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鏡哥。
時候不早了,簡單聊幾句南京奪去15條生命的大火。
2月23日凌晨4時39分,南京市雨花臺區明尚西苑6棟發生火災,事故共造成15人遇難。
老話講,不出十五都是年。然而誰也沒想到,新年的余溫尚未散去,一場大火便奪走了15條人命,另有44人在院治療,其中,1人危重,1人重癥。
從媒體陸續報道出的新聞可知,如果失火小區能重視早就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或許能避免這場悲劇的發生。
其一,據該小區2棟業主丁先生介紹,早在2019年,其居住的2棟就曾因有居民將電動車停在架空層,充電時起火而引發火災,只是運氣好發現的早,沒有造成傷亡。
由此可見架空層停放電動車并進行充電的行為,已不是簡單的安全隱患,而是真實發生過的險情。
但即便如此,小區依舊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不知是無能為力,還是疏于管理,一直讓這種現象持續到了今天,最終釀成一起15人喪命的慘劇。
其二,媒體報道顯示,該小區一位業主在4年前就曾陸續發帖舉報小區電動車停放和充電亂象,被網友稱為此次火災的“預警人”。
這位業主一年半里7次在留言平臺投訴,且每次都得到了回復,被告知已安排了物業人員進行巡查、宣傳、督促整改,在架空層增加充電設施供電動車充電。回復還強調物業沒有強制權,部分業主不聽從,幾次申請公安部門協助執行。
事實卻是,雖然不停地反映情況加網絡舉報,依舊無法改變電動車在架空層停放和充電的現象。
綜合各方消息可知,南京這起大火是徹頭徹尾的人為因素導致的悲劇。
如果業主都能遵從消防管理規定;如果物業再多想些辦法;如果消防和公安機關能用雷霆手段加以干涉或制止,這場奪去15條人命的大火不能說百分百會杜絕,最少會最大限度避免發生的概率,然而都沒有。
海恩法則告訴我們,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
南京這起大火,正是海恩法則在現實的寫照,發生前不僅有人盡皆知的重大安全隱患,又有曾經發生過火災事故的教訓,只是所有人都抱著僥幸心理,最終讓海恩法則變成了現實。
說起電動車上樓充電,鏡哥深有感觸。作為一個小高層業主,此前我家電動車充電也是推上樓在家里充,我深知這樣不安全,但不在家里充電又無其他辦法,再加上僥幸心理在作怪,一直這樣干了下去。
直到去年小區在公共區域安裝了專用充電設備,我便再也沒有在家里進行過充電。但自己做到了,未必別人就能做到,仍有不少鄰居通過電梯把電動車推到家里進行充電,我也善意提醒過幾次,但礙于面子最終只能選擇無視。
今天鏡哥所在小區業主群里也有業主轉發南京火災的新聞,并提醒業主不要在樓上充電,但應者寥寥。
肉沒有割在自己身上,是真的感覺不到一點疼痛。
南京這起大火無疑又給國人敲了一記警鐘,但光靠敲鐘是毫無作用的,只有通過雷霆手段加以干涉和制止,才能最大限度減少事故發生的概率。
2012年8月1日,國家應急管理部發布實施的《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電動車進電梯、上樓充電等行為制定了處罰條款: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0元至1萬元罰款。
最后,希望所有朋友不要有僥幸心理,災難總是在你不經意之時給你致命一擊。也希望物業和消費部門,能真正拿起法律的武器,來嚴懲那些違規停放、充電的住戶。
生命只有一次,不要把它當做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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