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臺劇《八尺門的辯護人》在Netflix上映,一度引起熱議。這是一部涉及原住民、移工生活困境、以及官商勾結議題的律政懸疑劇,改編自同名小說。
而故事的原型是發生在上個世紀80年代的,轟動全臺灣的湯英伸事件。
1986年1月25日清晨,位于臺北新生北路的翔翔洗衣店里傳來驚天慘案,洗衣店老板夫婦以及他們2歲大的女兒命喪黃泉。
行兇者湯英伸是洗衣店的一名雇員,同時也是嘉義師專肆業的國家公費生,一個年僅18歲的鄒族少年。湯英伸從小能詩能歌、學藝雙全,案發時,他剛來臺北九天。
隨后,湯英伸受到了應有的懲罰,被判處死刑,可沒想到各大媒體、眾多知識分子、以及人權組織都紛紛站出來為他發聲,請求政府「槍下留人」。
如今37年過去了,每每提到「湯英伸」這個名字,依然會在臺灣引發輿論狂潮。湯英伸的靈魂為何會在臺灣上空盤旋不散呢?當年究竟發生了什么呢?今天我們來聊聊這背后的故事。
悲劇當天
臺灣西南部的嘉義縣有一座巍峨壯麗的高山,阿里山。山腳下的吳鳳鄉是嘉義縣唯一的「山地鄉」,全鄉面積廣達428km2,占嘉義縣總面積的五分之一。
所謂「山地鄉」,也被稱為「原鄉」,意思是居民以臺灣原住民為主的地方自治單位。
吳鳳鄉的特富野,是一個50多戶鄒族原住民聚居的淳樸小部落,坐落在高高的山嶺上,四周環山依水。
1986年1月25日,初春時分,特富野依然籠罩在凜冽的寒風中。
這天,嘉義縣警局吳鳳鄉分駐所所長郭孝華匆匆來到了鄉民湯保富家。
進屋第一句話就是問湯保富夫妻:「你們兒子湯英伸回來了沒有?」
夫妻倆面面相覷,說道「他十幾天前離家出走了,我們也在著急找他呢!」
所長郭孝華焦急地說「他在臺北可能涉嫌一樁案子!」
湯保富在鄉里任公職,妻子汪枝美幾年前因為騎車墜落山谷,導致脊椎受傷,半身不遂,需要成日臥床。湯保富和汪枝美孕育有二子一女。
大兒子在臺北警察學校就讀;二兒子湯英伸不久前休學,并留下了一封信,北上臺北打工去了;小女兒尚且年幼。
幾人說話期間,湯保富家里的座機響了起來,打電話來的是大兒子。湯保富接起電話就問「你見到你弟弟了嗎?」
原來自從湯英伸離家出走后,哥哥一直在臺北打聽他的下落。電話里大兒子跟父親說「還沒有見到弟弟,本來昨晚可以去找他的,但我把假期轉讓給了一位受傷的同學…」
還沒等大兒子把話說完,湯保富就著急忙慌地打斷他說「聽說你弟弟出事了,你趕緊去找人,帶他到警察局解釋清楚。
你們老老實實地講,沒有關系,一定是個誤會。」湯保富夫妻堅信,從小乖巧善良的二兒子不會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然而,1月25日當天下午兩三點鐘發行的晚報,刊登出了這樣一則頭版新聞「本日凌晨,在臺北新生北路二段開設翔翔洗衣店的彭喜衡、妻子王玉琴、女兒彭珊珊,遇襲身亡
受害人夫妻的兩名兒子幸免,警方目前已封鎖現場,進行勘驗」。
1月25日,下午四點,哥哥在臺北的親戚家,找到了湯英伸。湯英伸給母親打去了一通電話,說「媽媽沒事啦,您放心……」
這是湯英伸離家16天后,第一次給家里打電話。母親在電話里,還是叮囑湯英伸「你和哥哥去警察局解釋,老老實實地講……」
下午六點,湯英伸和哥哥坐上了前往臺北中山分局的計程車。一路上,湯英伸望著窗外的街景,默不作聲。
快到警局時,突然抽泣起來,滿臉淚水地對哥哥說「我想先回家看看爸爸媽媽,好不好?」
平復情緒后,湯英伸最終還是徑直來到了警局。警方問他「有無前科?有無參加不良幫派? 」湯英伸的回答都是「沒有」。
他向警方交代,他于1月16日中午,由世吉介紹所的邱世芳先生介紹到翔翔洗衣店工作,至今共工作了9天。
短短9天,是什么讓一個毫無前科的少年,變成了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呢?1986年5月,臺灣《人間》雜志刊登了《悲劇的背后》 三篇系列報道,詳細揭示了這起案件的種種細節。
不孝兒英伸
湯英伸出生于1967年7月26日,一家人都是虔誠的基督徒。他的叔公湯守仁是白色恐怖受難者,父親湯保富因為帶領族人湊錢修出了一條公路,而在特富野很有威望。
之前,沒有公路時,特富野的鄉民們過著十分貧困的日子,人們寧愿讓果子爛在山上,也沒有人去采,因為運不出去。
有了公路之后,外地商人們紛至沓來,上山采購、訂契約。后來,湯保富又帶頭向政府建設委員會申請撥款,請求為特富野建設大橋(今天的特富野大橋)。
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特富野族人的日子也過得一天比一天好了。在很多族人心中,是湯保富帶頭打開了特富野通向外面世界的路,盤活了部落的經濟。
生活在這樣一個模范家庭中,湯英伸從小就品學兼優、懂事聽話。族人甚至給湯英伸取了一個乳名,叫「弟仔」。
那是一種親密的昵稱,意思是大家的弟弟。湯英伸的小學是在家鄉的「達邦國小」讀的。小學6年期間,一直都是班長,畢業時,考上了著名的天主教學校「嘉義輔仁中學」,還獲得了縣長獎章。
高中畢業后,湯英伸升學至「嘉義師專」,希望畢業后能當一名老師,回到故鄉的達邦國小服務。在同學眼中,湯英伸會寫詩,歌喉又好,更是運動健將。
但是到了專三那年,湯英伸的在校行為開始出現問題,成了校方眼中的「問題學生」,因為爬墻、單車雙載、校服上未繡名牌、抽煙等原因,被頻頻記過。
不過抽煙一事,后來被證實是其他同學所為,湯英伸替同學頂包受了過。
這些問題在今天看來好像都不是特別嚴重,但湯英伸就讀的嘉義師專,當時采取的是軍事化管理,以嚴格聞名,學校對湯英伸發出了「留校查看」的處罰。
留學查看期間如果再被記過,就會被強制退學,這對一個年輕人的前途是會造成很大的影響的。湯英伸和家里商量后,決定休學一段時間,回家好好調整狀態。
就這樣,專四那一年,18歲的湯英伸暫別了校園。但自責與不安讓湯英伸無法心安理得地在家當米蟲,1986年1月9日,湯英伸留下了一封信,離家外出打工去了。
信中他說「經過無數次的掙扎與抉擇,我還是決定找尋自己的世界。或許,在雙親的眼中,這是不智之舉。
但一個十八歲的男孩,即使還沒做好準備,仍必須承受這些事實吧!因為壓力太重,無法承受,迷失了。但或許在年輕的歲月中,這些是必須歷練的。
我寧愿有個瘋狂的年少,而不想在暮年時,嘆悔自己。并請雙親勿掛念,就當我像平常出去一樣,我會好自為之,也請不必找我,我不會耽誤我的前途!」
信的署名是「不孝子英伸」。
湯英伸之所以敢冒險離家,是因為他在報紙上看到了一段誘人的招聘廣告:「新開幕中西餐廳,急征小弟小妹各三十名,免經驗供吃住,月薪一萬五新臺幣,小費多,供制服,學歷不限。環境單純,工作輕松,隨來即可直接上班。天祥餐廳。」
湯英伸暗自盤算了一下,這么高的薪資,可以在臺北租個不錯的房子,還能補習英文。他滿懷希望地踏上了北上打工的旅途,卻不知道這家所謂的「天祥餐廳」根本就沒有營業登記。
而且只要他稍加留意,他就能發現,這家自稱「新開幕」的餐廳,已經足足在報紙上登了一年多的廣告了。
刊登廣告的是「世吉介紹所」的負責人邱世芳。1月12日,離家三天后,抵達臺北的湯英伸撥通了廣告上的電話,詢問「天祥餐廳」是否還在招人。
電話那頭說「是,隨到隨做。帶身份證來登記就行!」
湯英伸根據對方提供的地址,來到了世吉職業介紹所,見到了邱老板。邱老板告訴他,想要做這份工作的話,先交1000塊。湯英伸愣住了,出門時,他身上只帶了1000多新臺幣。
他只好怯怯地說「我沒那么多,先交500,過幾天再給你送來500,行嗎?」邱老板爽快地回答「行!」
隨后,湯英伸乘車到三重的親戚家,借了些錢,1月16日,又返回了「世吉介紹所」,補交了500。可沒想到,這次收了錢的邱老板竟然又改口了。
他說,「天祥餐廳現在還沒開張,要等到年后了。不過我可以先介紹你去一家洗衣店做工,待遇也很不錯,一天500。但介紹費一共要繳3500。」
3500對于一個剛從校園里出來的18歲少年來說無異于天價了,邱老板也看出了湯英伸的難處,親切地說道「介紹費你不用擔心,有多少給我多少,剩下的雇主會替你繳,然后從薪水中扣!」
湯英伸松了一口氣,又把身上僅剩的500元也給了邱老板。這工作還沒開始,湯英伸就給出去了1500元了。
接著,邱老板打了一通電話。不一會兒,翔翔洗衣店的老板彭喜衡就過來了,當場付清了湯英伸還需繳納的2000元介紹費。
然后列了一張借據,讓湯英伸簽字,并對他說,你現在是欠著我錢的,需要扣留你的身份證做抵押。借據上的金額是2200元,原來,洗衣店老板彭喜衡把這趟往返的路費也算在了湯英伸頭上。
1月16日當晚,湯英伸就開始了工作。他吃住都在洗衣店里,彭喜衡用一張布簾和一塊木板,在2歲女兒的臥房里隔出了一個小角落,算是湯英伸的床鋪。
臨近年關,洗衣店的生意非常忙。湯英伸每天上午9點開始干活,一直忙到深夜兩點,一天工作十六七個小時是常有的事。
很快,他的身體就吃不消了。他曾多次想給父母打個電話,但又提不起勇氣。
1月24日,在洗衣店工作的第八天,湯英伸鼓起勇氣向老板提出辭職,并索要自己的身份證。他對老板彭喜衡說,自己要回家過年了,家鄉的豐年祭快到了。
湯英伸粗略算了一下,已經做了8天工,一天500塊,一共4000塊,足夠償彭老板替他墊付介紹費了。剩下的錢,一部分還給親戚,一部分作為返鄉的車資。
可沒想到,彭老板竟然說:「你吃我的、住我的,一天工資只能給你200塊,現在你還欠著我錢呢!就想一走了之?做夢!」
湯英伸氣不打一處來,每天累死累活,工作了8天,錢沒掙到不說,還欠著老板的錢,他實在不明白這是什么道理!
離家時,他對臺北是充滿了憧憬的,可現在只是深切地感受到了命運的不公。
1月24日下午4點,湯英伸出門給客戶送衣服。他順道了去住在臺北建國北路的表哥家,在那里一口氣喝了五、六瓶紅露酒。
湯英伸跟表哥抱怨說,不想做了,想回家。表哥是一個鋼琴樂師,在臺北有些人脈,他安慰湯英伸說,「回家也好,等過完年了,我幫你找找工作。」
傍晚時分,湯英伸又回到了洗衣店繼續工作。深夜,他托著疲憊的身體,眼含思鄉的淚水,呼呼睡去。
1月25日凌晨一點,酣睡中的湯英伸被彭老板搖了起來,原來是有客人送來了急單。湯英伸心中頓時涌起一股哀怨和憤怒,他說「老板,我不做了,總可以吧,你另請高明吧!」
面對湯英伸的不耐煩,彭喜衡脫口而出地說道「番仔!你只會破壞我的生意!」(這里沒有歧視的意思,只是轉述彭老板的話)
「番仔」是對原住民的一種侮辱性極強的稱呼。這句話可以說是徹底擊碎了湯英伸勉強維持的神經防線,他吼道「彭喜衡,你不要看我瘦弱,好欺負!」
說罷,兩人扭打在一起。彭喜衡的妻子王玉琴聞聲趕來,推搡之間,湯英伸抓到了一根拔釘器,就這樣,悲劇發生了。
一時失去了理智的湯英伸,連哭鬧的2歲孩子都沒放過。一切結束后,湯英伸踉踉蹌蹌地離開了現場。
案發當天下午3點,回過神來的湯英伸給臺北市中山分局打電話自首,讓警察來抓他。
盡管警方在當天上午就已經接獲了「翔翔洗衣店」發生命案的報案,但不知為什么,湯英伸在約定的弄口等了警察好久,警察也沒來。
隨后,湯英伸來到了臺北建國北路的表哥家。下午4點,被親哥哥找到,再次去警局自首。
案發前一晚,心情沮喪的湯英伸,曾鼓起勇氣數次撥打了在臺北讀警校的哥哥的電話,但電話并沒有接通。因為那粗心大意的哥哥,給了他一個錯誤的號碼。
而湯英伸不知道的是,此時他的家人們也正在焦急地滿世界找他。
自從一月中旬湯英伸跑到三重的親戚家借錢后,親戚就把他的下落,告訴了湯父湯母。但親戚以為湯英伸是在所謂的「天祥餐廳」打工的。
父親湯保富找到了報紙上的那則招聘廣告,1月23日,他曾趁著去臺北出差的機會,來到了廣告上刊登的地址:「臺北市民族西路六十五號二樓,富國大飯店對面」
可到了之后卻沒找到所謂的「天祥餐廳」。他挨家挨戶,把街頭巷尾跑了個遍,直到午夜,總算發現了一家「天祥自助餐廳」。
但進去一問,老板卻說「你已經不是第一個沒頭沒腦跑到我這里要孩子的父母了,你看我這兒像西餐廳嗎?」
老板看著湯保富一臉的風霜,同情地說道「我勸你呀,還是趕緊去派出所報個案吧」。
如果那天湯保富真的報了案,又或者湯英伸的哥哥沒有給錯電話號碼,事情會不會變得不一樣了呢?
死刑
自首后,湯英伸就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里,等待庭審。
1986年2月2日,一審開庭的前一天,湯英伸在看守所里,留下了一封簡短的遺書,打破眼鏡鏡片,嘗試做出極端選擇。
不過,幸好執勤人員及時發現,將湯英伸送醫,才挽回了一條生命。
遺書中,湯英伸寫道「我的死不足回報,但誠心祈愿三位受害者,在天之靈能永享極樂,我愿把身體器官贈給任何需要的人。」
封遺書的右上角,湯英伸歪歪扭扭地寫下了許多名字,父母、鄰居、兄妹、女友、還有嘉義師專的同學們。
2月11日,被救回來的湯英伸又在獄中給父母寫了一封家書,他說「雙親大人,本來早該給您們寫信。
道出我對雙親的愧疚與感謝,卻百感交集,提不起筆。世事多變化,雙親養育十八年的兒子,現在,竟然犯下滔天大罪,身陷囹圄。
一切后悔已經太遲了,但我仍然希望,在雙親的心目中,我仍是一個純潔的孩子。縱使這是全然不可能了。 我不奢望能得到法律什么樣寬容的制裁,畢竟,我已鑄下了大錯。」
家書的署名依然是「不孝兒英伸」。
3月20日,湯英伸案一審宣判,判決結果:死刑,剝奪公權終身。
這起案件剛發生時,不少新聞媒體以「滅門血案」為題,做了大量報道,有一家報紙甚至還把命案定性為了「引狼入室的悲劇」。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案情逐漸明朗后,輿論呈現峰回路轉,同情湯英伸的聲音不斷傳來。
臺灣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黃越欽在校園內演講時,說「這個案件是我們社會的悲劇」
臺大心理學教授楊國樞表示「我們必須了解山地同學的言行背后,有怎樣的意義」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朱高正建議社會「應該從法律人類學的角度,來看這個命案。」
原住民詩人莫那能說:「十三年前,我也曾被職業介紹所賣了。當時我也真的有過沖動,想要討回一個社會公道……。」
雙眼失明的莫那能哽咽道「山地青年的命運,怎么十三年前是這樣,十三年后也這樣?」
臺灣知名畫家、詩人蔣勛曾寫下這一段話:湯英伸案,絕不是單純的刑事案件,多年來,鄒族背負了謀殺吳鳳的歷史罪名。
這個種族幾乎生下來就注定了「原罪」,長期來,在屈辱、犯罪的歷史情結下受到壓抑,應該從文化、社會的觀點,重新審視湯英伸的案件。
鄒族沒有殺吳鳳,如果湯英伸判死刑,便是「吳鳳殺人」了。
蔣勛所說的鄒族與吳鳳之前的恩怨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這里我們還要聊聊臺灣原住民的困境。
原住民困境
臺灣原住民是指,17世紀漢族移民移入前,原本就生活在寶島上的數十個語言及生活方式不同的族群。
目前被臺灣官方承認的原住民共有16族,鄒族是其中一族。根據2023年5月的統計數據,臺灣原住民總人口約58.6萬,約占臺灣人口的2.5%。
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的臺灣小學課本里,有這樣一篇課文,大意是這樣的:
清朝有個叫做吳鳳的人,他從小跟隨父母從老家福建遷來了臺灣,住在嘉義縣阿里山下。他聰明能干,帶領鄉民們播種、插秧和制造工具,大家都很敬愛他。
后來,吳鳳被封為了當地官員。阿里山的高山原住民們有一種用人頭獻祭的野蠻風俗,吳鳳想要破除迷信,但原住民們都不聽勸。
吳鳳難過極了,他哭著鄉民們說:「如果你們一定要殺人祭祀,那么早晨將會有一個穿紅衣裳戴紅帽子騎著白馬的人出現,你們就殺了他吧!」
第二天一早,紅衣人真的出現了,幾十個原住民一起獵殺了紅衣人,可扒下他的帽子后才發現,此人竟然是他們最敬愛的吳鳳。他們悔恨不已,從此,革除了陋習。
歷史上確實有吳鳳這個人,他是清朝的一個小官,漢族人,但生平不祥。
吳鳳「為阻止鄒人獵首而不幸被殺」的故事,最早見于咸豐年間(1855年)劉家謀所寫的《海音詩》。
后來在《云林采訪冊》(1894年出版)和《臺灣通史》(1919出版)中,吳鳳「舍生取義」的形象逐漸被神話。
吳鳳傳說背后蘊含的是,漢族和原住民之間的利益以及文化沖突。但這個故事的真實性有多少呢?
編寫這個故事的都是漢人,故事的出發點自然也是漢人視角,很多原住民都對故事中的細節表示質疑。
比如說,「紅衣」在鄒族代表英雄,族人不可能射殺著紅衣的人
阿里山也從未見白馬;阿里山原住民只種植小米,并不種植水稻,也不需要插秧
更有族人代代相傳表示,吳鳳其實是「奸商」,常剝削原住民,以原住民的鹿皮鹿肉換取漢人物資,從中牟利,還曾霸占原住民土地和女性。
1895年至1945年的日治時期,日本人為開采阿里山的林木而與鄒族人接觸,基于塑造帝國主義「寬大仁慈」形象的政治目的
他們開始積極編纂《吳鳳傳》、興建吳鳳廟、將故事改編成歌舞劇、電影,甚至編入日本、臺灣、朝鮮等地區的小學教科書。
吳鳳通過自我犧牲而教化原住民的形象被深深植入一代又一代人的腦海,與此同時,鄒人成了「野蠻落后」獵頭族,處處受到歧視。
后來,國民政府來臺,同樣沿用了日本人對待吳鳳的態度,更進而將阿里山鄉改名為「吳鳳鄉」,設置吳鳳路、吳鳳中學,還在嘉義車站前樹立了一座吳鳳像。
俗話說「要滅絕一個民族,就必須要先滅絕他們的文化」,而滅絕文化最簡單的做法就是植入、篡改歷史。
事實上,自從幾百年前,漢人大批涌入臺灣后,原住民的處境就十分尷尬。
面對《人間》雜志的采訪,特富野天主堂的高義輝神父回憶說,他還記得自己讀臺中一中時,因為是山地原住民,常常被同學們當牛馬一樣看待。
每當有人罵他是「番仔」,他都想痛痛快快地跟對方打一架,才會比較舒服。
但凡學生宿舍里有人丟東西了,老師查都不查,就說一定是原住民同學偷的
哪里有異味,一定是原住民學生不洗
高神父說,原住民在劣勢文化下,即使來到了城市,也過著底層的游牧生活。他們容易沖動、緊張,經常會感到不安。
案發前一年,湯英伸還在嘉義師專讀書時,曾到教堂找過高神父。他對高神父說「我已經變成了病態的人!」
高神父記得有一次,特富野舉辦天主教夏令營。湯英伸一入營就成了領袖人物。
他白天表現得勤奮、彬彬有禮,然而,到了晚上,卻忍不住和一群小混混,跑到后面山崗偷偷喝酒,被逮了個現行。
在高神父看來,身為一個去到城市的原住民,湯英伸隱藏著內心的自卑和壓抑,又在壓抑中不斷地反彈,越來越敏感。
對于一個離鄉背井的原住民而言,他們所承受的壓力,絕不是一句「不能適應,就不要來平地」能解釋的。
四聲槍響
1986年6月25日,湯英伸案二審宣判,依舊是死刑。
1987年5月11日,三審死刑定讞。
法律上明文規定,自首是死刑減刑唯一的充足條件。
湯英伸的律師曾嘗試提出抗辯,要求減刑,理由有兩點:第一,湯英伸是自行投案;第二,案發時,湯英伸有喝酒,應鑒定其行兇時的精神狀況,再決定量刑額度。
但法院駁回了律師的抗辯,原因是湯英伸到案前,警方已接獲報案,所以不符合自首條件
其次,作案后,湯英伸曾清理現場并找回身份證和借據,甚至拿走了受害者彭喜衡錢夾里的一部分錢,顯然精神狀態并未出現問題。
庭審時,湯保富曾向審判長說「如果能給我兒子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我,我愿意…」但話還沒有說完,就被打斷了。湯保富語結地站著,低下頭,淚水簌簌地落下……
湯英伸被定罪之后,數家臺灣媒體,文化界、 學術界120多位名人聯名上書蔣經國, 請求「槍下留人」。
1987年5月12日,自立晚報還刊出一篇以「槍下留人」為題的全版廣告。
創作歌手邱晨發行了一張「報導音樂」性質的專輯《特富野》,部分歌詞采用了湯英伸本人的文字,部分采用了鄒族民謠。
只是在那個還有「禁歌」的年代,聽到了這張專輯的民眾寥寥無幾。
1987年5月15日凌晨5:40,四聲槍響后,未滿20歲的湯英伸償還了他的欠債,也成了臺灣最年輕的死刑犯。
伏法之前,他堅決不打麻藥,不減輕痛苦,并說「我罪有應得,必須承受這個痛」。
5月16日,時任參謀總長郝柏村在日記中寫道「是黨外人士及部分宗教人士向蔣經國陳情,請求暫緩執行,觸犯了蔣經國的忌諱,讓他深為不滿。
蔣經國表示此案必須依法處理,湯英伸才于昨日被行刑。」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營救拯救湯英伸行動已經演變成了一場特殊的社會運動。
人們不僅是想要挽回一條原本善良的生命,更是要對社會積弊沉疴進行反省,對非公義的社會結構進行抗爭。也正因如此,知識分子的聯名上書,才讓當局感到不安。
1987年6月,《人間》雜志第20期再次做了湯英伸專題,封面照片是湯英伸的妹妹捧著他的骨灰,標題是「湯英伸回家了」。
案發前一天,湯英伸在日記里寫了一首詩,其中幾句是:
「看汽車駛遠時揚起的塵埃,
不禁覺得好孤獨,
曾說過要成功!
曾說過要忍耐!
卻按奈不住即將崩潰的神經,
大罵一聲:太不公平了!」
說到這兒,可能很多人都覺得,這起案件是湯英伸在被洗衣店老板不斷壓榨后的無奈反撲,但《人間》雜志刊登的《悲劇的背后》系列報道的最后一篇,從受害者家屬的視角還原了案件的更多細節。
原來,洗衣店里的工作強度高, 并不是因為彭氏夫妻天性不善,在嚴酷的經濟形勢下,他們也有他們的無奈。
冰凍的春天
翔翔洗衣店的老板彭喜衡家里有4個兄弟,他排行老三。
父親彭阿升50年代時,帶著全家從新竹來到臺北,白手起家,從洗衣店做起,然后做毛衣代工,之后成立了一間針織品外銷公司「兆沄企業公司」。
生意最好時,公司有50多名員工,而彭喜衡和二哥彭喜專一直都是家族企業的頂梁柱。
「兆沄企業公司」的主要出口國是新加坡,然而,到了1985年,新加坡經濟危機來襲,「兆沄企業公司」的訂單量一落千丈,經營舉步維艱。
彭阿升的意思是,想再熬一段時間,看看86年開春后,生意會不會好轉。如果不會,再決定公司該如何轉型。
但彭喜衡卻和父親有不同想法,他認為新加坡經濟一時半會兒是不可能回暖的,拖著也是浪費時間,他想自己出來創業。
沒多久,彭喜衡就在臺北新生北路二段,找到了一間正在轉讓的洗衣店,他打算從熟悉的洗衣生意開始,從頭做起。
彭喜衡花光了所有積蓄,用36萬盤下了這家店。1985年10月,他給店鋪掛上了一塊新招牌「翔翔電腦干洗店」。
彭喜衡和妻子王玉琴孕育有3個孩子,大兒子阿云、二兒子阿恒、小女兒珊珊。離開彭家,搬來新生北路洗衣店后,他們一家五口的日子過得非常忙碌。
每天早上7:10分,夫妻倆把兩個兒子送到學校后,就要開始著手準備店里的瑣事了。王玉琴整理當天要給客戶送去的衣物,掛上地址,免得送錯地方。
彭喜衡將衣物熨燙好,按地址分區排放。上午9點,洗衣店一開始門,彭喜衡就要出去送衣服了,而王玉琴則留在店里看店。
在店里,王玉琴也沒有閑下來的時候,一邊照顧2歲的女兒,客戶陸續上門,遇到急單是常有的事。
彭喜衡從小就喜歡鼓搗器械工藝。盤下洗衣店之后彭喜衡特意把柜臺、招牌和房間格局都重新布置了一番。
還向朋友借來了一根一尺來長的拔釘器,用來拆除鐵釘和木條。之后,這根拔釘器就成了日常用具,有時被放在貨架上,有時靠在干洗機旁的角落里。
沒人知道,這支拔釘器是否附著某種惡靈,正冷酷地等待著一場人間慘劇的發生。
憑借著多年積累下來的經營經驗,翔翔洗衣店的生意在彭喜衡手中,迅速走上正軌,開業3個月,顧客有增無減,但沒日沒夜的忙碌讓彭喜衡和妻子王玉琴的身體逐漸吃不消了。
他們委托「世吉介紹所」的邱老板,給他們介紹一名工人。就這樣,湯英伸來到了洗衣店。
在彭喜衡的二哥彭喜專眼中,暫扣新工人的身份證,并不是什么大問題,大部分墊付中介費的老板都是這么做的。
彭喜專說,「以前做針織生意時,由介紹所介紹來的工人都不曾出過麻煩。只要你把欠款付清,天皇老子也不能扣你的身份證。」彭喜專認為是湯英伸沒能適應這份工作。
案發當時,彭喜衡的兩個兒子在其他房間睡覺。雖然聽到了動靜,但沒敢走出房門查看,命運之神眷顧了這兩個小家伙,讓他們幸免于難。
彭喜衡的父親彭阿升認為,是湯英伸見財起意。
他還向法院表示,案發后,兒子彭喜衡家里少了12萬現金、1只勞力士表、金飾約8錢、還有郵局存折以及王玉琴的印章,但法院并未采信彭阿升的陳述。
關于盜竊的部分,法院認定湯英伸只拿走了和彭喜衡之間的那張借據,以及2400元新臺幣。
慘案發生后,彭喜衡的兩個兒子就一直跟著二伯彭喜專一家,以及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沒了父母和妹妹的兩個小兄弟好像一夜之間長大了,學習更用功了,也更懂事了。
當時他們所就讀的學校的校長還特意吩咐說,今后,這兩位小朋友的注冊費和教科書費,一律全免。
如今彭喜衡的兩個兒子早已長大成人,網絡上很難找到關于他們的任何消息。不管他們現在過著怎樣的生活,我想1986年1月那個冰冷的春天,注定是他們記憶深處最不愿被觸及的傷痛。
誰之過?
湯英伸案毀了2個家庭,奪走了4條人命,這起案件究竟是誰之過呢?這個問題是很難回答的。
著名作家詹宏志說,這是「一樁大型的、復雜的、抽象意義的體制犯罪」。
藝術家林惺岳說「慘殺三條人命的兇手,被正法了。千夫齊指、罪該萬死之際,有沒有人想到,多少無形的手參與這件兇殺,把一個充滿朝氣的年輕人逼到暴戾的深淵,也逼到了槍口下。」
當湯保富得知兒子死刑將近時,他曾帶著妻子和孩子們匆匆前往臺北監獄, 與湯英伸做最后的團聚。
當人們忙于向蔣經國上書時, 湯保富拖著疲憊的身體, 往返醫院, 只為完成湯英伸捐贈器官的遺愿。
當時有人提議,集體到立法院前請愿,但湯保富拒絕了,他說「我愛英伸, 但我不能不為苦主的悲哀著想…」
湯英伸伏法后,湯保富取回了兒子手中握著的、還殘存著余溫的十字架,也許是受刑時太過痛苦,耶穌的頭像已被扭曲了。
湯保富看著這個小小的 十字架, 喃喃地說: 「耶穌是他受刑時唯一的親人」。
湯英伸告別人世2個月后,蔣經國發布命令,自7月15日零時起,解除臺灣本島和澎湖地區的戒嚴令。
持續了近40年的戒嚴白色恐怖時期宣告結束,長期受到壓制和隱忍的社會力量全面爆發。1988 年,原住民族運動者開始推動「還我土地運動」。
同年,一群原住民族青年拆毀了嘉義車站前的吳鳳銅像,象征著吳鳳神話的破滅。
1989年,吳鳳鄉被正名為「阿里山鄉」。深受鄉民愛戴的湯保富當選阿里山鄉鄉長,此后獲得了2次連任。
90年代,官方取消了「山胞」、「山地人」等歧視性稱呼,引入了「原住民」這一正式稱呼。
在此之前,阿里山下的原住民其實一直是被稱為「曹族」的,90年代后,才被正名為了「鄒族」。
2005年,臺灣又通過了「原住民族基本法」,確認了原住民族自治權的法定程序。
說句可能會被炎上的話,是湯英伸的死亡,而不是獲救, 召喚出了「彌補族群裂痕」的社會反省。
是湯保富和湯英伸以鄒族人的尊嚴和基督信仰中對罪與罰的擔當,震動了人心, 開啟了社會對湯英伸案更深層面的思考。
如今原住民的權益在逐漸得到完善,只是湯英伸和那三名受害者注定缺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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