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一本正經地報道了這樣一則新聞:說山東省淄博市女高中生露露(化名)舉報山東理工大學教師曹某,自稱未婚與其戀愛發生關系。不夸張地講,要不是記者嚴肅地問女生“你們總共發生過幾次關系”,總覺得這則新聞的真假有待考證。
報道截圖:露露的控訴帖
可伴隨著露露說“發生過兩次”,這事基本上就坐實了。即便整個報道充斥著夜總會的風塵味。當然這還不算完,曹某是誰還沒搞清楚的情況下,評論區便開始“劃重點”:關鍵還劃錯了(秉承講道理、講人味的立場)。
我們不妨來看看評論區的“重點風”:其一、一個高中生,開房買奢侈品,她是有多愛這個老師;其二、牛逼,高中生啥都做了;其三、見過兩次面,開過兩次房。為了客觀公正,這里也明確一下:還是有一部分人的重點是罵曹某。
可現實是,罵曹某的“重點風”根本排不上號,反倒是“其一”、“其二”、“其三”這類“重點風”遙遙領先,尤其是“其三”竟然扶搖直上沖頂了。一定程度上,基于“見過兩次面,開過兩次房”評價露露,確實她也難得高分(道德層面)。
可放在新聞的敘事里,總覺得如此“劃重點”有些跑偏了。露露告訴記者,她和曹某于2023年相識,那時她才16歲。本來這已經很糟糕了,畢竟見了兩次,發生兩次關系。說到底,僅憑這一點,曹某就不只是婚內出軌的事。也就是說報道標題改成《大學教師誘騙16歲高中女生發生關系》更為恰當。
然而比這更糟糕的是,自稱“李悅”的曹某不僅騙色還騙禮物和房錢,總之看完整個報道后,會有種“大學沒救了”的感覺。畢竟人大女博士才剛剛控訴完色男教授。可即便這樣,曹某的家人還主動聯系露露請求刪帖。就此只想說,這家人真是不要臉到天高地厚了。
我們能理解,作為家人擔憂曹某丟掉工作,走向社死。但是回到事情的原委上,曹某很可能不只是突破了道德的底線,很有可能觸犯了法律的底線。就此而言,聊天記錄里的那句“妹妹,你覺得怎么解決,先刪帖子,咱們慢慢商量這個事情,你想怎么解決都依著你”更顯的惡臭十足。
很多時候,不得不承認,這個世界除了存在性別強弱之分,還存在年齡強弱之分。以至于不管是曹某還是曹某的家人,不管是評論區熱衷劃重點的網友還是沖在報道一線為露露喊話的記者,都其實只把露露當工具。
因為真要是想用傳播擊殺曹某,就不該拿“女高中生舉報大學教師婚內出軌”做標題,而是直截了當用“大學教師誘騙16歲高中女生發生關系”做標題。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更充分地把整個事情的本質說清楚,才能毫不吁氣地站在露露一邊。
所以,不得不說,評論區的壞是有原因的。放眼望去,報道的壞早就開始了。而且是,我們以為報道是在伸張正義,可事實上,人家是在玩“焦點訪談”,而且最愛搞露露被騙,小紅被殺的戲碼。
一如譚維維在《小娟》里唱的那樣:“我們的名字不叫小娟,化名是我們最后防線,社會新聞聳動版面,雙眼打碼照片,夜鶯變啞巴,你們費好大功夫,誰敢不聽話,時時刻刻地刻骨,用拳頭用汽油,用硫酸用剃頭,用目光用鍵盤,最后如何被你們記錄,奻、姦、妖、婊、嫖、姘、娼、妓、奴,耍、婪、佞、妄、娛、奸、妨、嫉、妒,輕蔑擺布,嵌入頭顱,隱去我姓名,忘記我姓名,同一出悲劇,不斷上演繼續”。
所以,熱衷在評論區“劃重點”的你們,如果實在不能站在講理的角度就事論事,那么起碼也要回到做人的角度“設身處地”一下可好?如果露露是你們的女兒呢?如果露露是你們的侄女呢?如果露露就是你們自己呢?你們還能大言不慚地說出“見過兩次面,開過兩次房”嗎?難道站在16歲這個“法律紅線”上就那么難嗎?當然,最后還想再說一遍:媒體報道請不要夜總會化,更不要涉嫌為加害者稀釋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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