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內容我們分享內蒙古赤峰市小靜(化名)十二三歲時被父親強奸,直到今年18歲成年后,才勇敢地站起來舉報父親的獸行。其實這起案件,應該可以早見天日。之前,女孩小靜把這件事告訴了奶奶,但是奶奶一直沒有理會,導致女孩小靜18歲成年后,才有能力維護自己的權益。
目前,當地警方已對女孩小靜的父親劉某進行逮捕,但女孩小靜的姑姑和繼母又是另一種說法。小靜的姑姑表示,根本沒這回事,沒聽小靜說過,小靜有精神病,她撒謊成性,她是在誹謗和誣陷。
而小靜的繼母表示,她與劉某結婚時小靜才十二三歲,她與丈夫經常在外打工。丈夫劉某是個完美的人,小靜平時也很懂事,在家里幫他們干家務,就像小保姆一樣很勤快,也沒有聽說小靜說被父親強奸的事,她有點接受不了這個事實。
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看到,小靜的姑姑和繼母都一邊倒認為,小靜的父親劉某是一個好人,從沒聽說過劉某強奸親生女兒的事。這讓網友們感到撲朔迷離,這里面到底是小靜說的假話,還是小靜姑姑和繼母在說謊。如果小靜說的是假話,她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而如果小靜的姑姑和繼母在說謊,她們又想掩蓋什么,中國有句俗話:“家丑不能外揚”,如果小靜真被父親強奸,也許小靜的姑姑和繼母想掩蓋家丑不能外揚的事實,因為他們不能接受這個事實,實在見不得人。
但是小靜繼母說出一個生活細節,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小靜在與父親交流時,小靜總是對父親劉某大喊大叫。從心理學角度上說,小靜這種行為,是不是通過這種方式表達自己對父親的強烈不滿,或者從側面透露出曾經被父親強奸和猥褻。
而據當地警方透露,小靜的父親目前已被逮捕,從另一方面說,如果被逮捕,這是不是預示著劉某強奸小靜應該有事實證據,而不像小靜姑姑所說的,是小靜在撒謊。張律師,針對小靜的遭遇是真是假,以及小靜的姑姑和繼母認為小靜在說謊,請您從法律的角度分享一下您的觀點。
青島市市北區法律文化研究會會長張振海表示,我認為小靜說的是真話,因為小靜的父親已經被當地公安機關逮捕,如果沒有相當的證據,是不能批準逮捕的。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所以,后續檢察院對小靜提供的線索,以及公安機關通過偵查搜集到的線索,經過檢察院審批提起公訴,人民法院通過審判,按照小靜父親犯罪情節進行判決。上期內容我們也說到,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從小靜的敘述看,她把自己被強奸猥褻的事情告訴了奶奶,當年奶奶不理會。現在姑姑、繼母都認為這事不可能發生。所以小靜處于一種眾叛親離的狀態。如果強奸事實成立,也不難想像當年十二三歲的小靜是多么的無助,到目前為止,小靜都處于被整個家庭的孤立狀態。在十二三歲的年齡,依據《民法典》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是兄、姐。所以小靜的奶奶、姑姑、繼母或多或少都具有監護人責任。
當這些監護人都處于失職狀態時,小靜就處于一種無助的狀態,導致小靜權益無法維護。所以,學校、村委、公安機關等組織和相關部門成為小靜的后盾,但是這些“后盾”發揮作用,需要在知情的情況下發生。但是小靜被父親強奸的消息被她的家人封鎖,導致小靜成年后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所以,像小靜這樣的此類案件也引發我們深層次思考,當家庭失去庇護未成年人時,學校、社區、村委等相關組織能否及時發揮作用,維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當然,我們也希望小靜的遭遇不是真實的,但是這樣小靜就要負相關法律責任。如果小靜以父親與生母離婚發泄不滿情緒為由,以這種方式陷害父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這是誹謗罪的法律依據。
另外,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誣告陷害罪的法律依據。
所以,不管任何人做任何事,都要遵紀守法,不然就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如果小靜誣告陷害父親,會最高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