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中,出現(xiàn)過很多“賣身葬父”的場面,一般都是穿著粗麻孝服,神色黯然的年輕女子,跪在路邊賣身葬父,然后引來眾人圍觀。
通常情況下,下一秒就會有男主英雄救美的情節(jié)。雖然這一幕只是影視劇上的片段,但“賣身葬父”的情況,在我們古代歷史上是真實存在的。
"賣身葬父"是指在古代社會,若父母不幸離世而又家境貧寒,無力承擔喪葬費用,孝順的子女會選擇將自己作為商品出賣,以換取足夠的銀兩來妥善安葬雙親。
這個典故是出自元代郭居業(yè)所著《二十四孝》中記載的董永事跡,也就是說我國歷史上,第一個賣身葬父的人是有名的大孝子——董永。另外,在我國的神話傳說中,董永與七仙女的故事也廣為流傳。
“董永家貧,父死,賣身貸錢而葬。及去償工,路遇一婦,求為永妻。俱至主家。令織縑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歸至槐蔭會所,遂辭而去。葬父貸孔兄,仙姬陌上逢。織縑償債主,孝心動蒼穹。”
意思是說董永家里很貧窮,父親死后沒有錢入葬,董永就變賣自身借錢安葬父親。他在去財主家做工抵債的途中,遇到一位女子,這位女子主動要求做董永的妻子。
夫婦一同到了財主家,財主要求織出三百匹細絹才可以抵債回家。他們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完成了任務。在回家的路上,兩人走到月前相會的那株槐樹下,女子辭別董永而離去。
相傳該女子是天上的七仙女,因為董永心地善良,七仙女被他的孝心所感動,遂下凡幫助他。
這個傳說故事也成了“孝感”這一地名的由來。
回到主題上,古代為何存在賣身葬父呢?自己動手挖坑埋了不行嗎?
首先是古時候的喪葬禮節(jié)問題,古人對喪葬習俗這一塊非常重視,其流程之繁復、禮節(jié)之講究,遠超今人想象。
古人深信“死者為尊”,無論家境是貧寒還是富貴,對于身后事的籌備與安排,皆需秉持虔誠與敬畏之心,力求盡善盡美。
對于普通百姓而言,即便是在經(jīng)濟拮據(jù)的情況下,也需傾盡所能,力求遵循這些傳統(tǒng)習俗,以確保逝者得到應有的尊重與安息。
因此,古代的喪葬之事,絕非簡單的挖坑埋葬所能概括,所以在辦理身后事所需的費用與精力,對于普通家庭而言,確實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其次是那時的土地價值很高,古代的糧食產(chǎn)量低,在民以食為天的年代里,土地承載著無數(shù)人的生計;
而土地資源,基本是掌握在達官貴族的手里,許多普通老百姓根本就沒有屬于自己的土地。
但是如果要為親人辦理身后事,就需要擁有屬于自己的一小塊空地,而這在許多普通人家身上是很難實現(xiàn)的事情,窮苦的老百姓即使是日夜操勞,也很難買得起土地。
再次就是土地歸屬權問題,古代的土地歸屬權是屬于皇帝的。
各個貴族階級都有能力購買自己的土地,所以說土地所有權,基本都是牢牢掌握在貴族階級的手里。
普通老百姓哪怕是任勞任怨,自己到山上去開荒,那么開出來的荒地,也可能隨時會被官府征收,嚴重的還會陷入牢獄之災。
古人講究“百善孝為先”、“父母在不遠游”、“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這些古話都反映古代的重孝思想。
所以在親人去世后,哪怕再窮也不能接受隨便挖個坑埋了,實在萬不得已之下也要“賣身葬父”。
關于挖坑埋葬,《唐律疏議》中就有規(guī)定:“謂聞父母喪,匿不舉哀,流二千里”。意思是說父母去世后不舉喪,自己悄悄埋葬,官府知道后會被流放。
那么為何在古代社會,一般都是女子來賣身葬父?
我們都知道在男尊女卑的社會里,女性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她們往往沒有話語權,只能依附于家庭與夫家。
所以當家庭遭遇親人去世,許多女性不得不做出艱難抉擇,通過“賣身葬父”來換取親人的安息,從而也能讓她們自己有個更好的前程。
若為男子,可以在有錢人家做苦力活來換取喪葬費用,女子可為人妻妾生兒育女,或為奴為婢。
這也是窮人生存下去的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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