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24日,禮拜日,天氣晴朗。
早上8點40分左右,運鈔員將裝有29.2萬人民幣、2萬美元、4萬港幣的箱子送到建設銀行天津河北區支行正義道儲蓄所后,轉身離開。
儲蓄所的職員在接到錢后,立馬著手營業前的工作,誰料這時候,兩個頭戴棒球帽,臉套長筒絲襪,手里拿著西瓜刀和“手槍”的青年闖了進來。
這二人一進來,便拿刀和槍指著銀行職員,然后強行翻過護欄,把運鈔車剛送來的錢搶了就跑。
整個過程,也就短短一兩分鐘,甚至,銀行職員都沒反應過來,這2個人便拿著錢,揚長而去了。
當地公安接到報警時,也是一臉詫異,都2000年了,還有人敢搶銀行?而且還是在大陸?
在當時的天津,還沒有發生過這樣惡劣的事件,被搶的現金折合人民幣50余元萬,這是建國以來,天津發生的最大搶劫案。
很快,此案便驚動了天津市高層,市公安局局長肖鳳祥親自坐鎮,調查此案。
天津市的干警們,也一個個義憤填膺,當時正是嚴打整治期間,明目張膽的搶銀行,這不挑戰警察權威嗎?
通過銀行的錄像,警方掌握了犯罪人的一些信息。
疑犯甲:男,約20歲,身高169左右,瓜子臉,身材較瘦。
嫌犯乙:男,約20歲,身高171左右,身材一般,但走路呈明顯外八字!
雖掌握了嫌犯的一些信息,但因為嫌犯用絲襪罩著臉,看不見真容,想要找到,并非易事,而此時,上頭下了死命令,務必在“七一”前偵破此案。
當時,天津警方的壓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為獲得更多線索,市公安局在天津交通臺和《每日新報》等新聞媒體上刊播了嫌犯特征,甚至開出10萬元的高額懸賞,除此之外,還在案發銀行附近,展開了地毯式搜索。
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們找到的線索越來越多,先是有人反映,在案發前兩三天,有兩個形跡相似的男子,曾在儲蓄所附近出現。
緊接著,又有出租車司機反映,有這么兩個人坐過他的出租車,這兩個人說話,帶有天津口音!
很快,時間來到6月26日,這天,有人認出了其中一位蒙著臉的嫌犯,說這人叫李旭,天津河東盤山道人,是中山金融職專的學生,案發前曾在建行某儲蓄所實習!
這個信息,讓警方振奮不已,立馬派出警察抓捕李旭,當晚11點左右,李旭在家中被警方抓獲,在搜查其住所時,警方搜到了人民幣15.5萬元、美元1萬元、港幣2萬元!
鐵證如山,面對警方的審訊,李旭很快心理崩潰,老老實實的交代了犯罪事實。
一個19歲的少年,他有什么過不去的坎兒,非要搶銀行呢?要知道,他可是職專生,即便學習成績再差,也不可能不知道,搶銀行是犯法的啊!
事情,還要從2000年5月份說起。
李旭有位好友名叫趙曉超,時年17歲,高中畢業后就輟學在家,5月的某一天,閑來無事的二人在街上溜達,并思謀以后感謝什么。
聊了一陣后,二人都覺得做油畫生意不錯,可是,他們卻沒有本錢。
沒錢咋辦?李旭就提議:“要不咱倆搶銀行吧?”。
趙曉超聞言,表示同意。
這是搶銀行啊,這哥倆怎么三言兩語就定下來了?他們就沒想過后果?
當然想過,但二人不在乎,因為李旭覺得,即便被抓住了,也就坐幾年牢而已,沒什么大不了的。
對于李旭這個觀點,趙曉超……也同意,他才17歲,還是個未成年人,趙旭不怕,他就更不怕了,不管怎么樣,自己都比李旭判得輕不是?
于是,二人開始策劃這起搶劫案,并且又把一個15歲的未成年胡某拉了進來,不過,這個胡某年紀太小,在李旭和趙曉超商量時,他并沒有發言權。
銀行怎么搶?兩個小孩是真沒經驗,但他們卻看過香港的警匪片,于是,便學著電影里的樣子,買來了棒球帽和女士黑絲襪。
除此之外,為了震懾銀行里的工作人員,他們還買了西瓜刀和仿真槍。
買東西的錢,是趙旭問在餐廳打工的同學王嵩借的,在借錢的時候,趙旭也說了要搶劫銀行的事情。
至于趙旭要搶劫銀行,王嵩信不信我們不得而知,但王嵩卻知道,這個趙旭借錢,肯定不是干好事兒,于是,他對趙旭說:“別出事,出事也別供出自己!”。
可惜的是,這個趙旭并不是講義氣的人,在警方的審訊下,他是事無巨細,把王嵩給賣了個干凈!
準備妥當后,他倆開始踩點,并于21日、22日,兩次來到正義道儲蓄所踩點,了解觀察情況。
24日清晨,二人準備實施搶劫,15歲的胡某也被拉了過來,不過,他不用去搶銀行,而是負責接應。
在搶銀行逃脫后,李旭、趙曉超只給了胡某300塊錢,便把他給打發了,不得不說,這個小弟,實在是廉價。
一下子搶了幾十萬,而且還得手的如此輕易,李旭、趙曉超瘋狂了,他們立馬花了4000多塊錢,買了兩部摩托羅拉手機。
然后在河東區的某食府,花錢宴請了一頓自己的朋友們,這還不止,吃完飯,還去了某個歌舞廳娛樂,還叫了小姐……
玩爽了后,他們才找了個地方,把搶到的錢,給均分了。
分到了十幾萬現金,李旭沒地方存啊,他又不敢帶回家,咋搞?
于是,他就把錢放到了他的女朋友王宏哪里,于是,王宏也被拉下了水,事后,王宏被以窩藏贓物罪,被判了1年6個月。
比起李旭來,小他2歲的趙曉超,就機靈的多了,在分了錢后,立馬離開天津,躲到外面去了。
可好巧不巧,就在李旭被抓的當晚,趙曉超竟然打電話聯系他,問他天津的情況怎么樣,還告訴李旭,自己在貴州!
對好哥們李旭,趙曉超都沒說實話,其實,當時的他,是在山東濰坊。
27日凌晨,警方通過電話信息,確定了趙曉超的位置,并迅速派人去抓捕。
可惜的是,他們卻撲了個空,因為狡猾至極的趙曉超,已經提前離開了!
在經過仔細分析后,警方認為,趙曉超很可能逃到了位于山區的臨朐縣。
于是,他們抽調了臨朐縣三分之二的警力,四處設卡,盤查出入臨朐縣的每一輛車,直到6月29日上午,才將趙曉超抓獲。
被捕后,在趙曉超的供訴下,他分得的贓款,也被找到。
而因為趙曉超,被牽連的人也不少,首先是趙曉超的母親,因為知情不報,犯了窩藏罪。
再然后是他的姑姑趙美華,在得知侄子搶了銀行后,不僅沒勸他自首,還讓男友張振祥藏匿、帶著趙曉超逃離山東,同樣犯了無藏罪。
被抓住的李旭、趙曉超二人,起初還是滿不在乎,因為他們覺得,搶個銀行不算大事兒,頂多判幾年就出去了。
對于趙曉超來說,確實如此,人家是未成年,法律肯定會從輕處理。
然而,在接下來,事情的發展,就超出了李旭的預料。
2001年7月,李旭等人被押上了法庭,公開審判。
法庭之上,李旭是懊悔不已,聲稱自己不懂法,還說之所以會去搶銀行,是為了減輕家庭的負擔,希望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他的律師,也竭力為他辯護,說這個案子,是李旭與趙曉超合謀的,不能將罪名全加在李旭一人身上。
在搶劫的過程中,李旭沒有造成任何傷亡,而且,在被捕后,他也坦白了,一下子就供出了七個人,贓款也全部返還,應該從輕處罰。
可惜的是,律師的意見,并沒有被采納,最終,法院判處李旭死刑!
聽到這個結果,李旭傻眼了,自己的生命,這就結束了?
即便李旭再難接受,事實就是事實,2002年1月18日,李旭被押赴刑場。
被槍斃前,戴著腳鐐手銬的他,雖強壯鎮定,但蒼白的臉上,卻寫滿了失落與惶恐。
臨死之前,他說希望趙曉超出來后,能走正路,同時也告誡廣大年輕人,千萬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做違法犯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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