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8年前,田秋之為了能盡快逃離劉立明的毒打,和暗無天日的婚姻生活,選擇將女兒留在了婆家。
那之后,她因極少回家,除了每月定時將女兒的撫養費打到劉立明賬上后,便只能委托弟弟去學校看看孩子,順便幫忙拍照給她。
后來女兒上職高,才改為給她班主任老師打電話了解孩子的情況。
原本她以為,隨著女兒的長大,自己無須再給撫養費,與劉立明之間的銜接紐帶也徹底斷了,兩人不會再有任何瓜葛。
豈料,女兒19歲這年,命運的齒輪再次將她推到了劉立明的近旁。
女兒給秋之打來電話,說失業了連房租都付不起,讓她轉2萬塊錢過去。
田秋之一直銘記當年離婚時想把女兒接出來的誓言,覺得自己虧欠了女兒,這些年省吃儉用存了點錢,本就打算用在女兒身上。
她知道劉立明肯定沒能力買房,她手上的這點錢想到天津買房生根也不現實。
聽女兒說生活艱難后,便趁勢勸說她回老家發展,自己也辭掉這邊工作回鄉去,母女倆買個房住一起,另找工作。
豈料女兒竟大聲說自己絕對不回老家,還讓秋之快點轉錢過去。
田秋之聽女兒說話間有些緊張,態度也過激,雖心存疑慮,但又害怕她真要居無定所睡橋洞,當真轉了2萬塊錢過去。
誰知,錢轉過去剛半個月,就被弟弟毫不留情罵了一通:“你都跟人家離婚這么久了,為什么還拿錢給人家建蓋房子?難不成還想著要破鏡重圓?”
秋之呆若木雞。
02
經過弟弟的耐心解說后,田秋之才明白,原來她女兒根本就沒失業,找她要錢是劉立明的主意。
自打與她離婚后,劉家的臭名便傳遍了四里鄉鄰。連劉立明那從未結過婚的弟弟,都找不著對象。
劉立明野桃花倒是不斷,但都是打錢的主意,沒有一個真想跟他過日子。
輾轉幾年后,劉利明覺得是老家“風水”不好,花重金請人重新選了塊地基,想著蓋個新房,再正正經經找個老婆。
他原想問田秋芝要3萬,因為他一直對當年替小女兒看病花掉的那3萬耿耿于懷。
但他知道自己出面要不到錢,這才打發女兒要。女兒覺得3萬這數字會讓秋之起疑心,這才改成了2萬。
錢到劉立明手上后,劉家人喜不自禁,四處宣揚說田秋之一定還想著與劉立明復婚,要不然的話也不會打錢回來用來蓋房。
把秋之弟弟氣到跳腳,這才打電話把秋之罵了一通。
掛完弟弟電話后,田秋之怔愣了好半天都沒動彈。
劉家她是斷然不可能回去的。
她詫異與悲哀的是,她一直心心念念的女兒,竟會伙同劉家一起騙自己的錢。
這些年她雖然沒親自回劉家看過女兒,但該給的撫養費一分都沒少過,還讓弟弟隔三差五給女兒買了零食和衣服送到學校。
與劉立明離婚時女兒已11歲,對劉立明毒打自己的事多少有耳聞,又讀了職高,應該能理解自己的難處和苦衷。
而且,她也開門見山地跟女兒說了,自己存了點錢,就是想幫她買房子的。
她想彌補當年扔下女兒獨自離開的自私,也想成為她堅定不移的依靠,更不想讓她跟自己一樣,過著漂水浮萍的日子。
她是真想不到女兒會這么對自己。
03
考慮再三后,田秋之還是決定跟女兒求證一下那2萬塊錢的去向。
她堅信女兒是受了劉立明的威脅和唆使,不相信她本人會這么壞。甚至還安慰自己說:19歲的孩子而已,咋能這么壞?
起初,田秋之的女兒并不承認那錢是拿給劉立明了。直到秋之拿出劉立明那建到一半的毛坯房圖片,才不得不低頭。
“都是我爸逼我這么做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他那人聲音大得像放炮仗,隔不了兩天又給我打電話讓我找你,連我準備存著買手機的3000塊錢都要走了。我奶奶還一遍又一遍地說,如果當年不是有她在,沒準我也會跟我那苦命的妹妹一樣……”
秋之氣得到語無倫次:“她那是放p!如果當年她不縱容你爸夜不歸宿,如果她當真把你們姐妹倆照看好了,你妹妹能死?!以后誰跟你要錢都別給,自己好好存著!”
聽著女兒在電話另一頭用細如蚊蠅的聲音,委屈巴巴地應著,田秋之的心一下又軟了,繼續囑咐幾句,讓她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之類,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手機。
她想起離婚這些年來,自己在異鄉數年如一日地賺錢存錢,從未想過要重新找對象。
她還在當保姆時,有雇主好心幫她牽過線搭過橋,但男方條件都不是很好。
好不容易從雞窩蹦噠出來,反身又委身于鴨窩的事情,她也不愿意干。
與剛離婚時相比她是胖了點,也白凈了一些,但因學歷不高也無一技之長,想要真正在天津扎根,特別不現實。
而今,女兒已經獨立,可以從劉立明跟前跳脫出來了,她也該回家修復一下母女關系了。
04
半年后,恰好娘家有個親戚說給田秋之介紹個對象,喪偶,有一雙已經成年的兒女。
秋之感覺回家的時機已經成熟,便果斷辭掉流水線上的工作回了家鄉。
但她沒有回老家,而是到離娘家80來公里的縣城汽車站附近的服裝市場,租了個同時也能住人的門面,賣起了衣服。
親戚介紹的男友對她還算滿意。
秋之見這個叫朱勝全的男人是個的士司機,個頭與自己差不多高,瘦瘦的,不像會對自己動手的樣,便答應嘗試著處處看。
之所以這么快就同意與男人關系把關系定下來,還有一個不能言說的原因,那就是,她要以帶著男朋友回娘家的實際行動,斷了劉立明覺得她還會回去這個念想。
日子總算以另一種更好的方式展開了,田秋之倍感珍惜。
別的店面上午九點半才開門營業,她不到八點就開了門;晚上,人家九點準時關門,她卻不管刮風下雨,都要等到街上沒什么人走動了才打佯。
對男友,也是每天早中晚三餐按時做好,拿飯盒裝著,等人回來了就可以開吃。
然而,盡管她已經很認真很負責地過活了,命運還是沒打算放過她。
兩年后,男友朱勝全的兒子要結婚。可女方要求必須到城里買房,還得田秋之親口答應會幫著帶孩子,才行。
朱勝全用萬般殷切的眼神看向田秋之——他替兒子買房少錢,讓秋之拿20萬出來,二人可以先兒子兒媳婦一步領證。
下邊的話他沒說秋之也領悟到了:結了婚以后,帶孫子就更責無旁貸了。
05
田秋之一下想起了自己的頭一次婚姻。
因媒灼之言,依父母之見草率而成,最后的苦果在她喉嚨口鯁了三年整,才咽下去,至今還留了根刺在心底,時不時散發出隱痛。
她一時拿不定主意,借娘家母親生日的機會,回老家找弟弟打起了商量。
數年顛沛流離的生活,早讓她意識到只有弟弟才是自己的后盾。這事上,她也想聽聽他的意見。
秋之弟弟并沒有給她做具體的決定。
只是說,如果秋之答應給錢幫朱勝全兒子買房,并幫帶孩子的話,那必定得做好后半生都替他們朱家當牛做馬的準備,金錢和體力上的付出少不了。
唯一可能得來的回報,就是以后繼子替她養老。
如果秋之不答應的話,那肯定兩人就處不成了。她必須另找他人,或者干脆準備一個人過完后半生。
前者賭的是繼子的人品,后者賭自己另找對象和面對孤獨的能力。
秋之心事重重地回了縣城。
一個星期后,她便跟朱勝全攤了牌:歷盡滄桑的她不敢再相信人性,更不敢賭別人教出來的孩子的人品,寧愿孤獨終老也不愿再冒險。
朱勝全臨走前說,像田秋之這樣只想著自己的女人,活該沒人要。
秋之氣得一連三天都沒吃頓好飯。
06
與朱勝全分手后,田秋之不止一次跟自己說,別人家孩子靠不住,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應該靠得住吧?
但有著之前的教訓在,她也不敢貿然找女兒說買房的事。
不料,就在她老想著這事又不敢行動時,女兒劉艷倒是主動找了過來。不是電話里也不是視頻,而是親自來看她了。
秋之高興壞了。
只有老天知道,她有多渇望這份母女親情的回歸。無數次的睡夢里,她都回想著當年女兒跟她撒嬌或是耍賴時的場景。
女兒要來那天,她特意比平時早起了半小時,到菜市場買了排骨、雞肉和魚。記憶中,這幾樣菜女兒都喜歡。
劉艷果真沒有辜負母親期望,吃到肚子再也撐不下才撂筷子。
只不過,她來的目的,絕不是一頓好飯好菜,和找回缺席多年的母愛。
飯足菜飽后,劉艷跟田秋之說,她有男友了,二人感情很好,準備過完年就領證結婚,并暢想起了田秋之參加她婚禮的場景。
一股熱浪瞬間在田秋之心中蕩起。
在她的記憶中,女兒明明還是當年的小不點,沒想轉眼間就要結婚生子,她也跟著要當外婆了。
而且,女兒還說了,她和男友家相差僅30多公里,二人已經約好到縣城安家。
幾乎是不假思索地,田秋之說出了讓女兒去看房子的事。
女兒發出一聲興奮的尖叫后,一把抱住秋之,連聲道:“你真是老天專門派來拯救我于苦難中的,最好的老媽。”
07
接下來的數天里,秋之花3000塊一個月,請了房東女兒幫忙看店,帶著劉艷把縣城周邊的樓盤翻來覆去地看了好幾個來回。
不幸中的萬幸是,當女兒提出來要田秋之借錢付全款時,田秋之拒絕了。
不是她對劉艷有防備之心,而是手上錢不夠。她讓女兒盡快找好工作,等到能辦貸款手續了就交首付款。
四個月后,劉艷說已找熟人打通所有關系,能辦手續了。
秋之喜不自禁,趕忙拿出身份證和錢讓她去把定金交了。
在田秋之的意念中,她已經明確跟女兒說過,房子寫母女倆的名字,房貸由女兒背負,裝修由她負責。
這房屬于女兒婚前財產,也是母女倆萬年不變的退路和保障,以后只能是她和女兒一家住。
但是,這終歸只是她的以為。
劉艷直到把房貸手續全辦好了,才在一次來秋之店里吃飯時,無意中說漏嘴,買房時寫的是她和男友的名字。
田秋之當場就愣住了,一口飯鯁嘴里,好半天都沒能咽下去。
劉艷大概看出秋之神色有異,尬笑著解釋說:“反正這房子你也打算給我不是?寫誰的名字還不一樣?呵呵……”
田秋之直到第二天快天亮,才想明白,劉艷打一開始來找自己,就是打她錢的主意的。
她是好了傷疤忘了疼,忘記了她是劉立明的女兒,劉家的血脈。
胸口緊縮起來的痛讓她意識到,這些年她痛失小女兒,被劉立明打到恨不得馬上追隨女兒而去,到后來從劉家牢籠死里逃生出來,獨自茍活于異鄉,回鄉又被朱勝全詛咒,都不如她心心念念的親女兒,雪上加霜地在她遍體鱗傷的心上,又加戳一刀來得殘忍。
08
不過,熬過滔天痛楚的她,再也不是以前那任人魚肉的女人了。
明面上看去,女兒女婿再來時,她照樣好飯好菜招待,云淡風輕地笑著。實際上,她心里已寒氣四溢,更是閉口不提錢上的事。
劉艷主動問起店里生意時,她不是打馬虎眼就是訴苦、哭窮。
年底劉艷新買的房交了房,劉艷過店里來讓田秋之對現承諾拿錢搞裝修時,田秋之大方地把銀行卡交給了她。
沒兩天,劉艷大呼小叫地打來電話,說卡上總共只2萬塊錢,隨便裝修哪個角落都不夠。
田秋之淡定地回答說:“我手上就剩這點錢了。房子不是也寫了你男朋友名字嗎,讓他也出點錢啊。日子得兩個人往一塊過,幸福才會加倍。”
劉艷氣呼呼地掐了電話。
田秋之卻笑了,轉頭給她弟弟發去了一條微信:幸虧聽了你的。
原來,秋之弟弟聽姐姐說起,幾個月前劉艷變卦更改房子署名的事后,勸她姐說,余下的錢與其被劉艷撬過去,還不如干干脆脆拿去替秋之自己買個保障的好,省得招人惦記。
秋之這才麻溜托人買了個70平米大的二手房。步梯,房齡11年,但管自己后半生住夠了。
劉艷結婚生子后,田秋之以要守店為由拒絕幫她帶孩子,她不得不把她婆婆接了過來,沒多久公公也跟著住了過來,家里矛盾重重。
田秋之無比慶幸,當初房上沒寫自己的名,不然日子還會照樣雞飛狗跳。
夜深人靜之時,她不斷跟自己說,往后的日子里,逢山開路遇水搭橋,親女也好,繼子也罷,都去他的,先管好自己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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