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若是有2歲的孩子,父母一定會特別照顧,因為這個年紀的小孩,需要得到全方位的看管,孩子還小,父母的保護是理所當然的。
可是這一次,年僅2歲的小女孩,卻被人抱上了17樓,直接從17樓扔了下去。
2歲的孩子,會叫爸爸媽媽了嗎?我想對于這個年紀的孩子而言,她可能沒法及時反抗他人,但一定已經懂得了分辨,知道誰是自己的親人。
可2歲的孩子還那么小,她在被抱上樓往下摔的那一刻,不知道內心有沒有害怕?我們無法丈量一個2歲孩子的恐懼,因為我們都已經成年,但我們可以想象一個2歲小女孩的害怕,在生命最后一刻,她是否不明白,為何那人要如此對自己?
(本文配圖均源于網絡)
傷人者已經確認,從當時的監控視頻可以看到,這個人也是未成年人,為何她要做出這種事?我們不知道,但無論對方是出于什么樣的目的和想法,她都應該為自己所做的事情負責。
可是,對這樣的一個未成年人,法律又會給到什么樣的懲罰?我想再嚴厲的懲罰,都不會是剝奪她的生命。可是在此之前,她卻已經活生生奪走了另一個女孩生存的權利!
孩子母親悲痛發文,失去孩子的痛苦我們可以想象,卻真的無法感同身受,明明她才是此刻最傷心的人,卻還需要分散出精力,為自己和自己的孩子發聲。
這件事讓我想到另外一件事,那件事的主角也是未成年人,一個女孩在學校被同學欺負了,女孩的家長最終讓孩子轉學,霸凌者也受到了懲罰,看到這里,你是不是覺得一切皆大歡喜,悲慘的過去都過去了?
然而,霸凌者的家長,卻到女孩新學校去舉報她。為何未成年人不懂事,成年人還會如此胡攪蠻纏呢?家長如此做,無非是不想讓對方繼續在學校上學,可是一個孩子又做了怎樣錯誤的事情,讓一個成年人追著不肯放過?
更何況,那個女孩本來就沒做錯事,她是被對方的孩子欺負的人啊!她才是受害者!
這件事讓很多人明白了,有時候對未成年人的教育,重心不只是放在教育學生身上,更應該讓孩子的父母承擔起作為家長的責任。
如果孩子做了錯事,礙于年齡的影響不方便實施懲罰,那么對于這個犯錯孩子的父母,也應該有一定的措施,讓他們明白,好好教育孩子的重要性。
但傷害只是傷害,跟奪取他人的性命不一樣。這次的事件,性質明顯比之前的惡劣多了。
因為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無法重來的,所以對于這次的未成年人,到底應該用到什么樣的處罰,才能真的讓離去的孩子瞑目,讓孩子的父母安心呢?
2歲的孩子,她也許正在牙牙學語,好不容易從站不穩到能走路,這是進步,也是人生的成長,她在母親和家人陪伴的這兩年時光中,也感受到了來自人間的溫暖,可她離去的最后一剎,是否也感受到了這人間的殘酷?
對于傷她性命的人,哪怕對方也是未成年人,這件事都不應該被輕易揭過去,因為懲罰的目的不在于懲罰,而是教育,是警醒,也是告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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