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雖已落幕,但魅力不散。劇中鮮明的各色人物和共同的時代經歷引起無數觀眾的熱議和共鳴。風起云涌的九十年代上海灘,充滿著機遇與挑戰。讓我們來看劇說法吧——
去對手家砸店,真“刑”!
在電視劇《繁花》中黃河路的老板娘盧美林常嚷嚷:“在黃河路上,沒有我金美林搞不定的事?!?/p>
坐在煙紙店中的爺叔說:“黃河路上老板娘來來回回就三把斧,斷電、斷貨、挖廚師、砸場子。”
盧美林帶領黃河路上的老板娘,用這種方法三個月就趕走了金鳳凰。
盧美林本來想盤下金鳳凰,做黃河路第一。沒想到憑空竄出一個外地來的李李,不聲不響弄了一個至真園,生意火紅得不得了。
隨著“黃河路保衛戰”打響,盧美琳率領幾個老板娘來至真園挑釁,開始飯店行業的激烈“對壘”。杜紅根也帶人沖入至真園,威脅恐嚇,撕菜單,讓至真園永不再燒招牌菜。一場鬧劇,最終被李李化解,也避免了事件的進一步升級。
小編節選了一些這個情節下面網友們的討論。
那么,真的報警也無解嗎?
以及,“錢我有的是”——
那賠錢,是不是就沒事了呢?
其實,劇中行為,可能面臨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能觸犯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下面讓我們來一起了解一下這兩個罪名。
杜老大已涉嫌了故意毀壞財務罪,而這個罪達到人民幣5000塊,就可以定罪量刑了。砸了一把豪華定制的高端座椅,已經可以入刑了。
什么是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1.造成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2.或者毀壞財物三次以上,3.或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應予立案追訴。
根據我國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是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的主要情形包括:1.隨意毆打他人;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
主觀上,行為人具備追求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等目的。尋釁滋事罪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能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拿公家錢打擂臺,玩忽職守了解一下
在金融風云變幻的市場中,強穆杰與阿寶兩位商場翹楚上演著一幕幕驚心動魄的較量。服飾公司一役中,強穆杰為了讓對頭寶總強制平倉,花費公司的三千萬元做空股市,結果令南國投損失慘重,不但被深圳總部公司徹查,也因玩忽職守罪,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被追究刑事責任,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什么是玩忽職守罪?
玩忽職守,是指行為人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失。玩忽職守罪的犯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玩忽職守與工作失誤有什么區別?
兩者在主觀心態上有所不同。工作失誤往往是指行為人因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不足,力不從心導致的決策不當。玩忽職守,強調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對工作的嚴重不負責,可能造成重大損失,但由于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但是輕信能夠避免。
玩忽職守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397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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