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南通市民政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一則《禁止制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通告》。該通告規定,全市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制造、銷售冥幣紙錢、紙扎實物等封建迷信殯葬用品。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可以并處制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可以說,發布這樣的通告,是沒有經過慎重考慮的,之前,有地方城管強制沒收祭祀用品,被央媒“批評”。從性質上來講,是一樣的。而南通的這個通知,再一次引發議論,則是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說:“老百姓有些議論,可能是沒有吃透(文件)或者是我們沒有解釋明白,但和老百姓慎終追遠是兩回事,沒有必然的聯系。我們是從市場行為強調禁止制造和銷售,沒有說(禁止)使用這個環節。”
看到這樣的回復,可以說當地民政局是照顧了絕大多數人的情感,就是告訴大家,你們可以用冥幣紙錢、紙扎實物等封建迷信殯葬用品來祭祀,但是,你們需要的封建迷信殯葬用品只能通過網絡在南通以外的城市購買。
對于這樣的回復,最大委屈的應該是南通當地銷售冥幣紙錢的商家,對于商家來說,清明節本應該是一年當中生意較好的幾個時間段之一,本身這個行業就是屬于季節性比較強的,現在突然一下子在清明節前就收到這樣的通知,備了貨的商家,可以說,基本上是血本無歸。因為在全市范圍內禁止銷售,自然通過網絡也不能進行銷售了,除非是把這些封建迷信殯葬用品拉到外地去賣。
既然這個通告是民政局和市場監管局一起發的,那么,不妨給南通民政局和市場監管局提一個建議,在南通市范圍內,所有涉及到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企業商家,一律進行關停,也不能進行新的相關企業商家注冊,這樣是不是更好呢?
我們不說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要如何如何考慮有一個良好的營商環境,至少在做類似的規定時,要考慮下,這樣的規定,是不是合理,是不是會損害到大眾的利益,但凡能多想想為人民服務的,也不至于會做出這樣的通知規定,更不要說,類似的事件在其他城市也有發生,應該有一個教訓了。
也許南通的本意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避免引發火災事故,但是,想要倡導的同時,更要考慮到方式方法。比如說學習下浙江消防,提醒大家應該如何注意,清明期間,焚香、燒紙等掃墓祭祀活動增多,火災風險隨之加大,稍有不慎,極易引發火災事故。
最后,從法律角度來看,并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明確禁止其使用。對于南通民政局和市場監管局的這個做法,是不是違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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