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臨潼區一項2.2億元的“十四運”火炬傳遞路線改造項目,在沒招標時已暗箱操作內定承建方,建設過程中又出現“以租代征”占用農田等違法現象。承建方將項目分包給民營企業后完工3年都不結工程款,如今墊付資金的民企已債務纏身,瀕臨破產。
民企墊資2千萬分包政府工程,難要工程款
2023年12月29日,陜西展闊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簡稱展闊公司)負責人馬先生求助我們,稱他們公司墊資修的西安市臨潼秦唐大道部分工程,完工3年都拿不到錢。在了解此事的過程中,我們卻發現此項目還存在暗箱操作等其他問題。
馬先生稱,該項目是由臨潼區政府委任城管局統一安排的,總承包方是中鐵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鐵二十局)。馬先生出示的《合作意向書》顯示:2021年3月6日,中鐵二十局與展闊公司簽訂該意向書,在建設單位臨潼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的幫助下,合作施工臨潼秦唐大道(秦陵南路—驪興路)視覺一體化提升改造項目(簡稱秦唐大道項目)。“就是這個路段的改擴建和美化翻新工作。”馬先生解釋。
馬先生說,這份意向書是和中鐵二十局項目負責人竇鵬博簽訂的,之后展闊公司負責該項目征地拆遷、挖土方、清表等工作,墊付了1049萬元征地補償款,同時參與施工。
“我們一個小民營公司,當年借款給政府還墊資干工程,如今完工3年拿不到錢都要破產了,中鐵二十局和臨潼區政府對支付工程款相互推諉,我們真是求助無門!”馬先生非常無奈。
該項目施工現場
政府公開招標遲發公示,暗箱操作內定中標人
政府工程,尤其是大型基礎設施項目一般都要進行公開招標,確定中標人后再開始建設,秦唐大道項目也不例外,該項目的招標時間卻藏有貓膩。
筆者調查發現,2021年7月14日西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發布公告,公布秦唐大道項目的招標信息。2021年10月15日,臨潼區政府官網發布該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中鐵二十局與同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同濟設計院)以2.2億元的報價成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公示開始時間2021年9月3日,公示結束時間2021年9月5日。
乍看好像沒問題,但仔細一品,2021年9月5日就公示結束了,2021年10月15日才發布,遲發公示背后有何隱情呢?再說公示結果,中鐵二十局2021年9月才被確定為該項目第一候選人,為什么能在2021年3月就和展闊公司達成有關該項目的分工合作呢?這難道是未卜先知?
另一則臨潼區政府官網2021年2月18日公布的會議信息顯示:區長黃可(現任區委書記)召集副區長鄒林等人研究迎“十四運”火炬傳遞路線提升設計方案,首先聽取了同濟設計院的匯報。
馬先生說,秦唐大道項目的另一名稱正是“十四運”火炬傳遞路線改造。同濟設計院也在2021年10月成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從馬先生提供的資料來看,該項目在2021年3月就開工了,包括上述兩中標候選人、展闊公司和其他分包方當月還與政府相關部門共同開會討論該項目。
有業內人士評價:“3月開工,7月補招標,完工后才在10月補發中標人公示,這顯然是暗箱操作內定中標人,本就違反《招投標法》。可笑的是補發公示時還搞錯時間,用一個錯誤彌補另一個錯誤。政府網站發布的內容卻這么不嚴謹。”
2022年6月7日,臨潼區委書記黃可召開新聞發布會,提到百余個重點
項目分解分包,總負責人無執業資格
作為大型的基礎設施項目,秦唐大道項目對總承包方的資質及項目經理都有嚴格要求。該項目“預審公告”顯示:總承包方應具備市政行業甲級及以上等資質,項目經理應具備注冊建筑師一級等執業資格。
在該項目候選人公示中,中鐵二十局擬派一級注冊建造師李曉林擔任項目負責人。但馬先生卻說:“項目實際負責人是竇鵬博,不論是參加政府組織的協調會,還是項目實施的現場,一直都是由竇鵬博作為項目負責人,從來沒有見過名叫李曉林的人。”而竇鵬博能被查到的只有“三類人員C證”,與項目經理的要求相差甚遠。
那么,具備資質的央企中鐵二十局又在項目實施中參與了多少?馬先生說:“其實工程都是分解分包給各個民企了,其他實際施工企業都和我們公司一樣,對分包的工程具體且完整地負責。而中鐵二十局作為總包方只需要將工程全部分解轉包出去就行,人員、設備、資金都由分包方承擔,只有竇鵬博作為項目負責人參與相關工作,幾乎是空手套白狼。我們這樣的小民企,替別人墊付拆遷費、工程款干完了工程,最后要錢無門了。”
因分包、轉包后的工程質量無法保證,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如分包工程主體結構施工等)。
雖有法律規定,但筆者咨詢多位建筑行業從業人員后發現,實踐中總包方轉包及肢解分包工程卻是常態。
馬先生對此表示:“我們不清楚是否違法,但是我所了解的其他工程都是像這樣。尤其是政府工程,往往是承包給大型國企央企,再分解分包給各個民營企業,風險也在此過程中轉嫁給了無數像我們展闊公司這樣的小民企。”
2021年11月,江西省鷹潭市住建局調查核實,中鐵二十局將中標的鷹潭智聯小鎮建設項目交由子公司中鐵二十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違法轉包行為屬實,對中鐵二十局罰款61.8萬元。
在轉包分包成為常態的市場環境下,不知沒被查出的違法轉包分包又有幾何呢?
修好的臨潼區秦唐大道
“以租代征”占用農田,火炬路線改造無資金
馬先生提供的資料顯示:秦唐大道項目完工后新增用地187.807畝。其中新租一般農田41.1畝,采用租賃形式(合同期限10年,暫付3年承包費)臨時占用,并一次性支付地面附屬物補償費用。多份《委托租地協議》顯示,所涉租地由街辦承擔房屋、圍墻、地面附著物的拆除工作。
馬先生解釋:“用租賃的形式其實就是為了逃避違法占用‘一般農田’的事實,屬于以租代征。”
2005年國土資源部就曾發布《關于堅決制止“以租代征”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緊急通知》,嚴禁“以租代征”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擅自通過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等方式將農民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的,依據《土地管理法》中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對“以租代征”明令禁止,但監管部門似乎并未發現該項目有此現象。
對于該項目另一名稱“十四運火炬傳遞路線改造”,有知情人坦言:“該道路改造項目用地審批難,以‘十四運’的名義更方便開展工作。”
那該項目以“十四運”名義被列為臨潼區2021年重點在建項目,2億多的投資額是從哪來呢?西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公示的該項目工程承包合同顯示:資金來源為銀行貸款80%、自籌20%。
馬先生提供的一份2021年3月10日的會議紀要顯示:為解決十四運火炬路線改造項目用地問題,同意中鐵二十局引入民營企業展闊公司墊付新增用地土地租金和補償相關費用。墊付資金納于項目預算,待工程驗收后報區政府研判解決。
2億多元的項目,20%的自籌資金也就是4千多萬,僅展闊公司就墊付2千多萬,據說其他分包商也墊付了工程款。如此算來,項目誕生之初無論是臨潼區政府還是中鐵二十局都幾乎沒有準備建設資金,這么大的資金缺口帶來的巨大風險最后卻都被分包轉嫁。
“如今項目已完工3年,公司卻被債務拖得喘不過氣,又有誰關心我們這些自掏腰包的小民企的死活呢。”馬先生心酸地感嘆。
陜西城市金融網2023年3月17日一篇資訊顯示:農發行向秦唐大道項目發包人投放貸款1.4億元,為臨潼秦唐大道項目注入金融活水。而今,展闊公司依然在為工程款發愁,不知這1.4億的專項貸款錢又去了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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