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案件為真實新聞改寫,文中名稱為化名。
-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湖南女教師遇害案》
“警察同志,就是我剛剛在打水,發現井里有一具女尸!”
“尸體都泡白了!太嚇人了啊警察!”
2002年7月,湖南省一縣城公安局大清早就接到報案:某縣城的水井里發現一具女尸。
報警人是一名中年婦女,中年婦女稱早上拿著衣服和盆子想來洗衣服,剛想打水就看見水井里有一具女尸,嚇得她馬上打電話報警!
女尸打撈上來發現面部已經被水泡的發白,身體已經浮腫,據法醫判斷死亡時間超過20小時。
死者叫劉春紅,是當地初中的一名女老師,今年25歲。警方立即開展走訪調查。
“劉春紅啊,我知道,不是春天才調過來的嗎?人挺好的。”
“春紅挺好的,我上學期還和她吃過飯,性格挺開朗的。”
“死了?不可能吧,我前幾天還看見他了!”鄰居們紛紛說出對劉春紅的了解。
“一個剛調來的女教師,人際關系又那么簡單,排除仇殺;她也沒有什么錢財,也不太可能是謀財害命;那還能因為什么?只剩下情殺!”一個警察分析道。
警方排查了一圈,也沒有調查到劉春紅的男朋友,甚至和關系好的異性都沒有!
而且劉春紅去的地方很是偏僻,只有一條山間小路,勉強能夠讓兩個人同時行走,外人根本都不知道這里有一口水井,那為什么劉春紅會來這個地方呢?
并且按常理來說,她也有很大的可能不知道這里的井,所以很大概率是被推進井里的!
現場保留的物證只有一個水杯,這個水杯還是劉春紅的,其他的什么東西也沒留下。
法醫把這個水杯拿回去采集指紋,發現除了劉春紅的指紋外沒有發現其他的指紋。
這一下,警察的破案線索徹底沒有了,物證人證都沒有,只能一步一步從劉春紅所有認識的人開始調查。
劉春紅住在學校的宿舍里,平時接觸的也就是同事和學生,基本上不出學校,到底是因為什么事情劉春紅會走這么遠讓她來到這個水井的旁邊呢?
這一個問題讓所有的警察都想不通。
當年因為證據不足,再加上調查沒有線索,案件只能擱置,這一停就停了接近20年。
直到有一天現在的刑警隊隊長劉強翻卷宗的時候,翻到了這個案子,始終想不通,為什么劉春紅剛調過來不到半年,就會引來殺身之禍!
“殺人無非就是三種情況:因財、因色、因仇。很明顯仇和財已經排除了,但是因色的話,死者身上也沒有被侵犯過的痕跡。”劉強自言自語道。
“死者生前是在一所初中教學,那有沒有一種可能是一幫壞孩子做局把老師推到井里了呢?”
這一個想法讓劉強打了一個寒顫,雖然他不想這樣想這幫孩子們但是之前辦案的警察確實遺漏了這一點,也沒有去調查走訪她所在班里的孩子們。
“重新調查這個案子!”
經過了20年,重新啟動這個案子的調查,是相當困難的,當年能提供證據的人都已經不好找了,劉春紅教的那個班的學生都已經30多歲了,已經分布在天南地北,調查難度可想而知!
警察從劉春紅當年教的班級開始調查,一個學生一個學生的調查,了解當年她與班級學生的相處情況。
終于,一個叫周林的學生進入了警察們的視野里。
周林,今年35歲,性格兇狠,沒有什么固定職業,之前因為打架進過多次看守所。
據調查,當年劉春紅因瑣事多次管教周林多次,周林屢次都是頂嘴,甚至偷偷報復劉春紅,所以有較大的作案嫌疑!
當警察找到周林時,他正在一個朋友家抽著煙打牌,看到警察后周林一下子從椅子上嚇得摔了下來,眼睛里全是驚慌。
劉強立馬覺得不對勁,把周林帶回去調查。
“周林,你知道20年前劉春紅是怎么死的嗎?”在審訊室里,劉強問周林。
“我哪有那么厲害啊,再說劉春紅死不死和我有什么關系啊。”周林不耐煩的說,“還有啊,你們抓我干什么?你們知不知道我很忙的!”
“周林,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劉強嚴肅的向周林說。
“不是,你抓我還有理了?我什么都沒干你們就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周林說。
“周林!是不是你把劉春紅推到井里的!”劉強直接質問周林。
周林沒有說話,臉色變得不好了起來,劉強接著說:“你現在坦白是還能從寬,你要是等我說就不是一回事了!我們已經掌握到相當多的證據!”
“不...不...不可能你們不可能發現我干的事,絕對不可能。”
這時候,周林的心理防線已經崩潰了。
“說!你為什么要殺害劉春紅!”
“我...我...”周林語無倫次,“因為她威脅我!”
“威脅你?威脅你什么?”劉強追問周林。
“她說...她要把我開除!”
“為什么開除你?”
“因為我天天逃課,她說她管不了我,要找校長開除我!我爸要是知道我這樣,肯定會打死我!”
“所以你就要殺死她?!”
“誰讓她多管閑事,她要是老老實實的,我怎么會殺她!”
“你自己說。你是怎么害死她的!”
“我那天傍晚,就覺得是一個動手的好機會,就跑到她辦公室里找她,我就和她說我們班的一個同學掉到井里,但是我一個人拉不上來,我就跑來找她。”
“誰知道她那么好騙那么傻,聽到我這樣說,就急忙和我來到那個井。”周林補充。
“那你是怎么把她推到那個井里的?”劉強問周林。
“我和她說同學在井里面抓著一個地方還沒有掉下去,讓她去看一下,她自己就站到到了井口上,我一下就把她推到了井里面。”
“她掉進井里你還做了什么?”劉強接著問。
“她剛掉進去的時候很大聲的叫,我怕她引來人,我就搬起來一塊大石頭向井里砸去,砸完這一下她就沒有聲音了。”
“我又怕第二天有人報警留下證據,我就把她的那些物品都拿回家找地方埋了,把周圍的痕跡都處理過了,不可能發現什么證據。”
“你是處理的很干凈,但是你漏下了劉春紅的杯子,你是從哪里學到的這些反偵查知識?”
“我從小就看這種懸疑小說,再說這有什么難的。”
“你不是因為看小說多,逃離了20年,你能逍遙法外的原因是當時的警察沒有調查你而已。”劉強說,“不管你多么厲害,再怎樣也逃離不了法律的制裁”
周林從小也可能受到家庭環境的影響,性格比較極端,因為一點瑣事,就起了殺心,殘忍將自己的老師殺害。
周林因故意殺人罪但作案時未成年且時間較為久遠,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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