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一句表述牽動著千萬國央企人的心:
“深化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各級負責人薪酬、津貼補貼等。”
在國央企,“薪酬差距”一直是個敏感的話題,“普通員工年入五萬,高管年入百萬”的情況屢見不鮮,國央企員工,苦薪酬差距大久矣。
國央企高管收入到底高不高?
2023年12月29日,國務院國資委披露了2022年度96家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
從公布的106位央企一把手薪酬來看,超八成應付年薪范圍在60萬元至100萬元之間,無一人年薪超百萬,最低的僅14.37萬元。
(數據來源:國務院國資委網站/南方都市報網站)
萬億、千億級別的央企,一把手年薪才幾十萬,是不是很顛覆認知?
這是因為這些集團一把手都是有行政級別的,有著類似于國家干部的身份,因此他們的薪酬屬于ZF定價,參照的是同級別的公務員和其他國企高管。
不過,到了下屬的二級、三級單位,負責人是職業經理人,薪酬參照市場化定價,因此常出現下屬單位一把手收入遠高于集團一把手的情況,
在一些高薪行業,央企子公司、孫公司負責人年薪數百萬的情況并不罕見。
同時,根據同花順披露的2023年國有A股上市公司在職董事長收入水平,最高年薪達到了800萬:
“有人覺得自己拿得太少,有人覺得他們拿得太多”
不過,在不少國央企,有個有趣的現象:
有人覺得自己拿得太少了,有人覺得他們拿得太多了。
覺得自己拿得少的,是因為和頭部民企、“國際標準”對標。特別是前幾年,年薪千萬、股權激勵過億的“打工皇帝”層出不窮,相比之下,國央企高管的收入的確“不夠看”;
員工覺得他們拿太多,是因為內部收入差距實在懸殊。很多國央企,基層一線拿著三四千的月工資,養家糊口都困難,而動輒高管年入七位數,手中還掌握著大量的資源,
兩相對比,實在讓人意難平。
“國央企高管,到底該不該拿高薪?”
事情要一分為二地看。
從市場的角度看,高薪是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最有效的手段。國央企領導也是人,民企的職業經理人收入動不動是自己的數倍、數十倍,讓他們心里沒一點想法,也有違人性和市場規律。
收入少了,就難免有一部分人會想辦法從其他地方找補回來,手中有權力,只要想搞錢,太容易了。“讓領導不缺錢,他就不想搞錢了”,是不少人提倡“高薪養廉”的樸素初衷。
從企業和員工的角度看,國央企賺錢,依靠的是國家的強大資源和平臺,并不能完全歸功于負責人的貢獻。很多靠政策、牌照吃飯的公司,可以說誰放在那個位置區別都不大,
更何況,還有不少國央企,經營拉胯、年年虧損,卻一點也不影響高管們加獎金、拿高薪。
所以,國央企員工并不是對“領導拿得多”有意見,他們有意見的是雖在其位卻并沒有把企業經營好、帶領大家走向共同富裕的領導,
他們在意的是:收入和貢獻是否匹配?
“既有激勵又有約束,既講效率又講公平”
國央企的薪酬制度改革,一直在路上。
由于企業的特殊性質,在雄厚的資金實力、政策和資源支持、強大的信用背書下,平臺優勢遠大于高管個人價值,所以高管拿高薪,一直很有爭議。
薪資過低缺乏激勵性、留不住人才,薪資太高涉及到國有資產流失、有失公平性,這是矛盾之一;
作為國家的企業承擔著更多社會責任,比如水電鐵路、運營商等等,做了很多有利于國計民生卻不盈利的“虧本生意”,
所以國央企高管的薪資要考慮經營狀況,又不能只考慮經營,這是矛盾之二;
許多國央企高管亦“官”亦“商”,具有雙重身份。如果是市場化選聘的“商”,薪酬就應該交給市場;如果是ZF任命的“官”,薪酬就應當受到約束,
到底是“官”還是“商”,這是矛盾之三。
雖經多次限薪,根據2015年的政策精神,大多數國央企負責人的薪酬上限還被限制在在崗員工平均工資的8倍以內,
但下屬公司仍有不少高管收入高達基層數十倍、上百倍。
如何平衡部分國央企內部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兼顧公平與效率,這是矛盾之四。
所以,如何充分平衡上述問題,做到“既有激勵又有約束、既講效率又講公平”,是十分考驗管理者智慧的一件事情。
“讓ZF的歸ZF,市場的歸市場”
這次薪酬制度改革,將”嚴格規范國有企業各級負責人薪酬、津貼補貼”,
由于集團一把手年薪屬于ZF定價,遠低于下屬公司市場化聘任的職業經理人,
因此有觀點認為改革重點將放在下屬單位負責人的薪酬、津貼補貼上。
“讓ZF的歸ZF、讓市場的歸市場”,兩條腿走路:
具有行政身份的領導采用ZF定價、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遵循市場調控;
對于市場化國央企,將高管薪酬與經營業績(營業收入、營業利潤、增長率等)強掛鉤,建立科學的選聘、定薪、考核、激勵、退出機制;
對于承擔著更多社會責任和戰略使命的政策性國央企,結合考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采取更加科學客觀、可量化的評價體系,
相信將是下一步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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