,如果律師同時進行無罪辯護,那么可能會引起法官的厭惡;第二,如果認罪認罰后,法官可能會對案件降低審查標準,轉而主要審查認罪認罰自愿性,但由于自愿性難以得到保證,因此也會引發一系列問題。
藍天彬律師認為,認罪認罰案件辯護困境有三點:第一,在程序上,有些認罪認罰案件的量刑協商是不到位的。第二,在實體上,有些認罪認罰案件中出現了“認罪認罰沒有從寬,不認罪認罰加重處罰”的情況,背離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初衷。第三,有些檢察官對于一些基礎性的工作有待加強。對此,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突破:第一,辯護律師在認罪認罰程序上要較真。第二,當事實和證據存在重大問題或者法律適用存在重大問題,律師可以作獨立辯護。第三,在認罪認罰案件中,辯護律師要靈活運用辯護手段,發現事實、證據、程序方面的瑕疵,與檢察官協商量刑。第四,要充分挖掘自首、從犯、退贓、刑事諒解等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尤其可以嘗試積極適用《刑法》第67條第3款規定,激活這一條款。
兩位與談人發言后,其他嘉賓也紛紛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和想法,報告人、與談人與參會嘉賓就本單元主題進行了更加深入的討論。
楊冬律師針對藍天彬律師在與談發言中提到的“被告人認罪認罰,律師做輕罪辯護,但是法院做無罪判決”的情況提出了自己的意見。他認為,很多法律適用問題并不存在嚴格的是非對錯,律師在選擇辯護策略時,需要考慮相應實體結果出現的可能性、當事人家屬的態度等多重利益因素,從而在當下的信息條件下做出最佳策略。律師沒有“上帝視角”,因此對于律師不能過分苛責。
薛律師高度贊同藍天彬律師的觀點,他通過實務案例的分享,強調了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既要維護當事人的利益,也要注重防控自身的執業風險。
針對楊冬律師的觀點,與談人藍天彬律師作出了進一步的回應。他認為,一方面,認罪認罰案件要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另一方面,如果案件事實和證據存在重大問題,那么即便不作無罪辯護,也要將相應的問題和觀點拋出來。
報告人劉文軒博士生回應了薛火根律師的發言,并就證據開示制度發表了自己的意見。他認為,證據開示制度除了要開示證據之外,還要開示檢察院的量刑標準。除此之外,在數字時代背景下存在用人工智能指導量刑的一鍵式量刑問題,這會進一步壓縮律師辯護的空間。
第三單元
數字時代辯護的挑戰和應對策略
本單元由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南京大學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所副所長單勇教授主持。北京市蘭臺(上海)律師事務所王天樂律師,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師事務所、獵狐天團刑事控告(受害人權益保護法律研究中心)創始人賀瑞云律師進行報告。南京警官學院閭剛副教授,浙江京衡(南京)律師事務所、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周猛律師進行與談。
單勇教授在主持時指出,律師的地位關系著中國法治的發展,當前數字時代來臨,法律人工智能的發展對于律師工作形成沖擊。而刑辯律師雖然在庭審過程中站在檢察官的對面,但是二者并不是對立關系,而是伙伴關系,因此保障律師的權益同樣重要。正因如此,針對數字時代辯護的挑戰和應對策略進行專題研討實為必要。
本單元第一位報告人王天樂律師以“智慧司法時代刑事律師進行有效辯護的挑戰與應對——以生成式人工智能為視角”為題進行報告。王律師提出,生成式人工智能嵌入刑事司法是大趨勢,我們不僅要充分利用該技術為我們帶來的便利性與高效性,更要辯證式警惕該技術所帶來的隱患。具體而言,司法中運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對刑事律師有效辯護帶來極大影響。法律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可能會違反控辯平等原則,導致司法審判形成不公,刑事律師有效辯護趨于無效化。因此,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時需要遵循輔助性原則、平衡性原則、可推翻性原則、平等適用原則、革新原則。
本單元第二位報告人賀瑞云律師以“數字時代的律師法律服務新形態——平臺開發與應用”為題進行報告。他指出,在中國超過90%的中小企業沒有被法律服務覆蓋,而數字化智慧平臺能給中小企業帶來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務。他從專、精、特、新這四方面論述數字化智慧平臺對中小企業的法律服務的明顯優勢。首先,智慧平臺的建設使法律服務的介入更加及時、高效,也可以加強律師、檢察官、法官等法律共同體對同一類型案件的認識。其次,各專業領域團隊能為同類問題的深入研究提供財、稅、法方面的專業服務。此外,我們可以通過服務廣大中小企業來提煉解決問題經驗和方法,總結行業特征特性和發展趨勢規律,從而更好地指導中小企業健康生存、發展壯大。最后,新知識、新技術、新意識、新認知將帶來全新的法律服務體驗。
隨后,與談嘉賓就報告內容進行了深入探討。閭剛副教授認為,人工智能有三個方面內容:專家經驗、模型算法、海量數據。他強調,模型算法非常依賴于系統的格式化證據體系,人工智能會導致證據本身的規范性大大提高,但這并不意味著律師辯護的空間被壓縮。主要有以下兩方面的原因:第一,經驗對象很難完全準確地被形式化和邏輯化;第二,事實一旦被格式化,那么其就已經經過剪裁。因此,人工智能無論發展到什么程度,刑事辯護都要回到經驗世界。
周猛律師形象地將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比作領結婚證。同領結婚證一樣,認罪認罰的心態也是多樣的,因此,認罪認罰制度更多是基于主觀角度,而數字時代則是偏向客觀的。他認為,數字化可以分為以下五類:一是日常生活的數字化與犯罪形態的數字化,二是證據的數字化,三是司法的數字化,四是客戶的數字化要求,五是律師市場的數字化。最后,他也分析了律師跟不上數字化時代的可能原因,并勉勵同行勇于迎接挑戰,提高刑事辯護的能力。
在本單元的最后,其他參會嘉賓也進一步分享了自己關于數字時代背景下法律人能夠發揮的能動作用的觀點。
江蘇瑞格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周律師提出:第一,人工智能需要引導才能得出答案,法律人才是唯一能跟人工智能溝通的人,因此人工智能的發展對于法律人而言反而是優勢;第二,每一次科技革新都必然產生社會矛盾的爆發,人工智能的發展是必然的,與其去思考如何應對它,不如去思考如何與之合作;最后,ChatGPT有人類邏輯,可以進行推理,但人工智能也會說謊,只有具有專業能力的人才能去識別虛假內容。
南京大學法學院碩士生賽里扎提·阿力木江也提出,最先進的人工智能會進行專業分類,不管是什么行業,最重要的是如何與AI打交道,尤其是如何精準描述問題,向人工智能提問。
閉幕式
閉幕式由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南京大學犯罪預防與控制研究所副所長單勇教授主持,由江蘇瑞格律師事務所主任周金剛博士總結陳詞。
周主任首先感謝了大家對于刑辯經緯論壇的支持,同時他指出,論壇圍繞“輕罪時代刑事辯護的挑戰與機遇”“認罪認罰案件的辯護困境與突破”“數字時代辯護的挑戰和應對策略”三個方面進行討論,論壇主題緊扣時代、緊靠現實、緊貼熱點,參會人員討論充分、論述深入,論壇取得了圓滿的成功。隨后,周主任向大家分享了自己對于論壇主題選擇的思考和感悟,就輕罪化與數字化的關系、認罪認罰制度與輕罪化的關系以及數字化與其他制度的關系進行了進一步闡釋。最后,周主任指出,法律人的學習要有一體化思維。律師辦理案件雖然可能走向專業化,但是在進行思考時應當是刑民交叉的。在發生巨大變化的環境下,法律工作者應當迎接挑戰,學習研究需要更加深入。
最后,在全體參會者的掌聲中,狄小華教授宣布第七屆刑辯經緯論壇閉幕。期待與大家相會于下一屆刑辯經緯論壇!
來源:刑辯經緯論壇
文字:樊力爭、張新玉、方向
圖片:沈敬凱
編輯:邱長能
審核:王強
藍天彬律師: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刑事業務研究會副主任,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咨詢專家,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前政法記者,畢業于廈門大學,專注于研究公司人員、公職人員法律風險防控和刑事辯護,多起案件獲得不起訴或撤銷案件、終止偵查、改判緩刑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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