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是我國司法行政系統最基層的單位,承擔著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務、社區矯正等十多項職責任務,是推進基層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在我國現行體制下,要說司法所長不懂法,很難令人相信
在福建省閩侯縣就有這么一位司法所長,他不但懂法,法學專業畢業,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曾經多次受獎,而且敢于與不法行為抗爭,卻得到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和撤職的下場。2024年5月中旬,多家網絡媒體以《生命在泣血:福建省閩侯縣司法局一名公職人員的冤情報道》為題,紛紛報道了此事。
此報道一登出來,閩侯縣司法局的幾個領導馬上找陳植談話,表示受人之托,勸導陳植下架報道文章,其中有個副局長還對陳植說,閩侯縣紀委辦錯了案也是正確的,沒有對不對錯不錯的事情,想開點......
原福建省閩侯縣南通司法所所長陳植,2014年10月至2019年11月擔任閩侯縣南通司法所所長。2018年10--12月,因為在本縣某建筑公司擔任財務科科長的妻子免受其公司經理林某的欺負,陳植在掌握了林某確鑿的證據之后,向建筑公司的主管單位住建局和12345平臺進行了反映和舉報。陳植提供的林某違法違紀的證據包括當事人親筆信、證人證言、當事人確認書、提供視頻錄像線索、談話錄音等,可謂有圖有真相,然而,2019年年底,陳植的舉報卻被閩侯縣紀委定為“誣告陷害”,并以此為據,對其進行了處分。
對此陳植認為,自己所提供的林某違法違紀的證據,足以證明其反映內容屬實,舉報正確。閩侯縣紀委審理室得出“部分正確”的結論,并以此來作為判定其舉報屬于誣告陷害行為,有悖于事實,有悖于良知和正義。根據《監察法》有關條例規定,舉報內容即便是“部分正確”,也要重新調查,而不能作出結論。
在閩侯縣紀委對陳植審查期間,閩侯縣紀委工作人員不對陳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卻反復對其進行誘導威脅,并采取給其吃發霉的面包、不讓休息等非常手段,逼其就范,令其承認誣告行為。
閩侯縣紀委通過諸多手段做出的此番結論,陳植認為偏離客觀事實,對其精神造成無比痛苦和人身名譽損失。
當陳植受到不公禮遇時,被舉報人林某卻沾沾自喜,多次在公開場合大放厥詞,他說“可以隨時隨刻叫某主管單位干部把材料拿到縣紀委那邊簽署后,再回頭隨時隨刻把你們等人搞掉!”囂張至極。
據陳植說,在對自己的處分決定進行申訴后,就有人要求其愛人不得申訴,又先后有不同的人群通過不同形式要求陳植撤回申訴,更有相關的工作人員在2019年7月兩次到他老家找到陳植的老父親要求陳植撤回申訴。
也正是因為此等諸多的“壓迫”,讓陳植知道,他們反復壓制、威脅撤回申訴,是因為案件有錯,讓陳植更加堅定自己的信念。
今年1月份,國家信訪局以特別督辦方式給福建省閩侯縣人民政府來函要求督查該事件,可閩侯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接到信件,在沒有詢問當事人的前提下,很快就用一句話回復國家信訪局,說該事件處理結果沒錯,已畫上句號,等等。當地有關部門欺下瞞上的丑惡嘴臉可見一斑。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實事求是是黨的靈魂”,作為基層司法所長,他知道自己肩負的責任,知道自己行為要在法治的軌道上行進。但是,福建省閩侯縣陳植事件說明,在當地強權壓制著法治,當權者手心里攥著的是為所欲為,欺下瞞上,而唯獨缺乏公平和正義。
在法治的國度里,在大量媒體關注下,福建省閩侯縣的正義何時回歸?我們拭目以待。(法治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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