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佳楠
編輯/楊寶璐
排隊登記領錢的小區業主
當成為業主、接過鑰匙,打開家門的那一刻,“住”的花銷就此開啟:水電、物業、停車、取暖……林林總總的支出,維持著一個“家”的運轉。但鄭州市富田麗景花園小區的業主們沒想到,在小區住了20年,居然見到了“回頭錢。”
2024年6月20日,業委會發出通知,告知業主,將分發一筆總額約360萬的公共收益。此事引起熱議,網友紛紛表示羨慕嫉妒恨。然而只有本小區的部分業主和業委會成員才知道,這筆錢發放的過程“一地雞毛”。
從建成至今,富田麗景已經歷6屆業委會。公共收益長期不透明,也讓歷屆業委會或多或少被質疑私吞公共收益,如今,新一屆業委會內部也分成了兩派,互相質疑和舉報對方。為了防止公共收益被以各種名目蠶食,或為了自證清白,雙方主動或被動地達成一致,將公共收益發給業主。
富田麗景是鄭州第一批商品住宅小區
300萬收益分給業主
“發錢”從6月24日開始。一大早,鄭州富田麗景花園小區(以下簡稱富田麗景)業主們就在業委會門前排起長隊,不少人是第一次來業委會。
所發資金來自于小區公共收益。小區最大戶型280平米,按照每平米13元的標準,該戶型戶主能領到3640元。
富田麗景建于2001年,坐落于金水區南陽路與東風路交叉口西南角,毗鄰地鐵站,底層商鋪林立,是鄭州第一批商品住宅小區,開盤時房價1900元左右。
開發商在小區最西側建有一棟二層小樓,產權歸小區所有,除去社區、業委會等辦公用房外,仍余50多間可以出租。此外,小區內停車費也不斷產生著公共收益。小區規定,業主首輛車每月停車收費20元,第二輛每月收費60元;地庫車輛每月收費40元。業委會成員聶戰彪估計,小區停車費每年收入約26萬元。
此次發錢,就是將在賬的390多萬元公共收益的大部分發給業主。業委會副主任謝留生告訴深一度,截至7月2日,小區已發放近300萬元,尚余近200戶業主未登記領款,轉由物業代為登記。
不少業主為領到錢感到欣喜,“這是20年來第一次。”而在這個過程中,更多業主也注意到了業委會在支配公共收益時產生的一系列分歧。
小區內廣場一角
錢該“怎么發”
實際上,在業主登記領款前,關于“這筆錢該怎么發”的討論,在富田麗景已持續數月。
多位業主稱,新一屆業委會主任張建等人最早提議將公共收益分發給業主,并張貼了公告。張建則告訴深一度,是有業主要求將小區的公共收益分了,于是在今年2月,他和另外3名業委會成員支持這一訴求,但鄭傳理、謝留生等5人并不同意分配。
小區廣場雕塑臺基上,張貼著業委會過往的公告。深一度看到,2024年2月25日,張建曾以業委會名義發布公告,將于2月27日召開會議,其中一項內容就是討論公共收益分配。
2月27日,業委會再次貼出公告,對會議情況進行說明稱,張建、聶戰彪等四人參會,謝留生、鄭傳理等五人未參加,參會人員未達到半數以上,會議改期。此后會議一再延期,也未能召開。
在張建看來,一些業委會成員盯著公共利益謀取私利,業委會內斗激烈,公共收益的收支很難監管,也是他們提議發錢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告訴深一度,按照他們最初的計劃,小區公共收益結余390多萬,按每平方米10元分給業主,還能留出100萬元左右,可用于后續更換單元門和充電樁、停車位劃分以及綠化整改等。
但業委會內部分歧嚴重,以張建為首的4人主張按10元/平米分配,以鄭傳理為首的5人主張按13元/平米分配。3月6日,以鄭傳理為首的五人也共同簽字發布公告,稱他們要“把錢都分了,給業主更多實惠。”
直至6月,雙方仍在互相拉扯,分配工作沒有明顯進展。6月8日,張建等人以業委會名義委托第三方機構做入戶調查。入戶調查也按每平米10元進行,6月16日,第三方機構出具情況說明,77%的業主同意分錢。
期間,6月10日,鄭傳理、業委會副主任謝留生等人貼出告示,將于6月25日召開業主大會,表決事項包括按13元/平米將公共收益分給業主,但優先使用公共收益修繕、維修、更新公共設施,提升小區檔次,剩余的再分給全體業主。
按照街道辦事處的說法,這筆錢的發放,最終由街道辦事處力推完成。南陽新村街道辦事處書記告訴深一度,為了維持小區的穩定,保護全體業主利益,街道要求業委會必須將公共收益留下必要的資金后,大部分發放給業主,業委會成員都同意分配,只是對分配數額存在分歧,最終在街道、社區協調下,確定分配金額。發放之前,暫停動用公共收益,針對預留的部分資金,也要求必須制定嚴格的資金使用流程和監管制度,才能動用。
一個月后,6月20日,業委會和社區共同蓋章發布通知,最終確定按每平米13元給業主發錢,登記工作由小區業委會負責,社區進行監督。業委會的6名成員簽字同意。
小區內張貼的告示
究竟誰說了算
富田麗景小區的新一屆業委會成立于2023年7月2日,張建當選主任,根據業委會成員自薦,內部綜合考慮后進行分工,副主任謝留生牽頭負責西二層小樓的收益、聶戰彪負責安全和公共秩序管理、鄭傳理負責法律法規和權益維護。
但按照鄭傳理的說法,2024年2月29日,在社區、街道工作人員的見證下,業委會召開會議,他們在會上提出免除張建主任職務,改選他為新主任,5名業委會成員簽了字,“過半數業委會成員投票選舉,少數服從多數,符合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
鄭傳理曾去街道辦事處登記備案,但未能成功,張建也不承認,“辦事處認可他們嗎?”
新業委會自打成立就運行得磕磕絆絆,2024年1月17日,業委會公示了從組建至2023年12月31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況,公示顯示,小區半年收入合計近30萬,支出25萬余元,加上上屆結余的298萬余元,結余總額近303萬元。
公示后,有不少業主質疑,收入和支出各項僅列明金額,過于簡單,并不公開透明。
業主的質疑有歷史淵源。從建成起,富田麗景已歷任6屆業委會。公共收益長期不透明,也讓歷屆業委會或多或少被質疑私吞公共收益。
張建解釋,得知業主意見后,他曾聯系會計作出解釋,但聯系不上人。而會計則告訴深一度,自己曾將更詳細的賬目報給張建,張建只讓公布簡要的版本,一些收入未能公布。面對業主疑問,當時出納也曾進行回復,承諾業主們可以查看公戶。
小區的公共收益主要來源于小區西二層房屋的租金、廣告占地費、停車管理費等,張建稱,此前小區每年的公共收益近百萬,地鐵、天然氣管道等緊挨小區建設還有額外補償。疫情后,房租從1700元左右降為800-900元,公共收益隨之縮水。
上一屆業委會2021年底到期,新一屆業委會則在2023年成立,一年多的空窗期里,房租、廣告等公共收益未及時收繳。新一屆業委會上任后才開始追繳。
張建和聶戰彪質疑,負責收房租的謝留生存在私自減免房租、低價租房的行為,他還給一位租戶減免房租10000元。
聶戰彪告訴深一度,謝留生曾在會議上報過租金價格,有業委會成員認為明顯低于市場價,此后,謝留生才將租金提高。深一度了解到,2023年7月23日業委會會議上,謝留生曾提出,經市場比價,一樓一套租金七八百元,二樓一套五六百元。2024年5月,謝留生告知其他業委會成員,房租提高一兩百元,最高租金改為900元。
深一度獲得的一份材料顯示,謝留生曾回復稱,房租價格都是會議決定的,蓋有公章,并未減免房租,一位租客的房租減免是張建和出納與他一起洽談,最后張建批準的。
廣告費的收取也存在爭議。小區有3棟樓有廣告費收入,聶戰彪告訴深一度,謝留生在業委會群中告知其他成員,要將整個38號樓的廣告費,以一年5000元的價格打包續租給原合作公司。部分業委會成員認為價格偏低。
聶戰彪說,據他了解,38號樓電梯的廣告位能分開出租,可多收入一萬多元。他曾投訴謝留生私自降低廣告費,謝留生回復稱,前期只是初步溝通洽談,他也向主任匯報并征求業委會成員意見,大家意見不一,就沒有執行。
如今,爭議的部分廣告位至今未租出,此前拖欠的費用也未能追繳。另一公司續約一年的費用為一萬多元,因未簽合同,只愿按9000元補交和續約。僅此一項,小區公共收益已實際受損。
也有個別項目實現增收。小區飲水機占地費過往為8000元/年,續租時,謝留生按此上報業委會,有業委會成員提出異議后,飲用水公司提價到1萬元、贈送十張水卡,部分業委會成員不同意收水卡,最終飲用水公司又將報價提高到15000元/年。
小區用于出租的西二層樓
有關經費的開支
收與支,都是業委會爭議的焦點。小到為出租房屋換鎖,大到廣場的升級改造,都涉及到公共收益的使用權限。
新業委會成立以來,街道辦事處要求他們盡快制定議事制度、資金使用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以提升小區物業的服務品質,加強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在規范的制度形成之前,非緊急情況,暫停公共收益的支出。
但2024年6月10日,鄭傳理、謝留生等5人以業委會名義發布公告,對小區140平方米的路面進行硬化,共有三家公司報價,經過比價和綜合評價,一公司以2.1萬余元獲選。
張建等人對這份決議未予理會。張建稱,街道已有暫停動用公共收益的要求,但5人竟直接推進施工,由于這5人中包含會計和出納,該筆款項已支出。
有業主質疑施工價格過高,一般兩三天就能施工完成,實際卻耗時5天,“天天磨洋工”。
另一項爭議較大的工作,則是追討過往拖欠的房租。該事宜最初由鄭傳理負責,負責租房的謝留生則配合搜集租戶信息。
張建告訴深一度,由于追討工作一直沒有推進,他以業委會名義聘請律師,向西二層租戶發律師函催要30多萬房租。深一度獲得的一份由律師事務所2024年4月25日出示的告知函稱,2023年9月13日,雙方簽訂代理合同,前期一直由謝留生與律師進行對接與溝通,后謝留生稱所涉糾紛案件不是由其負責,并不再配合律師推進案件。律師找不到對接人,就所涉糾紛案情況無法全面核實,催促對方予以回應。
之后,鄭傳理等人投訴律所和律師,最終解除合同并退回2.2萬元律師費用。鄭傳理、謝留生均認為,小區的法律事務是鄭傳理的職責,張建卻私自聘請律師并支付費用,謝留生已配合將資料提供給律師,拖欠房租的租戶資料明顯不足以立案,律師收費后4個月未能立案,應該無條件退款。
鄭傳理等5人在6月10日簽字發布的告示稱,張建曾長期霸占業委會公章和財務章,不經業主委員會成員表決,擅自使用公章簽訂合同,私自聘請律師,獨斷專行,以此提議罷免張建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
深一度了解到,按照富田麗景小區的議事規則,公共收益的15%列入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會議開支、必要的日常辦公費、業主委員會成員工資等。
實際上,這筆辦公經費大部分用于給業委會成員發放補貼。聶戰彪告訴深一度,最初,他和張建等四人主張不領補貼,義務為業主服務,部分業委會成員不同意,未獲通過。2023年底,每人領取了一萬多元的補貼。
但鄭傳理等人告訴深一度,業委會辦公經費的劃撥符合《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全體業委會成員均實際領取。
武漢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王德福認為,除了日常維修之外,業委會沒有權利隨便動用公共收益,每個小區都制定有自治公約和業主大會的議事規則,其中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公共收益的使用,必須明確寫明業委會成員是否拿報酬、辦公經費的列支金額等,經過業主大會投票通過,才合法。如果原先作為辦公經費通過業主大會投票,實際使用時私自變更為業委會成員的報酬,就屬于亂用公共收益。
業委會曾公布的收支表
公共收益的“黑箱”
王德福告訴深一度,2000年以后建設的商品房小區基本都有公共收益,但關于公共收益沒有任何公開的統計,“是個黑箱。”
公共收益分發給業主,須經業主大會通過。王德福認為,業委會征求業主同意這一點值得肯定,但變更金額后屬于新的決議,需要重新征求業主意見。
對于業委會內部投票確定租金及存在的租金等爭議,王德福稱,關于公共收益的管理分配應該建立規范的制度,小區議事規則中涉及重大財務經營事項都有規定,超過多大金額須經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并向業主公開,不應該僅由業委會內部決定。業委會可以提出方案,得到全體業主授權后,負責執行。一旦建立規范的管理制度,無論業委會如何換屆,由誰擔任主任,都應當遵循。
而在業委會內斗嚴重、工作已無法正常開展的情況下,分發公共收益或是推動其他任何的決議都不是好的解決辦法,反而會激化矛盾,應該由20%的業主簽名罷免本屆業委會并重新選舉。
但眼下,“重新選舉”在富田麗景小區似乎也并不好實現。多位居民告訴深一度,在本小區,大多數人選擇冷眼旁觀業委會內斗,“不參與其中的斗爭”。
王德福解釋,業主自治屬于私領域的事務,小區的生活秩序和整個小區業主的合作能力直接相關,本質上跟政府的關系較小,但大家過去沒有小區自治的經驗。業主自治很薄弱、幼稚,又很活躍,業主的力量是分散的,無法監督業委會。另一方面,政府介入的邊界還未明確,管多了就越界。
但“冷眼旁觀”似乎也并不能解決現實的爭端與不滿,生活中細小的齟齬時不時刺痛著業主的神經。6月28日上午,以鄭傳理為首的5人商定要砍伐小區楊樹,理由是楊樹過于高大有安全隱患,需要加蓋公章委托物業辦理相關手續,但業委會秘書未予蓋章。
有辦理登記的業主看到,會計和秘書在業委會辦公室里吵架。隨后,業委會會計在業主群中告知暫停登記領款。
消息傳到業主耳朵里,又引起了大家的不滿:“這個小區就樹種得比較好,感覺居住比較舒適,伐樹經過業主同意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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