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島城陽區市民徐建魯苦惱不已。7月23日下午,青島城陽一場暴雨,把他苦心經營幾年的魚塘被沖垮了。里面養了不少鯉魚、鰱魚、草魚等淡水魚,大部分魚被洪水沖走不說,還把魚塘工具房沖垮,釣魚的大棚和魚友休息板房被洪水浸泡垮塌,損失高達幾十萬元。
徐先生表示,他的魚塘位于城陽區夏莊街道史家泊子社區山河路和達生態智慧城,占地大小有七八畝。魚塘里養了不少淡水魚,壩上建有工具房、休息間,以及用來垂釣的大棚間,市民可以24小時在這里垂釣,這里的經營收入是他們一家的重要經濟來源。但是一場暴雨過后,讓他們失去了經濟支柱。
7月23日天降暴雨,徐建魯和合伙人陳先生一家四口在魚塘邊看護,就看到魚塘邊的廢棄自來水管道里涌出大量洪水,一會兒的功夫就把塘壩沖垮,上面的工具房、休息室也出現垮塌,洪水不斷向池塘里灌,不長時間就將垂釣的大棚和旁邊的板房淹沒了,周圍一片汪洋。池塘暴漲的洪水從西北角漫過堤壩,流到白沙河,而池塘里面的魚也順著洪水跑掉一大半。
徐先生說,事情發生后,讓他們一家人苦惱不已。他是一個有肢體一級殘疾的人,因為不能上班,也干不了體力活,承包這口池塘養魚,就是為了養家糊口,沒想到今年卻遭到這次禍端。以前,只要不刮風下雨,每天都有垂釣愛好者來這里釣魚,給他們一家帶來可觀的經濟收入。現在塘壩沖垮了,讓他們一家怎么辦呢?該找誰去說理要賠償呢?
據徐先生回憶,池塘壩旁的廢棄自來水管道是嶗山水庫建成后的第一根自來水管道。當時,這處廢棄自來水管道是從嶗山水庫引水到黃埠自來水廠。后來新修了自來水管道,這處水管就廢棄不用了,廢棄不用時間大約在2010年以后,但是管道一直留在這里,沒有人處理掉,為此給他的魚塘埋下禍根。張律師,針對徐建魯的遭遇,他應該找誰賠償呢?
青島市市北區法律文化研究會會長張振海表示,現在首要任務是確認這處廢棄管道是哪個單位的,確定廢棄自來水管的產權單位后,與這個單位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訴諸法律,請求法院判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確定這處廢棄管道是自來水公司的,在管道廢棄那天起,自來水公司就應該對管道進行處理,或者加強日常管理,消除危險。所以,這次事故,自來水公司應該承擔一定責任,給予徐建魯相應賠償。
徐建魯稱,現在損失有幾十萬元,具體損失多少,人民法院會委托相關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然后依據相關責任進行賠償。此次事故,如果屬自來水公司全部責任,他們就要進行全額賠償。如果徐建魯有一定的責任,他也要承擔一定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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