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干部實名舉報縣委書記,結果把自己給送進去了。
事情發生后,許多人扼腕痛惜,但網絡上也有不少大明白,以“法律”的名義告訴你,其實老干部“被抓不冤”。
比如一個法律博主就寫了一篇流傳甚廣的文章。
當然,人家也不是空口白牙張嘴就來,還是按照三個方面來分析的,層層深入,抽絲剝繭:
最后得出的結論是:老干部馬樹山的舉報程序有問題、舉報內容有問題、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辦案程序很OK——“這對馬樹山很不利”。
感覺判個幾年都是有可能的。
我不知道這位法律博主是剛從國外回來還是怎么地,就這么一點都不了解國情?難道不明白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往哪打,完全是縣委書記一句話的事?
看了這逐條逐句煞有介事的分析,確實有點“紙上談兵”的味道了。
這不,馬樹山被抓進去后,引起了上級部門的關注,縣委書記沒法再“一言九鼎”了,縣檢察院光速撤回起訴,理由是馬樹山并未涉及任何犯罪行為。
打臉來得如此之快,啪啪,響亮且干脆。
不知道那些信誓旦旦認定馬樹山“被抓不冤”的大明白們,此刻作何感想?
馬樹山是無罪了,但新問題來了:那么有罪的是誰呢?
之前他因為實名舉報遭到了超過30天的羈押,現在反而聲明無犯罪行為,那么當初是誰定下馬樹山的罪呢?
那些以“誣陷”和“誹謗”罪名逮捕馬樹山的人,又是誰的爪牙,誰的羽翼,誰的鷹犬呢?
馬樹山舉報縣委書記,既然馬樹山無罪,總不能縣委書記也“無罪”吧?
這倆人,總得有一個進去。
在我身邊,總會聽到有人抱怨辦案流程之繁瑣,辦案時間之漫長,有的案子一拖再拖……但在馬樹山這個事情上,當地卻展示出了驚人的“遷西速度”:
12月6日收到縣委辦公室的報案,12月8日便將其帶走,并在第二天告知其家屬拘留,28日便終結偵查了,定為“誣告陷害罪”……一套連招無比絲滑。
更諷刺的是,馬樹山的家人和律師曾向遷西縣檢察院申請保候審,卻被斷然拒絕。理由是“馬樹山可能被判以徒刑或更重的刑罰,具有社會危險性”!
But,從“具有社會危險性”到“無犯罪事實”,這新聞稿還沒暖熱乎呢,你們變臉也太快了吧!
咋地,上級部門關注了,上級領導過問了,縣委書記一個人說話不好使了是不?
抓也是你們,放也是你們,“危害”也是你們,“清白”也是你們,這是嘴還是旋轉門啊?
算了,不質問你們了,知道你們也是身不由己,混口飯吃。
現在馬樹山清白了,不存在犯罪事實,也就是說,他沒有“誣告”和“陷害”,那么,縣委書記李富貴危矣。
再來重溫一下馬樹山對縣委書記的那些舉報吧:
李貴富利用職務之便,成立了金額上千萬元的城關亮化工程;
為了不必要的廣告宣傳,又撥出了上億元經費;
常年搞形式主義的反腐活動,掩蓋自己的貪腐行為;
在人事任命方面,帶有嚴重的個人感情色彩,里面掩藏著大量權錢交易。
馬樹山是清白了,但縣委書記李富貴還欠老百姓一個交代。
這些問題到底存不存在,貪了多少,我們等著一個答案。
在遷西偌大的一個縣城里,敢和縣委書記對著干的,也就馬樹山一個人了。還是那句話:“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為光明開道者,不可令其困厄于荊棘。”下次再有這種事情,不指望你能同情,但最好不要洋洋自得煞有介事地說:舉報被抓,不冤!
要不然,打臉來得太快,就像龍卷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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