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在31日上午通報,備受關注的“重慶姐弟墜亡案”兩名主犯張波、葉誠塵,今日已被執行死刑。這一消息令人振奮,也讓人感到一絲憤怒,這兩名罪犯竟如此殘忍,無視人倫道德,漠視生命尊嚴,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據法院通報,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死刑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張波、葉誠塵死刑。這是對受害者家庭的最大安慰,也是對社會正義的最好維護。
在復核期間,張波、葉誠塵委托了辯護律師為自己辯護,辯護律師查閱了卷宗材料,會見了被告人,提交了辯護意見。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聽取并審查了辯護意見,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回顧這起悲劇性事件,張波與妻子陳某某協議離婚,約定女兒張某甲(被害人,歿年2歲)由陳某某撫養,兒子張某乙(被害人,歿年1歲)由張波撫養至6歲后歸陳某某撫養,張波分期向陳某某支付80萬元撫養費。然而,這一切并沒有阻止葉誠塵對受害者的殘忍傷害。
葉誠塵明知張波已婚有孩子的情況下與其建立不正當男女關系。在得知張波有孩子后,仍繼續與其交往。她將兩個無辜的孩子視為自己與張波結婚的障礙和以后共同生活的負擔,為此二人多次共謀殺死兩個孩子,并決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墜方式作案。在法院審判期間,葉誠塵多次催促張波作案,以家人因張波有孩子反對二人共同生活、不解決孩子問題就不見面和分手等為由不斷催促、威逼張波動手殺人,并給張波限定最后時限。
在2020年11月2日下午,張波趁其母親外出之機,將在15樓家中次臥室飄窗窗臺玩耍的張某甲和張某乙的雙腿抱住掀出窗外,致張某甲顱腦損傷死亡,張某乙顱腦及胸腹腔多臟器損傷造成呼吸循環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這一犯罪行為不僅讓兩個幼小的生命瞬間凋零,更給受害者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痛。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波、葉誠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張波、葉誠塵地位作用總體相當,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按照各自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他們的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
在這樣的情況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了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張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被告人葉誠塵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這體現了法律的公正和權威,也彰顯了社會的正義和良知。
我們期待這樣的結果能夠給受害者家庭帶來一絲安慰,也希望社會各界能夠從這起事件中吸取教訓,加強家庭教育責任,提高公眾法律意識,共同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這是一個令人憤怒的惡性案件,但也是一個正義得到伸張的結果。我們相信,在法律的威嚴之下,任何犯罪都無法逃脫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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