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入2024年,就有兩場火災接踵而至:1月19日晚,河南方城縣獨樹鎮硯山鋪村英才學校一宿舍發生火災,事故造成13人遇難,4人受傷;1月24日15時許,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一臨街店鋪發生火災。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9人受傷……這兩場火災,造成了人員的巨大傷亡,損失無比慘重,令人極度心痛!相信很快全國各地又將掀起一輪對存在隱患的大排查。然而,針對這種現象,早在2015年,我就寫過一篇時評,刊登在《每日商報》時評專版,進行了嚴厲地批評。現將那篇時評找出來重新推送,希望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重視,從而避免類似的悲慘再度重演。
——盧江良,2024.1.25于杭州
(圖片源自網絡)
“別人亡羊我補牢”成慣性是一種隱性瀆職
□盧江良
《廈門開展危險品安全大檢查 適時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泉州全市今起開展危險品倉儲安全大檢查》《寧波開展危化品罐區安全大檢查涉及企業280余家》《東莞海事部門開展危險品水上運輸專項檢查》《海口港開展安全檢查危險品到港卸船直提不存儲》……
筆者經網上搜索發現,自天津濱海新區化學危險品發生爆炸后,在短短一周內,全國很多地方政府第一時間指示各級、各部門要深刻吸取教訓,并結合國家安監總局部署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深入“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了危險品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
應該說,當其他地方發生了安全事故,為防止本地區重蹈覆轍,便聞風而動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整改,用“別人亡羊我補牢”的思路,把別人的教訓當成自己的教訓進行防范,套用《戰國策·楚策》的話說:“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這不能不算是一種明智之舉。
但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這世上既然存在著“別人亡羊我補牢”的“好事”,也就無法完全排除“我亡羊別人補牢”的可能性。只要你的“羊圈”是破的(存在安全隱患),總有一天會遭遇“狼”的襲擊(風險降臨),你的“羊”遲早也會被“叼走”(造成損失)。
可令人難以想象的是,目前似乎存在這樣一種情況:某些地方上的領導干部,對自己管著的“羊圈”有無“破了個窟窿”,要么一無所知,要么明明知道,也懶得去“修補”,總要等到“羊”被叼走,上級部門來追責了,才幡然醒悟,“臨時抱佛腳”忙著去“補牢”。
甚至還存在這樣的現象:自己暫且沒“亡羊”,看到別人“亡羊”,趕緊“補牢”。一旦風波過去,補過的“羊圈”再怎么“破”,也就“事不關己”了。除非等到“亡羊”事件又發生,才會再忙乎一陣。如此周而復始,讓群眾深受其害,對政府公信力也造成了傷害。
也正因這種“慣性”作祟,給我國造成了巨大損失。據有關數據顯示,近年安全生產事故和2002年比雖然每年都在下降,但總量仍然較大,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非法違法行為仍然突出,安全隱患仍很嚴重,光2014年就發生了29萬起事故,造成6.6萬人死亡。
為此,筆者認為:“亡羊補牢”固然是瀆職,但“別人亡羊我補牢”也應該追責。這說明你的“羊圈”雖未“亡羊”,但不知其“破”與“不破”,抑或雖知其“破”卻遲遲未“補”。這兩者其實都等于人為地為“狼”叼“羊”創造了有利條件,無形中成了“狼”的幫兇。
那怎樣才能減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竊以為,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我們與其提倡“別人亡羊我補牢”的精神,實在不如發揮“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態度。在事故對我們的地方造成損失之前,先將其消滅在萌芽狀態,這樣才能確保你的“羊”永遠不會被“狼”叼走。
2015.8.17于杭州
盧江良:憑著良知孤獨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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