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自打從西安參加完中國二手車大會回來,本想著歇息幾天,沒想到網上又出現個二手車維權的熱搜,一時間二手車行業的大V們紛紛轉發相關的視頻,忙的不亦樂乎,本吃瓜群眾也是前前后后一集不落的看完了,長呼一口氣。回想起在西安大會上優秀車商們的發言,現在走在前列的車商們都在維護自己的品牌和口碑,都在致力于推動行業的進步,為什么還會出現消費維權的問題沖上熱搜?其實無外乎就是追名和逐利,有人想索賠,有人想制造熱點吸粉。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隨便的一句話,一段視頻,就足以讓一個車商,甚至一個行業的形象一落千丈。都想當網紅,但大V是那么好當的么?
感慨一下,回歸正題。有人說二手車行業存在標準不統一,消費者對事故車的認知出現偏差,所以才導致維權事件的發生。那么,下面的視頻以及文章內容,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二手車國標和團標對事故車的定義到底是怎么樣的。
來源:李鴻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二手車鑒定評估分會秘書長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行認證辦公室主任
如何正確理解二手車國家標準與團體標準中關于事故車的定義
首先,簡單介紹一下國標與團標的關系,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受商務部授權委托起草的首個二手車行業國標,二手車鑒定評估技術規范發布于2014年6月1日,隨著二手車行業的蓬勃發展,為了補充國標中缺失的檢測項目,中國汽車流通協會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發布了補充性團體標準T/CADA18-2021《乘用車鑒定評估技術規范》,時至今日,上述兩項標準依然適用于大多數日常車輛鑒定評估場景,為保護二手車流通環節中各方合法權益起著關鍵性支撐作用。
在實際二手車鑒定工作當中,為了能夠更加科學、公正、客觀的鑒定或解讀一臺二手車的真實車況,需要綜合參考以下材料進行釋義:國家標準GB/T 30323-2013、配套的國家標準實施指南以及二手車鑒定評估理論與實務。 特殊情況下甚至需要引用更多規范從而確保鑒定工作的嚴謹性和合規性,最重要的是在開展二手車鑒定評估工作中,切忌“以偏概全”,“以點定性”的工作方法。
因為從二手車鑒定評估的目的和承擔的社會責任來看,參照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在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出版的職業技能培訓鑒定教材《二手車鑒定評估理論與實務》第179頁中,明確指出:二手車技術鑒定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社會和經濟的穩定發展,確保汽車在動力性、經濟性、安全性、可靠性、環保性能等方面有良好的技術狀況,創造更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維護社會的安全與穩定。
今天,我們首先來為大家分享一下國家標準GBT30323/2013中對于事故車的定義及解讀。
關于“事故車”的定義,我們一定要注意:
汽車發生碰撞后,人們常稱之為發生了事故,但不一定發生了事故,就一定會產生事故車。
通常乘用車事故車的定義是什么呢?
經過嚴重撞擊、泡水、火燒等,即使修復但仍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總稱。
說完了事故車的定義,那么符合“事故車”的表現特征是什么呢?
我們需要再看“事故車檢查作業流程”中第一條和第三條指引的很明確。
第一條:事故車輛的骨架已經受損而且無法完全修復,所以從發動機艙、后備箱以及地板處觀察車輛骨架是檢查的重點。
第三條:事故車受到撞擊而致骨架變形、車身整體性能下降、車輪定位改變等問題不能完全修復,所以從動態行駛中也可發現問題。
怎么理解這兩條特征呢?
第一條是車輛在靜態的情況下檢查的重點,第三條是車輛在動態行駛中檢查的重點。
舉個例子,關于側圍外板的損傷程度鑒定,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后翼子板”。
大家知道,側圍外板通常與車輛其他結構零部件存在覆蓋、重疊等現實狀況,也會造成二手車鑒定評估中一些爭議與誤解。那么,對于側圍外板與其他結構件重疊部分,該如何正確進行技術鑒定呢?
通常情況下,部分二手車鑒定評估師認為,國家標準第5.6章節中,對于事故車沒有清晰的定義,僅能按照國標中標示的車輛的結構部件,如A柱、B柱、C柱出現了變形、扭曲等缺陷,即可定義為事故車。
但是,如果不參考或者缺失了前面提到的相關技術指標和指引,很容易造成標準解讀的誤解。
在現實鑒定場景中,鑒定評估師首先應該判斷側圍外板的功能屬性以及材料屬性,根據國家標準GB/T 4780-2020 《汽車車身屬于術語》中圖示以及定義,人們通常認為的后翼子板屬于側圍外板,而側圍外板的結構定義是客艙側部的覆蓋件,其包含了部分C柱的外層結構。
如果覆蓋的C柱存在損傷,這里需要結合汽車生產工藝的材料應用進行綜合考量。
如果C柱的材料應用不同于A柱、B柱等超高強度材料,或C柱僅使用板制件,未使用可以達到保護駕乘人員的主要強度材料,那么判定事故車時,需要“一車一議”,酌情考慮是否與A柱、B柱的類似損傷情形,進行不同的判斷。
當然,還需要綜合考慮相關部件總成是否可以通過維修工藝進行修復,若存在不可修復的情況或部件總成需要報廢,這里也需要另行考慮。
所以,結合標準釋義中的培訓材料,若損傷部件既可以通過維修手段恢復,并且,其部件本身的功能對車輛的行駛安全與保護駕乘人員功能性影響有限,在靜態環節可以暫且按照非事故車思路進行判斷,反之,可以按照事故車思路去判斷,但無論哪種情況仍需要進行動態行駛檢查進行佐證。
最后,檢查車輛是否存在“事故車輛動態行駛中的問題”,車輛經過事故碰撞后若造成骨架變形,四個車輪,特別是兩前輪的定位發生改變,嚴重時無法完全修復,會留有“后遺癥”。
所以,檢查車輛是否存在無法調整、恢復到正常水平的跑偏,以及異常振動、密封性變差等整體性問題。若損傷部位與上述問題的產生有關聯,那么便可作為定義事故車的重要依據,反之,則可作為定義非事故車的重要依據。
綜上,對于二手車鑒定執業機構來說,一定要強化對于國家標準及團體標準的深入學習和理解,做到標準引用出處的完整性和科學性,更要站在科學、客觀、公正、嚴謹的角度,對二手車車況問題做出準確的判斷。
希望今天的講解能夠幫助到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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